近日,徐州接连发布两个楼市猛政,救市力度加码!
1、刚刚徐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徐州市住宅房屋征收<购房卡>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房票安置范围扩大至全市,房票使用范围与使用人的范围也扩大了。
2、近日,徐州发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收购商品房用做保障房。
全新房票安置新政发布,全市都能用了!
为进一步拓宽房屋征收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跨区域安置需求,根据徐州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徐州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徐州市住宅房屋征收<购房卡>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我们一起来看下《徐州市住宅房屋征收<购房卡>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重点:
1、《购房卡》安置定义
《购房卡》安置是指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含选择非完全货币安置方式)方式后,向参与《购房卡》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新建住宅、商业、办公用房及配套的储藏室、车库、车位,不含定销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以《购房卡》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
2、《购房卡》安置适用范围
《购房卡》安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实施的住宅房屋征收项目(本办法施行后发布征收公告的项目)。
3、购房补贴金额
被征收人使用《购房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最高购房补贴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的20%。
4、《购房卡》面值金额
《购房卡》面值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二是最高购房补贴金额,即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的20%。
5、《购房卡》使用及期限
《购房卡》可以由被征收人或其近亲属(仅限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被征收人有多人时,需被征收人共同确认《购房卡》使用人。
《购房卡》由近亲属使用的,被征收人在申请《购房卡》时,应当同时明确使用人信息。在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信息应当与《购房卡》确认的使用人信息保持一致。《购房卡》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等。被征收人家庭成员持有多张《购房卡》,补贴金额可以并用,也可选择分别使用。
《购房卡》自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超过6个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未购买商品房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
6、商品房房源选购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取得预售和现售许可的房源信息录入“房源超市”,供被征收人选择。
市住建局将“房源超市”的商品房项目信息分别下发至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项目名称、地点等信息在征收现场张贴、宣传。
被征收人可在“房源超市”自愿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价格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由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协商。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购房纠纷,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依法解决。
7、《购房卡》资金拨付
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便民原则设立窗口,办理《购房卡》资金拨付等相关业务。具体流程为:
①被征收人持《购房卡》通过《徐州市商品房管理系统》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后,系统自动锁定房源。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结算购房款时,《购房卡》面值金额可抵作购房款(含预付款)。
所购商品房房款总额超出《购房卡》面值金额时,购房补贴应按照《购房卡》面值金额最高补贴金额补贴。同时,超出部分购房款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所购商品房房款总额小于《购房卡》面值金额时,购房实际补贴金额应按相应比例据实计算。
购房实际补贴金额=(商品房房款总额÷《购房卡》面值金额)×《购房卡》最高补贴金额
②《购房卡》面值金额抵作购房款后仍有剩余资金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相应比例扣除购房补贴金额后,《购房卡》剩余资金以《房屋征收补偿变现表》的形式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屋征收补偿变现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和身份证至指定银行领取相应的资金余额。
扣除购房补贴金额=(剩余资金÷《购房卡》面值金额)×《购房卡》最高补贴金额
8、购房补贴款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资金列入项目征收成本。
9、配套政策
①被征收人选择《购房卡》安置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享受安置房税收减免。
②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被征收人子女可凭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施教区学校报名,接受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徐州发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收购商品房用做保障房
好消息!徐州更多人能买起房了!徐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型保障房),来了!
近日,《徐州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收购存量商品房,转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徐州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来了!
我们一起来看《徐州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重点:
2、实施范围
包括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参照执行。
3、保障对象和标准
1)、确定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各类引进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70㎡至120㎡之间。家庭人口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和正在服义务兵役及就学的成年未婚子女。2人及以下户、3人户、4人及以上户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上限原则上分别为70㎡、90㎡、120㎡;存量安置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及保障面积标准上限可适当放宽;引进人才保障面积为90㎡及以上。
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个人婚姻情况具结书)、房产情况证明;申请人学历证明、引进人才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登录徐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填写资料、提交上传各项证明资料(原件拍照后上传)。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并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区房产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审工作,并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终审工作,并签署终审合格意见。
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市住建部门应当将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工作单位、户籍、住房等基本情况在本部门政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发放《徐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准予申请家庭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徐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按照准购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摇号工作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可邀请申购家庭代表参加。
申请人6个月内未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选购房手续和支付房款的,准购资格自动终止。准购资格终止后,申请人仍有购房需求的,可以按规定重新申请准购资格。
申购家庭按照已确定的选房次序进行现场选房,选定后现场缴纳购房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定金的退还条件按认购协议约定执行。申购家庭放弃选购或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房的,选房资格作废,按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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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家庭选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主体签订购房合同,缴交购房首付款或全款。贷款购房的家庭,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购房贷款。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主体应当在约定时间向申购家庭交付房屋。
4、房源筹集及运营管理方式
对于安置房转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由原回购主体成立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销售以及运营管理工作;项目结束、项目公司注销后的维保、回购、运营以及再销售等工作由原母公司统一负责。
对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要遵循“好房子”建设标准,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原则。
销售价格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财政、资规等部门按划拨土地整理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入不得摊入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全生命周期封闭管理,不得变更为商品房,不得以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不得设定除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市住建部门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等信息及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将房屋权利性质标识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产权人一栏应当填写申购家庭成员,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注明“实行封闭管理,不得自行上市交易”。
因继承、遗赠、离婚、法院判决或调解而发生保障性住房所有权转移的,房产性质仍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通过以上方式取得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只能保留一套。离婚析产后未享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所有权的一方可另行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因长期闲置、购房人辞职已离开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确需转让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运营主体统一回购,价格根据原销售价格结合居住周期的银行活期利息确定,装修部分不计入回购价格。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组织优选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使用管理和物业服务。
(一)财政方面。市级财政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各项补助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住房予以补助。将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二)金融方面。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缴存职工发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在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三)税费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
(一)做好政策衔接。要协调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的关系。继续按照国家现有政策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用于销售的人才住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政策进行梳理,将新建项目调整为本方案规定的保障性住房。
(二)压实各方责任。(略)
(三)做好宣传引导。(略)
大涨30%!徐州楼市稳步回暖,买房窗口期已经打开!
救市力度越来越大,说一说我的看法:
①、对于徐州和很多城市来说,此刻房地产业的作用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房地产业对稳经济大盘拉动增长的重要作用没有变,对财政收入、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价值没有变,对吸纳就业人口、增加居民收入的功能没有变,对提高居住条件和品质、增强幸福感的效力没有变。
这,是稳定房地产业发展、救市政策密集出台的前提。因为稳经济需要稳定房地产。
所以,政策会持续发力,直到市场真正恢复。
②、利率下降、卖旧换新补贴、人才补贴...2024年徐州给出了有史最强的楼市支持政策。
限售方面,徐州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铜山区)2月8日起全面取消限售。
卖旧换新补贴方面,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合同价的0.8%补贴;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按合同价的1.2%补贴。
青年人才购房支持方面,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分别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博士提高30万元、硕士提高20万元、本科提高10万元、大专提高5万元。
房贷利率方面,个人住房首套和二套贷款利率统一下调至3.1%。
③、大涨30%!徐州楼市正在稳步回暖!购房窗口期已打开!
政策刺激之下,徐州楼市正在稳步回暖。
根据克而瑞发布最新数据,截至8月31日,2024年8月徐州市区商品住宅成交12.95万㎡,环比上涨29.23%;成交均价14707元/㎡,环比上涨15.49%。
在楼市已有所回暖的迹象下,徐州土地市场也热闹起来了!
近期,徐州市区(含贾汪区)共挂出23幅涉宅地块,开拍时间主要集中在9月下旬-10月中旬。
|图片来自徐房信息网
市场的趋势,已经愈发清晰。
新一轮行情,徐州是回暖最快的一批!提前触底,那就提前反攻,何况城市基本面摆在这,加之政策力度持续加码,有些变化已经非常明显了。
对于买房人来讲,无论是刚需首置、改善置换,还是资产配置的优化,只要你是有购房需求的,现在所有政策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买房门槛也降到历史低值,未来可能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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