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回顾
浙江王大爷今年76了,他年轻时在本地一家工厂干活,如今退休16年。
16年前按照国家规定和工厂合同,王大爷告别了他的工作岗位,虽然退休金每个月2200块钱不算多,但也足够他和老伴的平日开销。
在退休16年后的一天,王大爷和老朋友正下象棋呢,接到了社保部门的电话。
工作人员说,你的退休金发放有问题,从现在开始停发,还要把之前16年领的退休金全部退回来。
王大爷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觉得这肯定是个误会,他急忙告诉工作人员,没错啊,当初工厂合同上就是这么写的,退休的时候还在你们那审批了。
工作人员坚持王大爷的退休金有问题,听到这个,王大爷哪还有心情下棋,赶紧回了家。
到家后他开始翻箱倒柜,找出当年的合同和各种文件,回忆退休时的每一个细节。
在他的记忆里,一切都没问题,退休金的额度是按照他的工龄,和公司的规定计算的,从来没有过异议。
而且退休金每月都准时发放,怎么会这么多年了才说有问题,第二天王大爷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社保部门。
工作人员说:因为你临退休前,工厂补缴的养老保险,少缴了6个月。
王大爷听到这个很生气:那你们找工厂啊,而且当初是你们审核通过的,为什么在这么多年后才提出这样的问题。
但没想到,工厂几年前就倒闭了,王大爷不得已自己补缴了这6个月的养老保险,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解决了。
但社保部门依旧要求,把16年的退休金422400元先退回,他手里可拿不出这些钱,于是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王大爷所在的工厂,退休前给他交了养老保险,并且通过了审核,按月领取养老金合理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社保部门16年后才发现,王大爷所在的工厂没有缴够年限,要停止发放养老金,并且归还全部退休金。
但是王大爷手里是有证据的,当初社保部门是通过审批的,就算有错误责任也不应王大爷自己承担。
另外王大爷自己也补齐了养老保险年限,所以继续按时领取退休金很合理。
很多工作单位,没有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到最后再补缴,我们一定要留个心眼,确定补缴的年限没问题,如果真有问题,我们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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