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广东,女子婚后1年多丈夫去世,拿到赔偿金后把6个月的孩子丢给公婆。三十年不闻不问,晚年却又想让孩子给自己养老。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4-08-06 05:16   河北  

从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广东一女子婚后一年多丈夫意外去世,把6个月的孩子丢给公婆,自己拿着35万赔偿金离开,30年不闻不问,晚年却又想让孩子给自己养老,法律会支持吗?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30年前广东一个农村里,陆光30多岁还没成家,父母为了给他找个媳妇,拿出了一辈子种地攒下的3万元当彩礼。
这么多的彩礼很快引起了同村苏芳的注意,她主动找到陆光家:虽然我离过婚,但我比你年轻,也是好好过日子的人。
陆光父母看着苏芳年轻漂亮,心想肯定能生个大孙子,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婚后没多久苏芳就怀孕了,但她看着丈夫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经常埋怨陆光没本事,抱怨公婆家里穷。
为了平息妻子的不满,陆光去工地打工,把所有工资都交给苏芳,但苏芳还是不满足,经常把“离婚”挂在嘴边。
就在他们的儿子小陆6个月大时,陆光和苏芳吵架后出去,没想到这一出门竟成了永别。
陆光遭遇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对方赔偿了35万,办完后事苏芳跟公婆说:我还年轻,不可能守寡一辈子,把孩子留给你们吧,也算是有个后人。

留下这句话,她把年仅半岁的小陆丢给了公婆,拿着赔偿金就走了,没多久又嫁去了外地。
陆家老两口抚养小陆长大,省吃俭用坚持供他读书,30年过去,小陆成了一名优秀的医生。
而50多岁的苏芳被那个男人抛弃后,回到了老家,听到儿子竟然这么有出息,就找上门要跟小陆相认。
小陆看着这个从没见过的母亲,小陆断然拒绝:奶奶去世后,我的亲人只有爷爷。
苏芳听后大骂小陆不孝:不孝子!我生你容易吗?你不管也得管!
她还把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小陆给自己养老。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父母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有责任给予赡养。
虽然苏芳过去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但小陆作为她的子女,从法律上讲,他有责任赡养。
但这事没有这么简单,父母同样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苏芳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这属于遗弃。
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父母拒绝抚养自己的子女,情节恶劣的,会面临法律的惩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官审理后认为,苏芳年轻时将6个月的儿子交给年迈的公婆,自己不履行抚养义务,30年来从未尽过任何母亲责任,在自己生活困难时才想起有这么个儿子,行为极其恶劣,并且50多岁仍有劳动能力。
最后法院判决:苏芳现仍有劳动能力无需赡养,驳回了她的诉求。
03  案件看法
有网友表示:既然没有抚养,也就不应该有赡养的义务!这种女人的养老,应该找你给谁提供快活的人养老才对!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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