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位男子结婚后住在妻子婚前房,因吵架时总被妻子赶出门,偷偷用堂妹名字买房。
几年后堂妹离婚,妹夫竟要求分割这个房子,男子把堂妹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余飞是湖南长沙的出租车司机,结婚时他没有自己的房子,就住在了妻子的婚前房里。有了孩子之后,他们老是因为家长里短的小事吵架,有时候气得他妻子还会大骂:这是我的房子,你给我滚出去!一次吵架被撵出来的余飞没地方去,想起堂妹余佳就住在附近,于是去那里借住了一晚。余飞向堂妹和妹夫诉苦,说自己每天开出租车多辛苦,吵个架就被赶出门,连好好休息的地方都没有。妹夫听了很同情余飞:“哥你每天跑车这么累,不让回家怎么行啊?休息不好,第二天怎么工作。”妹夫建议余飞自己买套房子,余飞想了想,觉得不行:“要是让你嫂子知道我偷偷买房子,她不得把房子给我掀了!”堂妹和妹夫就出了个主意,用堂妹余佳的名字买房子,他自己还贷款。余飞听了心里一动,觉得这主意不错,于是他真的用堂妹余佳的名字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首付还是向堂妹家借了10万元。
为了还贷款,余飞用两个收款码收车费,每天起早贪黑地跑车。妻子看他这么辛苦,对他的态度也好了很多,两人感情反而越来越好了。几年过去了,余飞把借堂妹家的钱还上了,贷款也剩的不多了,没想到这时候,妹夫出轨被堂妹发现,两人正在闹离婚。更让余飞没想到的是,妹夫竟然不要脸地说,余飞买的那套房子是他和余佳的共同财产,要求分一半。余飞这下可犯了难,当初买房时没签借名买房协议,他只好把这事和盘托出告诉了妻子。妻子听后出奇地没有责怪他,他们要求把房子过户到余飞名下,堂妹同意,但被妹夫以“房子是他和余佳的共同财产”拒绝了。于是余飞把妹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房产所有权,并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余飞用堂妹的名字买房,法律上叫“借名买房”,这种做法虽然不违法,但风险很大。因为房本上写的是余佳的名字,法律就认为这房子是余佳的,余飞想证明房子是自己的,没有书面协议,可就难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法院会考虑实际出资情况。余飞拿出了自己每个月固定日期给堂妹转账的流水,与所还贷款金额、还款时间相同,证明了钱是自己出的。他得证明三点:一是钱是他出的;二是买房时他和余佳有借名买房的约定;三是余佳同意把房子还给他。余佳很清楚这房子就是堂哥买的,同意与余飞补签“借名购房协议”,也同意把房子过户到余飞名下,因此法院为他确认了房产所有权。最后法院判决:确认余飞为房屋的实际购买人,并要求余佳夫妇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将涉案房屋过户至余飞名下。网友们表示:这妹夫是早有预谋吧?幸好判决公正,差点挖坑把自己埋了。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