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湖南,女子外出打工15年不归,得知老家房子要拆迁,回来起诉离婚,还想平分252万拆迁款!丈夫:你哪来的脸?法院判了!

文摘   2024-08-24 08:10   河北  
湖南一女子婚后嫌弃丈夫挣钱少,生完孩子不久就外出打工了,整整15年没有回家。
得知老家房子要拆迁了,她又回来要离婚,并平分252万拆迁款,丈夫不同意分钱,她就告上了法庭。法院会怎么判?
01  案情回顾
湖南的李先生和张丹16年前经过相亲认识,刚结完婚李先生就出去打工了,为的也是多赚些钱。
可年底回家的时候,张丹却嫌李先生没出息,挣的钱还不够家里的开销。
儿子出生后不久,两人又是大吵一次,张丹就跟同村一人外出打工了,李先生一个人守在老家种地,还要照顾儿子和母亲。
起初李先生也没多想,以为妻子外出打工是为了多赚些钱,过不了多久就会回来,李先生心里一直惦记着妻子。
每逢过节或是妻子生日,他都会托人把钱寄给在外打工的张丹,不让她在外吃苦。
可张丹总是以不能请假为理由,15年一次家都没回。直到李先生家里的老房子纳入了拆迁计划,拆迁款有252万。
刚得到消息的时候,李先生问了问张丹回不回家,并没有提拆迁的事。
张丹仍然没有回家的意思,可过了没几天,不知张丹从哪里听说房子要拆迁,突然出现在家门口。
李先生看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他很想问问妻子,为什么15年一次家都不回。
张丹开门见山道:咱们这么多年都没经营感情了,不如直接离婚算了,我知道房子拆迁款很多,咱们一人一半。
李先生一怔:你出去打工15年,没尽过妻子和母亲的义务,你想过孩子吗?他都不知道你长什么样,离婚可以,想分一半拆迁款,你哪来的脸。
张丹理直气壮地说:你懂法吗?我们是合法夫妻,那笔钱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你不得不分!
不久李先生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是张丹起诉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财产。
02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李先生和张丹婚姻关系成立,这房子是他们的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拆迁款就得一人一半。
但是,他们的情况是不正常的,那么会怎么判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或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房权益的原则判决。
拆迁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但张丹严重失职于人身义务,法院会适当打折她的份额。
张丹15年来未尽抚养义务,构成过错方,而李先生一人独立抚养孩子15年,理应获得更多财产补偿。
最后法院准予张丹和李先生离婚,张丹得30%的拆迁款,孩子由李先生继续抚养。
另外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不遵守抚养义务时,无过错的一方,有要求付抚养费的权利。
张丹在孩子出生后,就没尽过抚养义务,李先生完全可以起诉张丹支付孩子成年以前的抚养费。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能干出来这种事,脸皮真是够厚的。
对于这个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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