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老太拆迁分到2套房价值400多万,转手就把2套房子过户给儿子,还把女儿拉黑,一年后来找女儿养老,女儿:断绝关系。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4-08-20 05:16   河北  
河南一老太太老房子拆迁分到2套房,价值400多万,转手就把女儿拉黑,把两套房都过户给儿子。
一年后老太太又找到女儿,要求给她养老,女儿说:不是你要跟我断绝关系吗?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河南老太太陈某,老伴走得早,自从儿子结婚后就自己住在老房子,她女儿苏女士在外地工作。
之前几年,陈某总是让苏女士在经济上帮助她的弟弟,无论是买房还是买车,苏女士都没有二话。
一年前陈某的老房子拆迁,分了两套130多平的新房。
陈某担心苏女士回来要分房子,立马就把两套房子都过户给了儿子,还把苏女士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
苏女士对这事毫不知情,还是从别人口中听说自家的房子拆迁了,她想着得有好几个月没看望母亲了,就想回去给她一个惊喜。
苏女士带着礼物满心欢喜地回到了老家,没想到全家人都闭门不出,打母亲、弟弟、弟媳的电话,一个都打不通。
这让苏女士的心凉透了,过了很久才她想通,能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
大概过了一年的时间,陈某身体大不如前,需要人照顾,儿子和儿媳妇也开始嫌弃她。
陈某给苏女士打来电话:我现在过得不好,需要人照顾,你可以原谅妈妈吗?
苏女士很气愤:你都跟我断绝关系了,还找我干啥,你儿子不是人吗?
陈某解释道:当初拉黑全是你弟妹的主意,现在你弟弟的孩子还小,我只好来找你了。
苏女士看母亲到现在还护着弟弟,狠了狠心回绝了,结果陈某将苏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她履行赡养义务。
02  法律分析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老年人有权要求子女或者其他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
不过,此法律也强调赡养关系的双向性,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父母也得尊重子女的合法权益。
陈某作为母亲,在处理拆迁得到的两套房子时,可以偏袒儿子,这很正常,但不能完全排除女儿苏女士的权益。
陈某甚至还采取极端措施,拉黑了女儿不再联系,这对家庭关系造成了破坏,对苏女士更是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家庭成员间应当履行法定的扶养、抚养、赡养等义务。
苏女士提出已经断绝关系,在情感虽是如此,但在法律上,赡养义务并不因为家庭成员间的矛盾而自然解除。
法院认为,儿子和儿媳既然得到了全部房产,而且也参与了破坏家庭关系,他们就应该承担起更多赡养义务。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判决苏女士承担20%的赡养义务,并建议他们通过调解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一碗水都端不平,原谅个毛!
当初要拉黑的时候,儿子就应该站出来拒绝,只能说这一家子没一个有良心的!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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