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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金刚经》是脍炙人口的一部佛经,受到很多信教大众的喜爱,目前在网络上很多人分享自己对金刚经的理解,大多已经远离了佛陀意趣,比如,《金刚经》中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我看到一些人解释说:“所有的有为法都是不真实的,就像梦、幻、泡影、露水和闪电一样,瞬间即逝,没有实质。所以要用一种超然的心态去看待世间万物,不被它们所束缚。”
这个解释应该是网络上比较普遍的一种,也被很多人认可,仅凭字面来理解,似乎也解释的通,然而,从佛教的观点来看,这段话其实是从自性空的角度来说的,也就是空性角度,因为这部经的名字就是《金刚般若经》,所以应从中观角度来理解。我看到的汉译本中,其中义净法师翻译的汉译本和通用的藏译本比较贴切,即:“一切有为法,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格鲁派大德久乃扎巴协珠大师说:“自性空的有为法都是用八个比喻来说明自性空和无常,八为: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星:晚上看得到,白天看不到,同样,云等有为法受无明影响,现为自性有;现证无我的智慧就像白天看不到星星一样,不显现自性有。翳,因眼睛被遮盖,外境事物则无法看到,同样,真实义愚无明导致一切有为法现为与实际情况相违。灯,依靠灯芯成立生、灭。同样,一切有为法依各自的因缘能生起、灭。幻化,与实际情况相违的显现,同样,一切有为法于错乱识现为自性有。露,速疾消失,同样,一切有为法第二刹那开始变化。泡,湍急的流水中突然出现水泡,立即消失般,一切有为法都是聚合因缘时突然成立又转瞬消失。梦,因睡眠出现幻象,同样,一切有为法受无明影响,显现为自性有。电,闪电突然来临又消失,同样,一切有为法聚合因缘时速疾成立又消失。云,依龙族操控云层出现和消失,同样,一切有为法共不共业作用下而成立消亡。以上比喻都是说明有为法皆无常和介绍自性空之理。”
所以,这段话所用的比喻,都是聚合各自因缘时能成立此事物,何时因缘消散,则此事物就消失了,这些能说明,不依仗他而成立的有为法根本没有,需要其成立的条件,所以说,有为法自性空,既然不断生灭,亦证明其是无常法。由此可见,根本不是“一切都不存在”,这些仅从字面是很容易理解错的。
学习佛法,仅通过看书自学是无法得到悉地的,必须得到具格善知识的摄受引导才行,凭自己瞎猜是万万不可的,如果不注意,很容易犯谤法之罪,这是很严重的恶业,可以说最大的恶行就是谤法罪了。《三摩地王经》中说:“若毁此瞻部,洲中一切塔,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若杀尽殖伽,沙数阿罗汉,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谤法罪的罪过是极大的,经中说,比较起摧毁整个南瞻部洲中的一切佛塔,诽谤契经的罪过比前者还要大。杀死恒河沙尘数量的阿罗汉圣者罪过极大,然而谤法罪比这还要大。很多人希望做上师,做上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不具备教富饶及德增上,弟子问你法义的时候,碍于面子随口乱说,那谤法罪就有了。总之,导致谤法罪的方式虽有很多,但是前面讲的这几个最为严重,所以应该努力断除。谤法罪是学佛人容易犯的,尤其是一些对佛法一知半解却喜欢到处跟人讲佛法的人,如果自己信口开河随便一说,对方相信了,那谤法罪的罪过你就得到了。想要了解这些部分,应该多阅读学习《谛者品》和《法华经》,其他有关谤法部分应该从《遍摄一切研磨经》中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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