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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妙笔256期】这类方式的讲课邀请我不会接受
文摘
2024-06-15 10:00
贵州
这类方式的讲课邀请我不会接受
文|胡建淼
我作为恢复大学高考制度的头一届(七七级),在杭州自大学毕业后就留校从教了。
2011
年调来北京,作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继续从事着校内校外的讲课。这是我最为热衷的事业。从教
40
多年的我,讲课次数已不可胜计。
关于校外讲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态度似乎一直在变:以前多将其视作
“为社会服务”,所以只要不影响校内本职工作,外出讲课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鼓励的,几乎不需要审批和报备;可近十几年来,教师外出讲课时时被定性为“不务正业”“挣外快”,多以“限制”为主调。为了两者的平衡,一种折衷的方法是: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或报备,可以外出讲课。我赞成这种状态。
审批或报备自然须以外单位的讲课邀请为前提。可近几年出现了几种奇葩的讲课邀请方式:
一是,邀请方要求讲课老师单位为讲课老师出具政治鉴定,以证明该老师政治上是可靠的。这类邀请我是不会接受的。因为我认为,邀请的老师必须政治上可靠,邀请单位必须邀请政治上可靠的老师,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大多数老师政治上都是可靠的,邀请单位也是清楚的,如果真遇到极少数对他的政治立场把握不准的老师,本身就可以不邀请,或者通过其他途径了解一下。对于高度信息化的今天,这不是一件难事。现在不论是谁,一律要求其出具其单位的政治鉴定意见,其实是为了防止一人可能的感冒,而要求所有讲课老师都提前吃药,是一种极端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
二是,邀请方要求讲课老师提供单位批准其外出讲课的文件,不仅用来证明其政治上的可靠性,而且证明其没有违反单位的纪律。这一做法其实比上一做法管得更多、更宽、更远了。我的反对理由和是否接受邀请的态度同上一样。
三是,邀请方要求讲课老师提前提供讲稿,以作政治审查。我认为对此不能一刀切。如果是一次政治性的讲课任务或在中央党校讲课,事先审定讲稿不仅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而且是应当的。但如果其他单位要求事先审查老师的讲稿,可能大多数老师都不会接受这次讲课了。这等于为该老师传递一个信息:我们对你是不信任的。邀请单位可以不邀请不信任的教师,但不应当一边邀请信任的教师,一边对该教师说:我不信任你!
四是,邀请方要求讲课老师提供职务和职称证明(有的甚至要原始的职务职称文件)。这就更让人费解了。在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的今天,一个教师的职务和职称都可以从他单位的官网上查到,还需要一个讲课教师拎着两个《证明》来为你讲课?这种要求的出现,表明
“管理本位”的思想已严重到不能再严重的地步了,半点“服务本位”的理念也没有。
五是,邀请方要求讲课老师在讲课前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自己在讲课中遵守政治纪律,否则由自己承担责任。我认为这样并无多大实质意义。因为:
1.
一个讲课教师在讲课中能否遵守政治纪律,不是靠承诺书保证的,而是靠他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素质决定的。如果这个教师非常反动,即便签订了《承诺书》,对他也起不到约束作用;
2.
就讲课老师而言,不是说只有签订《承诺书》的才须遵守政治纪律,不签订《承诺书》的就可以不遵守政治纪律了;
3.
就邀请单位而言,要求讲课教师签订《承诺书》,也起不到免责作用。邀请外来人员讲课如果发生政治问题,即便你邀请单位让讲课教师签订了《承诺书》,邀请单位的有关人员还是不能免责,教师和邀请方都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让人欣喜的是:上述邀请讲课方式终将成为过去;有的已经成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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