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大旱,据估计粮食减产两成。据群众讲,如果不从去年就开始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减产的幅度要比两成大得多。根据一些典型调查,今年虽然受灾而社员的综合收入却不低于往年,社员手中有粮,有不少社员去年收的粮食还可以吃半年以上,集市贸易的议价粮价格稳定,同国家收购的加价粮相等,人心稳定,对明年的生产准备抓得又早又好。社员说:“只要政策不变,灾了今年灾不了明年”。总之,广大社员从党的政策上看到了光明的前途。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生产责任制多种多样,大都行之有效。根据我们的调查,想着重介绍一个“口粮田”和“大包干”,因为它使很多穷队即长期吃国家返销粮和供应粮的队一年改变了面貌,两年翻身,充分显示了党的政策威力。去年,很多穷队试行了“口粮田”,办法是:由生产队划定一部分土地给社员自己经营,保证口粮自给,解决长期吃国家供应粮和返销粮的问题;另外一部分土地为“商品粮田”。这种形式在不少旗县里都有。今年,有的社队为了解决“商品粮田”产量明显低于“口粮田”的问题,又在“口粮田”的基础上,发展到实行“大包干”,用群众的话说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两种形式,都收到了特别明显的效果。
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出现“口粮田”的背景是:有一些社队多年来靠吃国家供应粮和返销粮度日。据自治区粮食局统计,全区吃供应粮和返销粮的基本核算单位占总数的30%至40%。素以富饶著称的巴彦淖尔盟河套地区,吃供应粮和返销粮的队也占20%左右,有的队甚至连续十五年吃供应粮。多年来他们一直是地缺籽种,人缺口粮,牲畜缺饲料。
这种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呢?社员们通过实践得出一个切实的结论说:“高级社时大跑步,公社化时一刀切,大跃进时一平二调,‘文化大革命’时割‘资本主义尾巴’,变着法收拾我们,能不穷吗”。这就是批评我们,在几个重要时期,领导农业生产离开农村生产力的水平和农民的觉悟水平,单凭主观愿望追求生产关系的变革。在那些年,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基层领导班子极不稳定,干部无心抓生产,即使抓生产,又是瞎指挥成风,形式主义严重,平均主义盛行,严重违背了自然规律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不符合农民的愿望和利益。这样,就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相当一部分社员对集体经济丧失信心,不安心生产,劳动力外流,土地愈种愈薄,长期入不敷出,已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如此恶性循环不已。这就出现了相当一部分长期靠国家供应口粮和救济款生活的穷队,成了国家和集体的沉重负担。
去年春天,一些旗、县根据中央关于发展农业两个文件的精神,深入群众,召开各种座谈会,反复调查研究,帮助长期靠吃返销粮和供应粮过活的社队寻找“治穷”的办法。在调查过程中,大家从一种现象上得到启示:合作化以来,社员经营的自留地的产量,一般都高出集体经营的土地三至五倍。集体的碱地、薄地变成自留地,过一两年就可以稳产高产,并可以做到灾年保收。有人据此提出了划给穷队社员“口粮田”的办法。他们把这个办法交给社员讨论,受到社员们的热烈欢迎。社员们明确表示:“用这个办法,是领导上相信我们,只要这样干上两三年,保证不要国家的返销粮、供应粮和救济款,还可以向国家作出贡献!”有些旗县对这一办法进行试验。在一些社、队开始试验的时候保密。为什么这样呢?一句话:心有余悸。因为有人说这是“倒退”。其实,持这种观点的人,并没有弄清楚什么叫前进或倒退。这方面只能有一个标准,就看生产力是持续向前发展,社员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呢,还是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社员生活困难?离开这一条标准,就无法分清是非。
关于划给社员“口粮田”的方法,托克托县中滩公社采取的措施具有代表性。他们为了保证集体经济不受损害,作了一些规定,主要是:一,根据当地最低口粮标准和土地多年来的平均单产,划给社员相应数量的土地作为“口粮田”,其他土地为商品粮田,土地权属于集体所有,不准变卖、倒换;二,实行“口粮田”包干,社员在“口粮田”上的收获,都归社员吃、用,除不可抗御的灾害,国家不再向实行“口粮田”的队返销或供应粮食;三,生产队原有适于机耕的大块土地不准打乱,各种农田水利设施不准有任何破坏;四,生产队统一调配劳力,按规定完成集体投工任务。“商品粮田”与“口粮田”在劳动力方面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商品粮田用工,以确保完成国家粮食征购的包干任务;五,一切生产工具(包括大牲畜的饲养、使用)都由生产队统一管理、调配,在集体优先使用的前提下,社员轮流使用;六,社员经营“口粮田”的剩余劳力不准外流,由生产队统一组织,从事集体工副业生产,生产所得(包括交售粮食所得),纳入集体分配;七,集体为社员“口粮田”进行机耕、电灌等作业,由社员缴纳工本费;八,凡丧失劳动力不能自己经营“口粮田”的社员,由集体每年供给不低于320斤的基本口粮,丰年口粮标准可以提高。从这些措施可以看出,“口粮田”完全是在集体经济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营的。其他旗、县的核算单位试行“口粮田”的基本办法,与中滩公社大同小异。
去年秋收以后核算的结果证明,凡是试行“口粮田”的队,都是一年翻身。以中滩公社为例,1976年至1978年三年中,连续吃返销粮和供应粮,仅1978年就吃了244万斤,有的队三年中平均每人吃供应粮1000斤。有一户社员全家六口人,三个整劳力,辛辛苦苦劳动三年,反而欠生产队3000元。试行“口粮田”以后,只用一年时间,这个公社就在生产上由全县倒数第一,一跃而成为全县较好的公社,不但全部解决了社员的口粮和牲口饲料、来年籽种的问题,还向国家净交商品粮16万斤。又如临河县团结公社永丰大队,长期以来并不“永丰”,连续吃返销粮和供应粮13年,社员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分红。去年试行“口粮田”,一举翻身,不但完成了国家征购粮的包干任务,社员口粮标准(包括自留地收入)平均都在500斤以上。商都县试行“口粮田”的社队,也大体是这样。
根据我们的调查、分析,试行“口粮田”之所以取得这样好的效果,是由于这种办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纠正了“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的恶习,同当前的生产水平相适应,同社员的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了。这就最大限度地调动起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过去的经验教训证明,在一些地方集体生产还不能全部代替个体劳动的收入和补充的时候,过早地用集体经济包揽一切,势必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托克托县委书记向我们谈到试行“口粮田”的时候,讲到了以下几大好处:
一、作到了户户无闲汉,人人都下地,男女老幼都有活干;二、农活质量好,真正做到了精耕细作;三、充分挖掘了土地潜力。社员种“口粮田”的时候,都在地埂、地边、地头上栽瓜点豆,种得满满的;四、从种到收田间管理严格、细致,井然有序,往年家畜家禽到处乱跑、乱吃。去年,社员都主动把猪、鸡圈起来,既怕吃了自己的庄稼,又怕糟蹋了别人和集体的庄稼;五、真正解决了基层干部参加劳动的问题。过去曾规定的“一、二、三”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制度,实际上完全是个空口号。试行“口粮田”以后,除县上的干部以外,公社和大队一级的干部参加劳动的时间都大大增加,因为他们自己也分了“口粮田”。这样,真正靠吃“转转工”的干部少了,想多吃多占搞特殊化也行不通了;六、鉴于以上各点,干群关系也就特别融洽。过去,不少干部下去就是卡群众,干的是砍自留地、收自留畜、不准社员搞副业、催要欠粮欠款,把社员的生活搞成一潭死水。结果是社员见了干部时皱着眉头躲着走。去年以来,社员见到干部都是笑嘻嘻地迎上去。他们说:“真正关心我们生活的干部又回来了。”
因为“口粮田”仅仅是试行,当然会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根据中滩公社去年秋收以后的情况看,出现的问题主要有:“商品粮田”的产量明显低于“口粮田”;由于劳力有强有弱,人口有多有少,经济收入出现了差别。再就是个别的“四属户”还存在实际困难。去年试行“口粮田”的社队,看到了缺陷,总结了经验。今年,把“口粮田”改为“大包干”,即:将产量和土地一起包到户;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水利设施和化肥等,由生产队统一经营,社员交钱使用;耕畜和农具,由社员开会民主评价后交户(一户或几户)使用,使用者按评定的价格负责,损坏者赔偿;凡承包者,每人每年向集体交一定的公共积累;“四属户”自愿,劳力多的多包,劳力少的少包,没有劳力的不包,生产队保证供应基本口粮。今年的实践证明,由“口粮田”改为“大包干”后,最大的好处是在全部生产活动中彻底改变了“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状况,社员们有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主动性,因地制宜,可以用最少的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仍以中滩公社为例,71个生产队有70个实行了“大包干”,在大旱之年获得了好的收成。根据最近核实的结果,除社员口粮和生产队储备粮外,向国家交售商品粮70万斤,比去年增加3倍多,摘掉了“返销队”的帽子。
内蒙古自治区一些社队由去年的“口粮田”改为今年的“大包干”,尽管它符合当前内蒙古农村生产力的水平,符合群众的愿望,两年来也遭到一些非议。择其大者,一说是冲击了集体经济,一说出现了差别会导致两极分化。因此,去年就说要“一律纠正”,今年特别说要“教育引导”,总之是忧心忡忡。而事实是怎样的呢?中滩公社去年“商品粮田”的产量虽比“口粮田”低,却仍比前一年增加一成,国家分配给他们50万斤征购粮包干任务,实际完成53.4万斤,除去返销的37万斤,还净交16万斤,而今年却净交70万斤。这同前年的情况相比,应该说对国家还是有贡献的,总比一直吃返销粮和供应粮强吧。对集体来说,这两年不但留了储备粮,还添置了7台大型生产设备,买进200多头耕畜,偿还了国家53万元贷款,增加公共积累5万多元。这当然不能说是“冲击了集体经济”。至于所谓的差别,应该说这是正常的。现在完全靠集体经营的地方,不也是劳动力有强有弱、收入有多有少、社员之间的收入有差别吗?持“两极分化”观点的人,完全否定从“口粮田”到“大包干”的积极作用,反映了极左路线的流毒仍未肃清。有人怕这怕那,已被雄辩的事实证明完全是杞人忧天!
我们曾经就这件事,征询过自治区党委一些领导同志的意见。他们的态度是:允许试验,要相信广大干部和群众会通过实践作出结论的。
像内蒙古自治区那样,每年有百分之三、四十左右的队吃国家供应粮和返销粮的现象,决非绝无仅有。北方地区的某些自然条件差,土地贫瘠,粮食长期低产,社员生活水平一直在最低水平上徘徊,依靠国家供应粮和救济款度日的社队,也不会太少。去年秋天,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个文件指出:“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定要尊重社员群众的意见,适合种什么就种什么,适合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适合集体经营的就集体经营,在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的前提下,适合社员个人干的也要放手让社员去干。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劳动资源,真正做到地尽其力,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把农村的各项建设事业兴办起来,为国家创造物质财富,为集体壮大经济力量,为社员增加收入,使整个农村逐步繁荣富裕起来”。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198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