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斌:浙江的“两个半单干理论家”(二)——为“包产到户”终生无家的陈新宇

文摘   2024-10-22 10:06   山东  
在“浙江的两个半单干理论家”里,陈新宇的名声最为响亮,在“文化大革命”中,浙江省造反派的机关报《红色风暴》突出渲染了毛泽东当年亲手加给陈新宇的那顶帽子。他又被揪出来,在全省各处批斗。“单干理论家”陈新宇,在那个年代里,浙江全省不知道的人恐怕不多。造反派七次抄他的家,批斗达120余次,1969年12月,新昌县革委会人保组发布文件,判处陈新宇“以右派分子论处,开除公职,管制三年”,押送到农场劳动改造。

陈新宇出身于地主家庭,但本人自青年时起就向往革命,家乡刚解放就参加了工作,满怀热忱地投入建国初期农村的各项工作,从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到互助合作运动。他参加了家乡最早一批农业社的建社工作。五年多与农民朝夕相处,结下深厚情谊。后来被调去干了一阵商业工作。1955年秋天,农业合作化高潮中,这位年轻的“老农村”重新归队,担任专职办社干部。这年9月16日的《浙江日报》刊登了他写的一篇文章《我爱农村》。文章这样写道:“我爱农村,我回到农村来了。亲爱的、熟悉的农友们,我将随你们一同前进,直到把我们的合作社变成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在我们肥沃的土地上建立起美好幸福的乐园。”从这几句话里,不难看到这位青年知识分子对农村、农民的热爱,对农业集体化光明前景的强烈向往!

但是,陈新宇很快就从美梦中惊醒。1960年到1961年间,他被下放到新溪公社当农民。这时,正是“大跃进”之后农村灾难严重之时,新昌县一半以上农民搞了包产到户,“包产到户”像烈火一般在新昌农村蔓延。而县里奉命强制“纠正”,群众不服。陈新宇本是专职办社干部,是“集体化”热情的宣传者、实践者。但是,这时他才发现,农民心底里并不爱这样的集体,而强烈地要求实行包产到户。这是为什么?陈新宇决心要弄个明白。他所在的天公丘大队共有八十多户农民,他挨门数户地查访,又对整个大队的生产状况作深入的了解。当他了解到近几年来农村的真实情况,了解到农民的真实愿望时,他感到过去狂热追求、宣传、推行的东西,太脱离实际了!一腔热情地把农民引进合作社里,却除了说大话之外,并没有办法搞好生产,让农民挨饿受苦。他怀着深深的内疚。经过实地调查、深入思考之后,他认识到,农村的唯一出路是实行“包产到户”。他写出两篇文章:《当前农村阶级分析问题》和《关于包产到户问题》。
他的文章不只是就事论事地谈包产到户,而是要对农村发展进行理论探索。为此他要承担巨大的政治风险。但陈新宇无所畏惧,决定要把自己的主张呈送给党中央,让中央了解农村实际情况,放弃原来的办法,支持包产到户。他把两篇文章各抄写了几份,分别寄给了党中央、《人民日报》社和中共新昌县委。为了不让这两篇文章可能招来的祸事牵连别人,他决定从这一天开始,疏远一切亲友,不谈恋爱,抱定终生到老不娶的决心。

陈新宇就是这样一个人!“文革”中造反派批判他是“彻头彻尾的彻里彻外的单干”,不但是“单干理论家”,鼓动农民“单干”,自己也为实现“单干”的目标而终身光棍一条,“单干”到底!

陈新宇认定包产到户是农村的惟一出路。他寄出的文章没有回信,他不灰心,前后八次给《人民日报》写信、寄送材料,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一谈、再谈“包产到户”。用实际事例说明其好处,从各个角度论证其方向正确,前途光明。

1962年7月1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部在内部刊物《读者来信》上,刊登了陈新宇的第六封信,并加了一个编者按。责任编辑是后来在农村改革时期担任过《人民日报》农村部主任的李克林。编者按也出自她的手笔。她这样写道:浙江新昌县读者陈新宇,从去年至今,先后来信来稿,要求报纸讨论“包产到户”问题。他第一次来信说,他原来是去纠正包产到户的,可是他反而被群众和事实说服了,坚决主张包产到户。他的主要论点有四:1、包产到户是经营管理问题,不是所有制问题,因此不是方向问题。2、包产到户是个人负责制与产量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较完善的责任制。3、包产到户是从个人计件、小段包工演变出来的,是经营管理中必然出现的一种形式,是不可避免的。4、正确态度是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包产到户为什么会成为群众的自发行动,用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对待这个问题,不要惊慌失措或硬行纠正。编者按说,今年六月十六日他第六次来信,并写来了一篇约六七千字的文章《重谈包产到户》,要求报纸讨论。

《读者来信》刊登的陈新宇的这篇文章,热情洋溢地写道,“农民中自发形成的改进集体生产经营管理的热潮——‘包产到户’运动,在新昌县地区已经历了一年的时间考验,在一些人激烈的反对声中冲开了1961年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秋种三次‘批判’、‘纠正’高潮,不顾一切地大踏步前进,并且也将继续冲破当前正在组织的新的‘纠正’高潮,最终取得胜利。由于这一办法激发起来的生产积极性,使去年的生产在十分干旱的年景下获得了奇迹似的成就。即使在三月间粮食最紧张时,浮肿病、断粮户等情况也很少发现。不管你不喜欢它也好,骂它资本主义也好,它始终在集体经营的旗帜下,妥善处理了个人与集体间的矛盾,为集体生产找到了保质保量提高工效的途径。”

接着,他写道,“一年来包产到户的发展主要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一、一年来事实说明,‘包产到户势必发展为按土地证退社单干’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实际是不存在的。”“二、包产到户的做法是无法消灭的。(新昌县)每次纠正的结果,不是削弱而是发展得更快一些,群众态度更坚决一些,脱产干部口更软一些。新昌城郊区1961年上半年有80个大队包产到户,经过两次批判、纠正,目前表面上只剩下16个大队,而到了年底又扩大到116个大队,比批判、纠正前还多。”“三、包产到户是迅速发展生产的有力措施。‘包产到户最多只有暂时积极性’,这些论调在1961年秋收,1962年春花收获中破产了。新昌1961年产量情况比邻县奉化、临海等地看来都好,这从外县农民正二月间大批来新昌以物换粮和粮食外流的情况可看得出来。追溯根源不能不归之于包产到户与旱情最严重时全县有领导地主动采取了秋闲地暂时分到户种植的结果。去年包产到户搞得最厉害的小将区,今年春花比任何一年任何地区都好。新民公社干部检查今年包产到户发展的原因,认为最主要的一条是:纠正了的队都不如未纠正的好,群众因此将包产到户看作提高生产的出路,干部因此‘口软心软讲不响话’。包产到户能提高生产,已成了众所公认的事实。”

这篇文章还提出,真理是不怕辩论的,现在是改变对“包产到户”看法的时候了!他写道,“包产到户是否违反社会主义方向?是否影响集体生产优越性的发挥?是否是少数人要求?是属于集体经济范畴还是属于个体经济范畴?各地大量的具体事实,足以弄清这些问题。真理不应当怕争辩。”“要是这个做法是对的话,就不应勉强压抑,同时也不能靠回避来解决问题。不论从哪一点着眼,都应将这问题摊到桌上来进行具体讨论。”

“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经过一年实践,愈来愈证实这是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与群众思想水平的一种农业集体经营中的独特形式,是个人与集体生产密切结合的一种新的创造,是集体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一项宝贵的经验,不应长期摒弃。”因此,陈新宇提出建议不要再费力费神来纠正包产到户了。他说,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无休止地“纠正”包产到户,“所起的作用都只是浪费工作精力,增加干群隔阂,影响生产收入而已。”

陈新宇虽然作好了最坏的打算,甚至抱定独身主义,以迎接可能到来的灾难。可是,开初一段时间厄运并未降临,1960年8月,省委农村工作部还通知陈新宇到杭州参加农村经营管理座谈会,会上肯定了他的文章,具有“敢调研、敢反映(真实情况)、敢逆潮流”的精神。而到了下半年,八届十中全会后,全国大批以“包产到户”为代表的“单干风”。尽管陈新宇是毛泽东亲自点名批判的“二个半”之一,但时任新昌县委书记的王淮亭还是尽力保护了他,只是让他中断自己的“研究”,到县贸易货栈做生意去了。但是,陈新宇终于没有逃脱厄运。“文革”一开始,在新昌他第一个被揪出来游街示众。省里的造反派也不放过他,陈新宇立时间变成全省闻名的“十恶不赦”罪人!遭到连续几年无休止的批斗。

陈新宇虽然没有被正式判过刑,但一直过着劳改或被管制的生活。直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得到平反昭雪。这时,陈新宇已年过半百,青春不再。直到这时,他还是孑然一身,并决心终生不娶。我在新昌见到他时,他已在县政协退休,跟本家一个侄儿一起生活。到老来他骨瘦如柴,但精神尚健。新昌县政协将他的著作编印成《包产到户文集》一书。

(本文收录于作者个人回忆录《我的忧乐农缘》,将由研究出版社出版,公号发表有删减。)

当代农政
讲述农政故事,评说农政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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