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爱比被爱更幸福,给比受更幸福。爱人者,说明他有爱的能力。被爱者,却不一定有爱的能力。我能给,说明我有。这是一种有力量的状态。
许多人误会了给予,自己不够,却要给出去,给的不是爱,是期待,自己没有,却要给出去,给的是高利贷。别人没有给到回应,甚至回报,就会气急败坏,因爱生恨。
所以,我也在正视自己。我是否足够爱自己。我给的爱是否在期待回报。如果期待回报,我就不会用给予和爱这个词来形容这个行为。而是会描述,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我期待你做出什么反应,你可能会给出期待反应,也可能不会,我可能高兴,也可能伤心。而不是,我多么好,多么友善,多么爱你,我是为你好,你必须要怎么怎么样。我只是在满足自己的愿望,或者为了未来的预期回报下注。你也可以反推,那些但凡说,为了你好的行为,都是说话者在让你签投资对赌协议,你必须上市,不上市就要回购。反正他不能亏本。把自己的投资当做爱,把自己对别人的需要当做爱,都是在滥用爱的词汇,来给自己提高道德资本。也可以反推,不要把别人对你的投资,对你的需要当做爱。爱会包含需要,但需要≠爱。
如果我给的不是你要的东西,那这也不是爱。我没有看见你真实的需要,我没有看见你,爱从何而起。爱是我看见你,你看见我。所以《阿凡达》里会有,“I see you.”
你不需要,我非要给你。我满足的只是自己给的欲望,而不是爱你。此时“被爱”的那一方,看似是接受,其实是在付出,他付出的是自己时间、空间和精力,机会成本,甚至道德上的低位,可能的舆论风险。这种“被爱”不如叫“被害”。
在我没有足够爱自己之前,我给出的所有爱,都不是爱,都是未能满足自己的恨意。愿意为他人去死也不是爱,是他想通过牺牲来完成自己。我有九条命,我足够了,如果你需要,我给你一条,在我眼中才算爱。我给你的,只能是我自爱的满溢。我不会因为爱你而减少爱自己一分,也不因为不爱你而伤害自己一分。
“爱”被滥用,因为我们的道德是不允许人爱自己的,会被称“自私”,“自私”也被扩大化。你要爱别人,才高尚,才无私,才融入集体。不允许“恨”和“自私”,就会有很多父母,明明是为了自己私欲生育,却把生育说成对子女天大的恩情。还有的不停念叨为了儿女省吃俭用,舍不得吃却给他吃,舍不得穿却给他穿,让儿女恨不得削肉削骨还父母。这不是父母对儿女的爱。这是父母借助儿女的肉身在满足自己去体验世界的愿望,并从这种附身的行为占据道德的高位。自己没有的东西,给出去,就隐藏着对回报的期待,没有满足期待,就成了恨。或者很多本来就是恨,但不敢明说,包装成“爱”,叫,“为了你好”。
世间很多痴男怨女也是。说是爱情,更像是炒股,所以真心才会像大A一样瞬息万变,彼此的关系,更像寻找潜力股,或追涨杀跌,长线短线,极少数赚的培满钵满,更多套牢后被迫长期主义(结婚)或者清仓割肉(分手离婚互撕)。常见案例,一方苦苦付出,另一方却负心。请问付出的那一方,你是否付出到自爱都不顾。如果否,那是另一方无缘消受。如果是,那你给出的也不是爱,是借高利贷投资,投资有风险,上杠杆更是在赌,愿赌就要服输。
图文编辑 | 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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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十余年,坐标魔都,写我和我看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