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又一重磅利好!上海取消普通住房标准,个人转让住房个税可按1%核定

幽默   2024-11-18 17:11   江苏  

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小英老师说:

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海,普通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住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股权收购税务如何处理?增发股份收购资产如何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亏损企业可以通过合并盈利企业的方式节税吗?对上述重大事项风险管理感兴趣的同学推荐读一下《企业所得税重点事项风险管理与案例》,该书通过精选典型案例,分析实操中如何化解重大事项税收风险。

觉得不错就轻点卡片,交个朋友吧,你爱看的我都有
中税粤诚税务师事务所

专业为您提供税务咨询、海外公司设立、财税托管、灵活用工等业务。
联系电话:18144801112(微信同号)

税缴缴
分享财税知识,服务中小企业。 靠谱中追求专业,专业中务必靠谱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