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发布,文中多次提及财税改革。从目前透露的信息中我们大胆猜测一下,未来可能会有哪些税收政策调整?对纳税人会有什么影响?
1、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
制造企业采购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系统升级等方面的投入将会成为税收政策鼓励方向,包括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加计抵减政策的适当运用等。我们期待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方面能有更合理的规定,能够允许企业将因各种原因没有取得发票、但真实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2、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现行政策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为100%,未来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很可能上涨到150%。但与此同时,在日常征管中将会加强对研发活动的真实性,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的税务监督和检查。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
继续打击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推出的各种变相税收优惠、税收洼地,不再搞普惠性、大水漫灌式的减税降费,而是结构性地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出台鼓励扶持政策。
4、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现行政策中对个人劳务所得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的分类判定含糊不清,极易引起征纳双方的纠纷。未来很可能会将二者合而为一,适用统一的税收政策。
个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财产转让所得(例如股权转让所得)到底应该按生产经营所得还是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似这样的问题有机会被进一步明确。
同时加强个税APP建设,个人涉税事宜逐步统一到个税APP平台上办理。
5、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
消费税的征收由生产、进口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消费税收入划归地方财政收入来源。零售消费税应税产品的企业应时刻关注法规变化,评估影响,做好流程、系统、人力等方面的应对。
贷款利息支出取得的进项税额有可能纳入抵扣范围。
6、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将附加税三合一之后,国家只规定标准税率(例如10%),各个省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状况在某一幅度内(例如20%)上下调整,确定当地具体适用税率。例如12%,10% 或者8%。
7、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房地产企业或将迎来重大利好,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环境及房市行情,预售商品房时预缴的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比例有可能会下调,或通过其他机制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
8、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进一步提高婴幼儿看护、子女教育的扣除金额,鼓励生育。
9、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
现行《资源税法》只将矿泉水纳入征收范围,其他取水则由地方政府征收水资源费。未来将把所有取水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费改税后企业用水成本可能提高,以此引导企业节约用水。
10、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绿色税制。
继续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通过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的进一步调节作用,激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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