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往事:1952年公安局股长炮制震惊全国假案,致死31人,株连6000多人
乐活
2024-11-24 08:15
广东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大陆仍盘踞着众多反革命势力,包括政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为肃清这些残余势力,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一场旨在重点打击五类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然而,在此过程中,部分地区出现了对形势的误判与扩大化现象,个别心怀叵测者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惜捏造“反革命组织”,导致了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发生。例如,广宁县炮制了“反共救国军”假案,昌感县出现了“国民党反共救国青年党”假案,海康县与徐闻县亦相继陷入了“六纵”与“七纵”假案风波。1952年1月23日,县公安局报称破获一宗“中国青年党反共抗俄救国军粤桂边区第六纵队”反革命案件。在6个月内,全案共错捕334人(其中中小教师191人、中学生46人),错管制229人,错杀17人,殴打至死、狱中病死、斗死12人,自杀2人,假案受株连者达6000多人。受害者以知识分子为主,其中大部分为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工人和机关干部。海康县第一中学更是深受其害,众多师生被卷入其中,学校被迫停课一年多,教学工作遭受重创,高中部更是因人员流失而停办。同年8月,海康县公安局调查股股员冯心在省公安干部学校学习时,坦白交代了该案是本局原秘书股股长黄培学等制造的假案。根据冯心的交代,广东省委、粤西区党委、西公安处迅速组织了专案人员对此案进行复查。事实证明,该案是以黄培学为首,伙同本局原调查股股长林开、股员冯心、统计员林挥戈、文印员吴育举等人,为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制造的震惊全国的假案件(简称“六纵”假案)。根据时任中共海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屈有嵩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所作的《海康“六纵”假案的沉痛教训》报告中指出,当时的县委领导官僚主义,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便轻信了这些捏造,也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决定破案,错捕了大批机关干部、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在审讯中发生严重的吊打逼供。以后,又继续轻信了黄培学捏造的所谓“新六纵组织”的假情况,再次错捕、开除和管制了大批学生,造成一件极沉痛的冤案。1953年3月,“六纵”假案被彻底澄清后,粤西区党委、行署公安处、海康县委共同从各机关抽调人员,组织“六纵”假案处理委员会。由行署公安处长邹瑜任主任,召开各界代表大会,宣判“六纵”假案主要当事人。其中首犯黄培学死刑,执行枪决;林开死缓;冯心无期徒刑;林挥戈、吴育举被开除出革命队伍。1953年4月,在海康县“六纵”假案发生后,徐闻县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如法炮制,罗织出“中国青年党反共抗俄救国军粤桂边区第七纵队”反革命案件。徐闻县领导未经深入调查便草率立案并大肆逮捕人员,导致558人受牵连并造成1人错杀。此外,土改运动中的训练班也逼供出了所谓“青年党”的材料,使得该案广泛牵涉到社会各阶层人员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了恶劣影响。在海康县“六纵”假案澄清后,1954年,徐闻县也对“七纵”案进行复查,结论为假案,当众宣布受该案牵连人员全部无罪,给予平反。诚然,尽管制造假案的元凶最终难逃法网,但这份迟来的正义对于那些数以千万计被牵连的无辜者及其家庭,以及那些不幸逝去的几十条鲜活生命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慰藉与无法填补的伤害。人们或许会用“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终不会缺席”来宽慰人心,然而,迟滞的正义,即便仍是正义,却已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其应有的时效性和救赎之力,难以完全复原受害者的权利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