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我将这一随笔发给了2024年有幸服务的全部当事人,以回答被询问最多的问题——为什么法院没认真审理我的案子?
为什么所有人都对司法程序不满?为什么所有人都感觉自己的权利被忽视?
近日最高院发布了强制使用要素起诉状模板的通知,要求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须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表格形式的诉状。
首先不论其诉状模板是否能够涵盖实际中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是否有胶柱鼓瑟之嫌,即使该模板天衣无缝,对实际操作而言也是困难重重。基本可以断定,在无专业律师的帮助之下,当事人根本无法完成立案的流程。
只要有过实操经历,不难发现诉讼的参与者对司法程序都有一种失落感,这不仅仅包含当事人,甚至包含司法工作人员。
或许人们将一切归之于“大环境”之过。
哪里的司法环境好,这是律师常讨论的话题。
论者常常举出北京、上海等首善之区,认为其经济发达、人才聚集,司法环境必然胜出。
但这一逻辑可能和长期以来律师的办案感受并不吻合。
对于律师、当事人而言,良好的司法环境指的是案件处理的公正程度、流程的通畅程度,这直接决定着司法参与者的最终感受。
首先,案件的处理层面,根据本人经验,在大城市看不到任何在程序上较欠发达地区为优的地方,恰恰相反,经济发达地区人口密集纠纷暴增,当前连“立案登记制”都难以贯彻,漫长的诉讼程序将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几乎架空,打往法院的电话往往无人接听,法官由于高度紧张的工作节奏致使其难以在法庭上倾听当事人稍为啰嗦的表述;机构的庞大组织的复杂,群众在无律师帮助的情况下很难走通法律程序自行诉讼,即使是律师,也难以理解法院日益复杂的管理规则,因此有“每个法院、甚至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诉讼法”一说。
近日与同行聊天,某省会城市以起诉状的字号大小不符拒绝立案,这当然是故意刁难当事人,但立案庭强制律师修改诉讼请求在当前已相当普遍。这是案件数量激增法院无暇自顾的外在表现,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则是沉重的诉讼负担。
现在法院开会的核心主题就是一个——诉源治理,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却极大地限制了当事人的诉权,最为明显的是,立案难,程序长。
其次,发达地区法官学历高,则假定其清正廉洁,这纯属无稽之谈,残酷的现实一再证明,司法腐败于发达地区更为集中,小县城的“找人”局限在请客吃饭等土到渣的伎俩,当前严打之下法官敢于吃请的几乎绝迹;但北上广的腐蚀现象却能让人眼花缭乱。
至于学历与办案能力之间的关系,难以一概论说,但是法官个人的办案能力在当前的司法体系之中能有多大程度的发挥,能在多大程度之上让当事人感受到,值得探讨。本人浅见,一线处理实际问题的法官,责任心要较学理能力重要的多,责任心决定了当事人的体验感,而所谓理论能力却难以在日常琐碎的实务中充分彰显。
决定当事人对司法流程体验的,是得到尊重,但繁复的流程与这一宗旨无疑是背道而驰。
长期对司法体系的观察及参与,让我深刻地懂得一个真理,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希望司法体系能够让当事人在诉讼中感受到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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