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IPO案例号】整理自广东图特精密五金反馈意见回复,转载请注明来源。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70.38万元、552.53万元、452.32万元和11,962.8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4.62%、2.02%和35.16%。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系设备安装工程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请发行人:说明最近一期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及金额;各期在建工程资本化、费用化利息情况及具体计算依据,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混入其他支出或发生闲置、废弃、毁损和减值,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确定依据及合规性,转固时点与工程竣工时点、原计划完工时点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已实际完工但人为推迟转固的情形。
(一)说明最近一期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及金额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及金额情况如下: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包含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厂房五、办公楼、综合宿舍楼、仓库及门卫消防控制室。(二)各期在建工程资本化、费用化利息情况及具体计算依据,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混入其他支出或发生闲置、废弃、毁损和减值1、各期在建工程资本化、费用化利息情况及具体计算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7号——借款费用》“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2021年-2022年,公司不存在利息资本化情况,2023年,公司取得专门借款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提款15,811.08万元,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金额为196.14万元。具体计算依据如下:公司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停止时点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分析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闲置资金的存入银行的利息收入或暂时性投资的投资收益。公司收到借款后立即支付工程款,不存在闲置资金存入银行的利息收入,故公司资本化利息为实际借款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时的专门借款利息支出。综上所述,公司利息支出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混入其他支出或发生闲置、废弃、毁损和减值公司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计量,以在建的项目为基础进行归集,归集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款、设计费、勘测费、检测费、监理费、设备及零配件款、建设期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等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根据工程预算、合同价、工程实际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支出等,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工程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运行,公司各在建工程合同均已建立在建工程合同台账,根据合同、发票、请款资料、工程监理报告等原始凭据确认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复核。归集的内容均为工程款、设备款以及其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不存在混入其他支出的情形。1)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上述表格可知,公司在建工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要支出为场地建设工程费用、前期费用(设计费、勘测费、检测费、监理费)、土地使用权摊销、利息资本化支出、零星支出等,未混入其他支出。由上述表格可知,公司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主要支出为公司外购设备及零配件进行自主组装、调试自动化设备等相关支出,未混入其他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整体按计划进度进行,在建工程状况良好,未发生过闲置、废弃、毁损的情况。报告期内采购的主要设备不存在市场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建筑工程不存在停工的情况,且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均表现良好,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三)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确定依据及合规性,转固时点与工程竣工时点、原计划完工时点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已实际完工但人为推迟转固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严格按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确认转入固定资产,转固时点与工程竣工时点、原计划完工时点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已实际完工但人为推迟转固时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