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文化的因素,我们中国人的忌讳很多,很多人在平时不愿意思考自己生大病了怎么办,自己突然身故怎么办这类问题。
在我们社会的语境之下,也很少有人会提前规划自己的财产传承,这也导致了在真正传承的时候,会产生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最近听一个律师朋友,聊了很多关于中国人财产传承的案例,不禁感慨原来生活真的比电视剧还有有意思,今天也跟大家分享一下。
1.第一个客户是一个蛮有家财的老爷子,60岁退休之后,闲来无事,在家养花遛鸟,练练毛笔字。
等到他90岁去世之后,几个孩子拿着老人的遗嘱,官司打到了法院。财产分配自然是矛盾的核心,有人少,有人多,肯定不满意嘛。那你可能会问了,按照遗嘱执行,说到哪都是这个理啊。但问题是老爷子的遗嘱,居然使用毛笔写的!
朋友们哪,毛笔字,无论是颜真卿还是柳公权体,他这个字体跟本人写字是完全不一样的哇。所以这个子女的依据是遗嘱不是老人本人写的,是伪造的!
法院也头疼,因为毛笔字体会书法的人谁都能写,如果没有公证,又拿不出本人写的证据,那么这个遗嘱,就会被判定无效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有公证,公证员自然会告诉你什么样的遗嘱有效。所以说到底,还是要懂法律才行啊。
2.第二个客户,是一个继承人,委托这个律师去做遗产继承。大家知道吗,遗产继承也要做继承公证的喔(即使有遗嘱),并且跟遗嘱公证是完全两回事,并不是你拿着遗嘱,财产就直接给你的。
这个人去公证处的时候,遗产公证员发现,他老爸在一九六几年在西北当知青,曾经领养过一个小女孩叫王美凤。档案里有这句话 ,然后其他信息什么都没有了。
那么这个王美凤,也是他老爸的法定继承人,生要见人,死要见死亡证明,否则这个财产是继承不了的。茫茫人海,你就去找去吧,找到再进行下一步。
这就属于典型的生前财产没规划,死后撒手而去,留给后代收拾摊子。光顾着挣钱了,怎么传承是一点没规划啊。
而且提醒大家一下,继承方案,需要所有继承人签字同意,有可能会有很多人哦!沾亲带故的到时候都得签字,遑论继承人的继承人可能也会跳出来搅合,不提前规划好,到时候一定是麻了麻了。
3.第三个客户是个咨询客户(女性),其实并不是来问财产传承问题的,只是聊天时律师多问了一嘴,毕竟高净值嘛。
这位客户说,我们家很清晰的,因为只有一个孩子独生女。律师也是职业习惯,多问了一句,你确定吗?结果这客户上心了,回去偷偷调查,还真的发现老公在外面还有个孩子……
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想要给自己的孩子争取更多的利益,不提早规划,能行吗?
4.职业生涯最大的case。律师之前在私人银行工作,聊到他做的最大的单,是一个广东的客户,买了2个亿的人寿保单。原因很简单,他是真的有10个亿要传承啊。
以目前中国的遗产税法草案,这个体量的财产继承,要交50%的遗产税,也就是5个亿。
而遗产税在5-10年内是一定会出台的,别问为什么,问就是大佬知道的消息总比我们早一些。而人寿保单在他身故之后会赔他5个亿,这5个亿就是用来交税的……
要知道遗产税交的可必须都是现金,他可不希望他的孩子到那个时候,需要变卖资产才能拿到现金交税啊……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
所以最后我问这个律师,那你针对财产传承的问题,能不能给我们这些不太懂婚姻法和继承法的人一些建议呢?
他建议:财产的传承,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生前传承。通过提前赠与等方式,当下就可以传承1/4,因为我国现在的遗产税和赠与税还未正式实施,在自己年龄较大,精力不济的时候,可以放手给孩子一部分。
第二个阶段,安排长期传承1/2。通过人寿保险,储蓄险,年金险,家族信托,公司章程,资产代持等方式,将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规划清晰,避免以后的争端。
保险是个很好的工具,你当投保人,孩子当被保人,就算离婚,也不用分,这就是非常清晰的财产规划。或者孩子当人寿保险的身故受益人,理赔金不需要跟任何人分。
第三个阶段,百年之后的传承。这部分可能是一些预留的或者不方便变现的资产,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再去通过遗嘱,继承公证和遗产管理人的途径,在自己身故之后,让后代去继承,可以放1/4。
关于这个话题有疑问或需要建议的,可以找我聊聊。
作者:小瓶起子。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原500强房企职业经理人。现香港保险代理人,上海&香港都欢迎找我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