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分娩和产褥期( O00-O99)

文摘   2025-01-24 09:02   湖北  
本文是对发生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疾病或并发症的分类。产科住院病历的书写有其特点,按产科的要求是正确的,但ICD-10第十五章是对疾病和并发症的分类,因此首页中的主要诊断常常不是分类的主要情况,即不能作为主要编码。以某病例为例:
主要诊断:孕40周,孕3产1,活产男婴,胎位LOA
其他诊断:胎膜早破
                胎盘滞留
有关分类的某些说明如下:
1.流产    O03-O06有共同使用的四位数亚目。
(1)自然流产O03,包括完全性和不完全性流产。
(2)人工流产没有专门的类目,而是根据人工流产的不同目的详细分类为:        医疗性流产O04
      计划生育性流产O04
      宗教性流产O05
      自己不要的流产O05
      其他特指原因的流产O05
      未特指原因的人工流产O06
O06的编码在医院中应不被使用,否则说明医师对患者做人工流产的目的不明确,同时也反映出医院的管理状况,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编码人员的水平。医师如只写了“人工流产”而未描述人工流产的目的,编码员应阅读病案记录以了解孕妇做人工流产的目的,从而给了正确的编码。
(3)流产后并发症的分类:根据并发症的发病时间将其分为即时并发症和过时并发症。
1)即时并发症:是指患者在同一次住院医疗期间内产生的并发症。编码方法:
O00-O02编码的并发症,用O08作为附加编码来说明。例如:输卵管妊娠破裂伴大出血 O00.1,O08.1(O08 作附加编码)。
O03-O06编码的并发症,则用其共用的亚目编码来说明并发症的情况。例如:自然流产伴大出血O03.1。
O07编码的并发症,它本身有其亚目可以表示并发症的情况。
2)过时并发症:是指病人经医疗出院后又产生的并发症,并因此再住院治疗并发症O00-O06都采用008的编码说明并发症情况。
O08流产、异位妊娠和葡萄胎妊娠后的并发症,强调“……后”,当本类目所指的原有疾病不是本次住院治疗的情况,并发症是再次住院治疗的目的时,O08作为主要编码。例如:输卵管妊娠经治疗出院后,发生延迟性的过度出血,再住院治疗,编码为008.1
2.O10-O16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水肿、蛋白尿和高血压疾患  应用本节的类目应注意研究临床资料。临床诊断常常只写作“妊高症”,而对诊断缺少进一步的描述。ICD-10将临床中轻、中、重度的“妊高症”分类于010-016中并特别将其区分为两大类:原有高血压者和由妊娠引起者,分类时应注意区分两类不同情况。
3.O20-O29主要与妊娠有关的其他孕产妇疾患  本节包含了妊娠并发症,有一些还发生在妊娠的早期。对于此次住院不存在的并发症,无须给予编码。如,先兆流产的编码为O20.0.但若这是发生在妊娠早期的情况,经保胎成功,本次是来院分娩的,则不考虑先兆流产的情况。
4.O32-O34  不包括的含义:O32-O34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如果同时伴有梗阻性分娩,则不能分类于其中,而应分类于O64-O66。
5.梗阻性分娩 梗阻性分娩是指类目O32、O33、O34中的情况在临产时所造成的梗阻性分娩。或者说,当第一产程开始时,还存在有O32、O33、O34中的影响分娩的情况,发生了梗阻性分娩,此时应分类于O64、O65、O66类目梗阻性分娩的适当亚目中。采用手术分娩或其他方式助产不一定是梗阻性分娩,应注意根据具体情况分类。例:孕40周分娩,臀位,剖宫产,若在产程开始前即行剖宫术,编码为O32.1:若产程开始后仍存在臀位影响分娩而行剖宫产,则按梗阻性分娩处理,编码为O64.1。
6.O72.0胎盘滞留   对于没有指明是否伴有出血者,ICD-10按假定为产后出血给予编码。要注意其通常与我国的临床情况相反,在我国临床上若没有注明伴有出血,说明没有出血。因此要特别注意胎盘滞留的假定分类,明确是否伴有出血,以避免分类错误。
7.O80-O84分娩
(1)在ICD-9中,正常分娩650的编码只说明了分娩中没有并发症。分娩方法则需要用选择性第五位数来表示(一般都不用)。ICD-10的O80-O84编码则用来表示包括正常分娩在内的分娩方式。
(2)这一节编码在有分娩活动发生的情况下,可以作为选择性附加编码。
(3)只有当没有可分类于第15章其他情况的编码时,这节编码才作为主要编码。
(4)对于O81-O84分娩方法的操作性情况,其操作名称还需要做手术编码。例:①孕40周,位,自然分娩,单胎活产,编码为O80.1Z37.0
   ②足月分娩,左枕前,单胎活产,第一产程延长,编码为O63.0(主要编码)O80.0(附加编码)Z37.0(附加编码)
8.O95-O97产科死亡根据注释,使用这些编码要参考第二卷的死亡编码规则,该规则主要是针对死因的。在医院的疾病分类中,这些编码只要指明了原因,则要以原因为主要编码,O95-O97作为选择性附加编码。ICD-9中的产科死亡分为妊娠死亡,产间死亡、产间麻醉死亡和产后死亡。
O95是对没有指明原因的妊娠、产间、产后和产褥期的死亡。如果是在使用了麻醉剂时引起的死亡,编码则各不相同。如产后或产褥期的编码为O89.8,发生在分娩中的为 O74.8发生在妊娠中的编码为O29.8,如果要使用O95说明死亡是发生在不同时期的,可通过扩展编码来表示。
9.O98-O99可归类在他处的孕产妇疾病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当由于妊娠加重了分类于其他章的疾病,使其成为产科医疗的原因时,本章要优先编码。他章的疾病可作为选择性附加编码。判断是否应归于此章的标准:
    -凡孕产妇到产科医疗的疾病
    -主要医疗操作有产科医师参与
对于那些微小的伴随疾病,如皮炎、手指切伤等,可归类于相应的身体系统或损伤章节。

往期推荐

经皮椎骨成形术(PVP)与 经皮椎体增强(PKP)手术编码

影响健康状态和与保健机构接触的因素(Z00-Z99)

耳和乳突疾病(H60-H95)

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000-099)

病案小达人
主要介绍病案管理,专业编码知识,DRG知识,分享病案管理中的点滴精彩,欢迎大家的关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