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讲说到武王病逝后,他的三弟和四弟兵戎相见,上演三年残酷的同室操戈。最终,四弟周公获胜,王室政治得以稳固。当然,清华简《系年》对此事有不同记载,它没提三监叛乱,而是说商人旧部趁武王去世,杀掉三监拥立武庚发动了叛乱。
这个问题没有定论,咱们暂且不管。我们这一讲,来说说周公对西周王朝乃至中国历史的具体贡献。毕竟,两千多年来,周公作为宗法文明的创立者,与孔子始终被儒家并列为两大圣人,在中国历史上拥有巨大影响力。
我们要探讨的,是周公到底属于什么样的人,创建了什么样的宗法文明,又对中华文明做了什么贡献。
从有限史料来看,周公是一个深谋远略、精明至极的政治家。他宁可辅佐成王,也不继承天子之位,主要是为了避免陷于腹背受敌的境地。他要是答应武王继任王位,必定会引发管叔和姜姓羌人的双重压力。
一方面,他继位会挡住侄子周诵的路,断掉姜姓军功集团稳固权力的念想,导致西部羌人离心;另一方面,他继位又会阻碍管叔鲜的路,让三哥心生不满,乃至揭竿而起。一旦东方三监与姜姓羌人联合,周公处境就会非常被动。
以退为进,将周成王推向前台,自己稳居幕后掌握实权,才是最巧妙的政治安排。只要挫败三哥挑战,就能继续维持周羌联盟,稳固刚刚打下的江山。
周人的幸运在于,他们的周公旦不仅有勇有谋,而且还具备出色的大局观,以及不失忠厚仁义的本性。他严厉镇压挑战者,但是不乱打乱杀,得饶人处且饶人,还再三强调为政以德、怀保小民;他当仁不让担任摄政、主导政局,却又不贪恋王位、据为己有,心中始终有一个集体观念。
这样一个政治家,率军克服东方挑战以后,会有什么感想?或者说,他认为最大的挑战是什么,最亟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排在第一位的问题,当然是王位继承。他和管叔鲜等三兄弟的残酷战争,就是由此引发的。此前,商人和周人自己兼行兄终弟及和父终子继,没有一个不可撼动的惯例,结果都引发王室内讧。如果不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同室操戈的故事还会在反复上演,并蔓延到各个诸侯国。
周公显然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他知道,必须带领王室确定一个明确惯例,确保王位交替和平进行。王位继承问题解决了,照葫芦画瓢,诸侯以及其下面的权位继承,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对周公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实践来看,父终子继似乎比兄终弟及更能避免王室内讧。殷商末年和从古公亶父到武王的先周,已经尝试采用父死子继原则。
但是,如果周公选择父终子继,将意味着武王传子、成王传子成为惯例,他自己的血脉与天子之位永远无缘。换句话说,周公将牺牲自己的小家族,成全王室大家族。
周公不是一个绝对大公无私的人。他率军平定东方以后,把六个儿子封在河南、河北、鲁西南境内,又将老大伯禽的鲁国,从河南迁移到东夷核心区的淹地,也就是今天的曲阜境内。这些地方,都是殷商时代的要冲。
同时,周公还以成王名义发布诏令,命召公统辖陕原以西,自己统辖陕原以东,并在豫西修建了副都洛邑。这实际上将刚夺取的天下一分为二,陕原以西的王畿归成王直辖,陕原以东的殷商故地归自己代理。
很明显,周公当初拒绝武王的继位邀请是以退为进,希望以更正当、更合理的方式扩大小家权势。
在这种情况下,周公对于确立什么样的王位继承原则,迟迟下不了决心。是趁势选择兄终弟及,谋取天子之位,还是以大局为重,将父死子继合法化?他反反复复思考两三年,才在归政成王前夕痛下决心,抛开小家私利,将王室集体利益放在首位,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是为宗族立规矩、行家法。什么叫宗族?按照周人传统,宗族就是前后相继的五代父系血缘亲属。五世是个坎,过了这个坎,第六代就不算同一宗族。这个规矩一直传到今天,我们还说出了五服不算一家人。
对于周成王来说,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意味着他必须传位给自己的嫡长子,周公和他在世的兄弟们,包括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不能再觊觎天子之位。理论上,天子之位将永远在武王、成王一脉相传。
这样的权位传承也有困境。那时,有头有脸的人都有多个女人,儿女成群。天子后宫自然更为宽裕。如此一来,要想确定嫡长子,就必须先分出一个亲疏,排除一大批。殷商以兄终弟及为主,没必要将儿子们分个亲疏远近,现在既然要挑选一个儿子接班,就必须确定入选资格。
周公想出的办法,是强化周人早已有之的正妃和偏妃观念,以正妃为嫡室,以偏妃为侧室,嫡室所生即嫡子,侧室所生即庶子。嫡子代表着正统和主流,庶子表示辅助和旁支。嫡室生的第一个儿子,即嫡长子。
根据周公确立的宗族规矩,嫡长子是宗族未来的大家长,自动继承父亲权位。天子的嫡长子继承天子之位,诸侯的嫡长子继承诸侯之位。嫡长子是未来宗族大家长,所以被称为宗子,他的兄弟们则称别子。
别子虽然是辅助和旁支,但毕竟也是宗族之长的亲骨肉,不能太过亏欠。周公确立的规矩是,嫡长子继承父亲权位,别子降格受封为畿外诸侯。
从这个角度来说,分封制是嫡长子继承制的必然补充。要是权位给嫡长子,而别子得不到任何好处,他们可能联合起来造反。嫡长子吃肉,至少得让别子喝点汤。所以,王室必须拿出大片土地和人口,作为对别子的补偿。
一旦被封出去,这些别子分门立户、另取氏名,又成了各自小宗族的大家长,进入“宗”的行列。为了将其与天子相区分,周人便称天子为大宗,意为大家长,诸侯为小宗,意为小家长。
大家长与小家长固然是亲兄弟,但是既然一个为主一个为次,一个为天子一个为诸侯,就不能享受同等待遇。事实上,自从大汶口和龙山时代开始,东方就形成了以礼器区分等级身份的传统。最初是用陶器,后来升级为青铜器;最初主要局限于个人吃喝,后来延伸到宴饮和墓葬。
周公应该是把旧日殷商礼仪人员招来,将这种象征身份的礼器等级传统,更加具体化和礼仪化了。他们围绕吃穿住行和婚丧嫁娶,几乎每一个人生环节,都设计了代表不同等级的物质待遇。
周公时代的具体礼仪,我们已经不得而知,只能依据春秋战国文献窥探一二。根据这些文献,天子可以娶十二女,诸侯只能娶九女;天子可以使用九鼎八簋,诸侯只能拥有七鼎六簋;天子可以坐六驾马车,诸侯只能坐四驾马车;天子能够祭祀七座先祖宗庙,诸侯只能祭祀五座先祖宗庙。
以上只是举几个例子,作为想象的凭借。真正的西周代礼仪,应该是涵盖每一个生活细节的。
殷商时代,区分上下等级的,主要是以青铜酒器为主的礼器。周人延续了这一传统,也以酒器作为核心礼器,区分上下尊卑。不过,武王、周公深以“商人嗜酒误国”为戒,再三要求王室子弟不要贪杯,甚至禁止喝酒。因此,到了西周中期,周王室几乎把青铜酒器都换成了食器,以青铜食器作为区分身份等级的主要象征。
商人重酒器,周人重食器,这是商周礼器的一大革命。
天子与诸侯身份有别,诸侯内部也有差等。嫡出与庶出诸侯不一样,同姓与异性诸侯不一样,同盟诸侯与归附诸侯不一样,立过功的与没立过功的也不一样。因此,周公必须将诸侯分个高下。
两千多年来通行的说法是,西周设立了五等爵,即公侯伯子男,来区分诸侯的级别。以太公、周公、召公为代表的诸公,是最高级别的诸侯;极为少见的男爵,比如姜姓许国的国君,则是最低级别的诸侯。
现在,这个通行说法差不多被推翻了。傅斯年说,公侯伯子男都是西周家族内部称呼,并非是官爵。近年来,学者发现西周时期的铭文资料,根本不见公侯伯子男五爵的说法,至少伯、子不是爵位。韩巍认为,能够确认为爵位的,主要是“公”和“侯”两种。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周公没有来得及确定五等爵。他只是仓促地设计了一个粗略的诸侯等级框架。所谓公侯伯子男五等成熟的诸侯爵位,是到了西周末年或春秋时期,才逐渐成型的。
其实,周工制礼作乐的时代,不仅诸侯之间的五等爵没有成型,连我们更熟知的卿大夫士爵,也不见踪影。这个问题,阎步克已经梳理清楚,指出卿大夫士爵的原型,是西周贵族会食时执爵而饮的席位爵。通俗地说,就是参加王室招待时的席位座次。
按照阎步克的说法,西周君臣确实已经存在等级,但是不叫卿-大夫-士,而是叫作卿士─师尹─御事。卿士─师尹─御事通过乡饮酒礼及朝廷飨燕,分别获得了卿、大夫、士三种席位爵次。后来,这种席位爵次演化成了官位爵。
这样说来,周公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在天子、诸侯之下,设置卿、大夫、士三种爵位的官员。他设置或者完善的,可能是卿士、师尹、御事三个级别。据此,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士,卿士分封师尹,师尹分封御事。
至于卿士、师尹、御事之间,在礼器、礼仪上如何相互区分,现在更不得而知。唯一能够推测的是,他们参加乡饮酒礼及朝廷飨燕时不能随意坐,而是必须坐到特定席位上去,使用特定的酒器。酒器与等级相对应,所以春秋时期周人便干脆以酒器之爵,来区分等级秩次。
说了这么说,其实都在讲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后,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最为棘手的权力交接问题的。天子交接已经引发兄弟相残,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会引发更大规模的同室操戈,宗族内乱。
为解决这个问题,他在周人传统上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为了安抚别子,又大力推行分封制,让别子到外地当诸侯,作为补偿;为了防止诸侯割据一方、分崩离析,又以大宗、小宗名义将天子与诸侯拢为一体,按照家法要求小宗服从大宗,既要坚守尊尊,也要秉持亲亲。
这便是西周宗法制度。它实质上是一种宗族资源分配机制,是在贵族血缘内部追求权力与亲情平衡的理想设计。在这种机制内,礼与权是对应的,有一分权便须遵一分礼,遵一分礼便能享一分权
这种机制与普通百姓根本没关系。它不可能允许普通百姓分享权力,自然也不会要求普通百姓遵守宗法礼仪。《孔子家语》中,孔子解释“礼不下庶人”时,称“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礼”,完全是曲解。
西周的礼制是配合权力来的。普通百姓毫无权力,让他们守礼干嘛?让他们跟着守礼,只能搞乱贵族内部的家法和规矩。对周公来说,民是民,官是官,两者不是一路人,各自有各自的约束。贵族遵礼,平民只须守法。
从这个角度来说,只能说周公是西周王朝政治文明的创建人,而不能说他是中华文明的奠基人。直到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横空出世,才将周公和他创建的西周宗法文明,拓展为更具普及性的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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