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四川省委、成都市委重大战略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四川民族民俗文化研究为拓展,坚持以特色创新和跨学科研究为动力,以非遗影像研究为抓手,努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学研究成果,使成都乃至四川在中国非遗研究中独树一帜。
申请者应根据本年度项目选题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申报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具体项目选题方向如下:
(八)非遗影像助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研究本年度项目要求:提供1万字研究报告,10个选题方向拟立项目不超过20个。
(一)申报者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从事本类别研究的工作人员。(二)重点课题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在校博士研究生申请须有导师推荐。(三)项目申请者同年度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四)本中心不支持重复研究,为避免交叉申请、重复立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1.同类别、同内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负责人。2.在研本中心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3.申报项目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者。(一)本年度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二)项目申请者应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chinaminzuyingshi@163.com(三)申报项目评审结束,立项课题公示后,凡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本(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负责部门审核盖章后邮寄至本中心。(一)课题一经立项,其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相关承诺,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期(截止2025年3月31日)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二)该项目最终将以“2024年度中国非遗影像研究报告”形式公开出版。项目其他研究成果,须在该研究报告出版后发布,其发布要求参照本条约“(三)”执行。(三)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四川民族民俗文化研究”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此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综合实验楼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