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师《女命详解》撮要(中)

文摘   2024-09-06 09:17   山东  

七、女命兰台诀

《兰台诀》是以“时柱”为主的一种推论,在大的体系而言,是与“命宫、胎元”等体系较为接近。先贤徐乐吾氏,对《兰台法诀》备加推崇,曾经在他的注释中明白推荐此法,认为是当“用神”无法适于八字之时,就应该改用《兰台法诀》,或《李虚中命书》为主。

八、杂论女命

女命大抵皆以“夫星”为第一优先推论之重点,狭义来讲,无非是以“自己的丈夫喜欢不喜欢她”视为很重要的事,通常将“夫妻”发生严重的不和谐,简单分为四种:

一是指丈夫天性风流。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很少数;

二是指性格问题。大抵是指一些私人生活习惯上的不同,又不便与外人言说。

三是金钱上的问题。俗谓“贫穷夫妻百事哀”,丈夫失业久了,或脾气有些反常;家里钱紧了,太太也可能有些怨言,久之就可能引发其他问题。

四是健康疾病问题。

1、“体弱有疾”例表(表一)


甲乙日丙丁日戊己日
庚辛日
壬癸日
寅月杀印相生格正官或七杀格


卯月杀印相生格

正官或七杀可格
辰月


正官或七杀格正官或七杀格
巳月

正官或七杀格正官或七杀格
正官或七杀格

午月
食神或伤官格


正财或偏财格
未月
食神或伤官格

无丙丁者夭寿
申月



无丙丁者夭寿
酉月




戌月




亥月





子月
正印或偏印格
正财或偏财格无丙丁者夭寿
丑月


食神或伤官格



2、“性格木讷”例表(表二)


甲乙日丙丁日戊己日
庚辛日
壬癸日
寅月正印或偏印格

良神或伤官格
正官或七杀格
卯月正印或偏印格



正印或偏印格
辰月





巳月



食神或伤官格

午月


正印或偏印格
正印或偏印格
未月





申月
食神或伤官格



正财或偏财格
酉月食神或伤官格
食神或伤官格


戌月




亥月


食神或伤官格

子月


正官或七杀格

丑月

食神或伤官格


3、女命例式

例一:丁未、丁未、甲戌、癸酉

伤官
伤官
正印
丁未丁未
甲戌
癸酉
丁乙己
丁乙己
辛丁戊
伤劫财伤劫财
官伤才

大运: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A、此造为丁火伤官格,生于未月,符合例表(一)中的“体弱多病”;

B、癸、丁虽为调候用神,只主富裕,仍作体弱多病之论;不论作“离寡”之断。

甲木日主生于未月,未为木库,入墓之时,不作旺论。戌未相刑、酉戌相穿,年月两重伤官,泄身过重,早年必身弱多病,初运即入官杀之地,戊申绝处,财助杀,恐难成人。

例二:丁丑、丙午、壬午、乙巳





丁丑丙午
壬午
乙巳
癸辛己丁己
丁己
戊庚丙
劫印官
财官
财官
杀卩才
大运: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A、此造为丙丁“财格”,生于午月,符合例表(一)中体弱多病;

B、壬生午月,以丑中之癸为“调候”,又见年干己土制之;

C、论作体弱,又不得夫宠。

例三:壬辰、丙午、戊戌、甲寅




壬辰丙午
戊戌
甲寅
乙癸戊丁己
辛丁戊
戊丙甲
官财比印劫
伤印比
比卩杀

A、此造透丙会火为印格,以“壬申”为调候用神,符合例表(二)性格木讷寡言而内心刚强之一条;

B、以调候合宜只作难伺候之论。

例四:乙丑、己丑、丁丑、丁未

A、此造地支皆土支,透己为食神格;符合表(二)之条件;

B、四柱不见“甲庚”之调候用神;

C、四柱又为全阴;

D、乃作性格阴沉寡言无表情之人,且主婚姻不良。

九、女命流年例式




辛卯丙申
戊申
壬子

戊壬庚
戊壬庚

比才食
比才食

大运: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1、此造

A、年月“丙申、辛卯”干支双合,合及“卯”中正官夫星,乃夫星干支暗合。四柱中,唯一的“乙”正官被合于月柱。依此项,主三十岁前,若有婚姻之事,听命於家长;若三十岁前结婚,丈夫恐有争妬之憂(年月双合不足以认取早婚迟婚之定论)。

B、生日为“戊申”日,土猴。戊申日女命宜迟婚,早婚不吉。

孤鸾煞:“木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为孤鸾煞。古歌云:“孤鸾犯日本无儿, 一见官星得子奇, 运遇旺乡名姐妹, 临风惆怅绿楼时。” 命犯孤鸾之女,性情桀骜不驯,做事有板有眼,说话有理有据,一副巾帼不让须眉之相。男人见之心存忌惮,唯恐避之不及,何能有子女?破解之法就是:生子。

C、“乙”正官夫星引至月支“申”为“胎绝”之地,夫星合胎绝,条件不高;

D、“申”月、子时,有厌世之思想;

E、“调候用神”取“丙、癸、甲”,有“丙”但为“丙辛”所合,而无“癸、甲”二字,等同无“调候用神”。唯一调候用神丙字被合,依余春台氏之说,认知为“无夫”之论,可取“大运、流年”之丙字弥补。

F、此造“格局”入“时上偏财格”,时个偏财,地支“壬”与“戊”日主之根同透“申”支,主有财而利己守财之人。又依沈孝瞻氏之“格局”取用,“财格”带“丙”偏印及庚食神者,忌又见“卯”乙正官及“辛”伤官,好在“辛卯”皆双合,不为大害,仍仅以合“用神、夫星”之一项而论。

G、大运喜逆行,且忌“午”运。依《神峰通考》,戊日申月,不论男妇大运皆喜逆行,不喜顺行。此造为阴女,正属顺行之运,故而大运纵然有喜神之地,亦不作大吉之说。

合论:“三十五岁以前未婚,远居他乡为宜;精于理财,为善于经商之女性;有厌世思想;无子,兄弟姐妹四人;父母双全。”

2、大运、流年

大运所须注意事项:

(1)扶抑日主;

(2)扶抑四柱的调候用神;

(3)会合四柱地支解除既有之冲刑;

(4)慎视因“大运”与四柱地支,形成新的冲刑;

(5)慎视“大运”构成四柱“调候”之忌神;

(6)慎视“大运”构成命造“格局”方面之“十四制式”喜忌之影响。

(7)财、官、印在“大运”地支上的“绝、墓”之地。

此造一岁起运,第一步运为“丁酉”,依次戊戌、己亥、庚子、辛丑

A、余氏调候以“丙”火为用,四柱有“丙”,大运无“丙”火地支之运,故而整个大运无“调候用神”得地之运。

B、余氏大运喜忌,以“戊日申月”,必以“逆运”入火地方佳,观点与余氏相同,此造行“顺运”,基本是不理想的。

C、以“格局”而言,属于“壬偏财格”,如果纯以单纯的格局,大抵偏财格忌“比、劫、刃”之运程,如果仅用之四柱本身而言,即使以“偏财格兼偏印”,可以视之为虽美,亦不足取。

戊日申月,一旦有“丙”调候,依《余氏用神表解》而论,财以“财”格为佳局。有“丙”调候,则可以不必再多考虑“日主强弱”,可以视同“身格两停”。

戊日申月,有“丙”调候,入“偏财”格,则以“甲”为喜神,四柱并无“甲”之喜神,则在大运中优先视看有无“甲”运。此造并无“甲”运。

大运丁酉(1~10岁):

A、丁酉大运冲刑年柱“辛卯”,四柱虽然忌冲,然而“年柱”忌“流年”冲(俗称“犯太岁”),不甚忌“大运”冲,除非是冲及“调候”或者“格局”。

B、四柱有“子、卯”,大运入“酉”,只要一见“午”之流年,就会集成“子、午、卯、酉”;

C、月支申,大运酉,只要流年入“戌”年,则为“申酉戌”会“伤官”,正冲年支“卯”。

D、“丁酉”中有“丁酉”流年,视为“岁运并临”,作凶论。其凶仅次于“冲提”之“岁运并临”。

十年流年吉凶推理如下:

1岁辛卯:平安;

2岁壬辰:双合大运“丁酉”,解除“丁酉”与年柱“辛卯”之冲,论吉;

3岁癸巳:平安;

4岁甲午:“子、午、卯、酉”四正会齐,幼年遇此,视作疾病或为意外伤害;

5岁乙未:平安;

6岁丙申:月、运同途,争合年柱“辛卯”,家运有纷争之虞,然凶中依然归吉。幼年之时,吉凶大抵皆以“家运”而言,不论自身之财势。

7岁丁酉:与大运“丁酉”相同,为“岁运并临”而冲年柱,自身孱弱有病。

8岁戊戌:与日主“戊申”拱“酉”伤官,正冲年支“卯”,正应“年上伤官,父母不完”,长亲有伤。

9岁己亥:平安;

10岁庚子:平安。

大运“戊戌”(11~20岁)

A、大运“戊戌”之重点,是与日主“戊申”拱“酉”(伤官、桃花),冲年支“卯”正官;以十六岁至二十岁之年龄,“桃花”煞之效验已经可以采信,因而论为:初谙世事,即感情困扰。

B、流年“酉”支,会“桃花”煞;

C、大运,日主所拱之“酉”,即是“辛”的同义字,“丙辛”合,即是“酉丙”合,是为《李虚中命书》中之“无合有合”。“辛”字既然是“伤官桃花”,就要看被合的那个“丙”是什么含义了。“丙”字在四柱之中是属于独一的“调候用神”,如此,即是“用神”合“伤官桃花”,显然大为不吉。

“暗合”之事,若论不吉,常为“无中生有”,意想不到的事。

十年流年如下:

11岁“辛丑”:与年柱“辛卯”,拱“寅”字而冲“月、日”地支之“申”字,又与大运“戌”支相刑,此年不吉;

12岁“壬寅”:正冲月柱“丙申”,为“反吟”,家人恐有重疾,意外灾害。

13岁“癸卯”:与大运“戊戌”干支双合,家运转否为泰。

14岁“甲辰”:与大运“戌戌”干支双冲,三月至九月小有不顺。【凡“流年”不冲“四柱”,只冲“大运”,常只作自己健康方面之征兆。】

15岁“乙巳”:正常岁月。

16岁“丙午”:“丙”调候用神,流年居“午”之旺地,且与时柱“壬子”为“水火既济”之势,全年大吉,禄灵顿开,吉祥如意。

17岁“丁未”:正常岁月。

18岁“戊申”:与日主“戊申”伏吟,又与大运“戊戌”拱“酉”,酉为“伤官、桃花”,正是“木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本年有感情上之奇遇。

19岁“己酉”:“柱、运、岁”之地支三合“申酉戌”,为“伤官桃花”,连接去岁感情上“奇遇”之梦,顺延一年。

20岁“庚戌”:与年柱“辛卯”为“食伤去坐合”,恐有“难与留胎”之灾变。

大运“己亥”(21岁~30岁)

A、大凡论“大运”的范围,它真正的重点时效,只在二十至五十岁之间,只有极少数者,才均重于“幼年”与“晚年”,因为王孙公子并不多见,同样,姜太公八十遇文王之事,更为少有。

B、“己亥”大运是“劫财”坐“财”,端视这一步运,十年之内冲合而论变化。

十年流年:

21岁“辛亥”:玉照经曰:“自刑重见,自死自凶”,运、岁“亥亥自刑”,兼见年、时子卯刑,凶。

22岁“壬子”:与时柱“壬子”财字伏吟,财源大利,不求自得。

23岁“癸丑”:正常岁月之中小有纷争。

24岁“甲寅”:流年正冲日主“戊申”,流年双合大运“己亥”,流年、大运、四柱,冲合兼临,事多反覆。而“甲寅”正为“格局”所认之喜神,况“甲禄在寅”六十年始一见,正值廿四之年华,虽多反覆,仍论吉事之反覆,然而不免暗伏危机。

25岁“乙卯”:正常岁月。

......

大抵“大运”与“流年”之间的推论,先将四柱本身之“调候用神”确定,次将“格局”辨明,再各别认知“调候”与“格局”间,二者相辅或者是二制,这些基本问题确定以后,若是女命,就以女命之四十余种特征,有无已存在于四柱之中,就可以用“常法”之“神煞、冲刑会合”而论述之。

至于“三方、四正”之会集,亦有其自身之特殊含义,不可视为一体同论之草率。今以重点分述于下。(详见《四角方阵冲刑透解》)。

一是“三会、三合”之时,不可“新局相混”。即是,若四柱已有“亥卯、卯未”等,运、岁、柱之地支,不宜会出“寅卯辰”;若四柱已有“寅卯、卯辰”等,运、岁、柱之地支,不宜会出“亥卯未”。

二是若“四柱”与“运、岁、柱”二者之间会出“方局混”之时,大忌天干有反制三合之五行,此即是任铁樵氏所擅长之“天干无反覆”。譬如:此八字之地支已有日、时之“申子”半合,在“己亥”运中,遇“癸丑”流年,则又会出“亥子丑”,这当然是属于“方局混”。由于运干为“己”,流年天干为“癸”,皆不是克日主天干之字,故而虽然“方局混”,亦不作大凶。若流年不是“癸丑”,而是“乙丑”,“乙”字反克日主“戊”土,如此即是任氏所谓“若是方局一齐到,天干不可有反覆”的凶兆了。

三是“四正”之一词,在狭义上是指“子、午、卯、酉”,此处是以广义而说,除了“柱、运、岁”,会出“子、午、卯、酉”以外,尚兼含“辰、戌、丑、未”、“寅、申、巳、亥”,就是“四库齐、四正全、四生全”之形势,各有不同之推论。

四是“四角刑会”,这与“辰、戌、丑、未”之四方会,有所不同,而是指“三合”之中多带一支畸零,诸如:“运、岁、柱”中会出“亥卯未未”等,又如“三刑”之中,多见一支,诸如:“丑戌戌未”之“四角刑”。这一种“四角刑会”是徐乐吾氏最为擅长之一种,徐氏推论命造之时,于生死关键之使用推理,十分之六皆是用“四角刑会”来衡量。譬如:戊午、乙丑、乙巳、庚辰,(午运、未年死——巳午午未);辛巳、辛丑、戊申、甲寅(申运、寅年死——寅寅申申巳),徐乐吾氏颇通晓“五局方阵刑会”之术。

3、论流月

在八字取用与大运喜忌推论之余,其次即为第一个月的吉凶了,这就是所谓的“流月”。批“流月”罕见有典籍上明言,推理的依据也模糊。

“流月”的概念如下:

(1)一年有十二个月,未必每一个月都有吉凶;

(2)如果某一个月有“丧夫、大破财”之事,即可以视同此一年为坏流年。

(3)大凡用之于八字中之“调候、格局、喜神、忌神”等,几乎都用不到“流月”干支上去,因为“流月”在“柱、运、岁”之后,是第四因次之干支时效,又只有一个月,那些“调候、格局”等,用之“流月”,近似大笔写小字,难以伸展。

(4)若以“冲刑会合”而论,以“月”对“八字、大运、流年”,本身已成“四个字面”的基本形态,无法用单纯“刑合”之说,唯一“流月”之主旨,除非是应用“五局四解刑会”,方足以论“流月刑合”,否则对“流月”之冲刑,无从辨认其吉凶;

(5)“年从月”的“流月”,其简易之法,是以“流年”为重点,流年凶,则以此一次月对流年冲合之月为重点。诸如:大运“辛未”、流年“乙丑”,以“丑未”冲,基于此,而论“六~十二月”为此年凶冲之重,此为“流年法”之延伸,并不是“流月”之主旨。

(6)“流月”之最主要的重点如下:

A、月运同途。如“流月”为“甲午”月,又值“甲午”大运;

B、月运反背。如“流月”为“庚午”月,又值“甲子”大运;

这二组是属于最平衡性之取认,任何八字,不论男女贵贱,五年之中,必有二个月为坏流月,除非四柱、流年适巧有会解之干支。

C、月日阴阳差。如“甲子”流月,在定一个月中,适有“乙亥”或者是“癸丑”日;

D、流月与“运岁柱”会出前面的论述之“五局方阵刑会”。

(7)前面女命(辛卯、丙申、戊申、壬子),其二十四岁流年“流月”批论如下:

大运“己亥”,流年“甲寅”,二十四岁

正月丙寅:柱运岁月,会集“申申寅寅亥”,四生五局,天干互生“日主、运、流年”,作吉。

二月丁卯:正常;

三月戊辰:年支、流年支、流月支会“寅卯辰”,从吉。

四月己巳:“寅亥巳申申”,视作正月相同。若在正月问吉凶,应验在此月。

五月庚午:正常;

六月辛未:正常;

七月壬申:正常

八月癸酉:正常;

九月甲戌:流年“甲寅”,拱“午”冲时支“子”,不吉。

十月乙亥:“申申亥亥寅”,视同正月;

十一月丙子:正常;

十二月丁丑: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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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辰的爷爷
龙湖逸翁(易学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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