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官
正官,八格之首,阴阳相制,克制有情。
在禄命法中,向以“财、官、印”三者为第一优先,尤其是在清代,文人一生以“官禄”为主,在民间代表父母官,有权有势,看到字面就有好感。
正官是“阴阳相制”,得之自然。
正官不能独用,须要有“财、印”适度配合,大忌刑冲。
正官多者,则是虚名虚利,为人性格温和、笃实而已;正官过多,作“七杀”论,官多同杀。
1、正官在年柱,透出天干者,出身书香门第;
2、正官在时柱,坐专位地支者,男命主有得力之子息;
3、男命忌见“年干、时干”为“正官两头挂”,对头胎子息不利;
4、天干“正官”、地支“比肩”或者“劫财”者,不宜亲友之间合作事业;但适于“起死回生”,如:别人经营已经赔钱的事业,而将其改组重兴。
5、正官独透天干成格,而四柱天干不透财、印者,则是笃厚之守份人士;
6、正官与伤官,二者同时是在“同根”透出天干,又无别的格局,多失策。如辛未、丁酉、甲戌、辛未,正官与伤官,同在一地支中透出者,为人谋事,多为费力不讨好,事倍功半之兆。
伤官见官,也不是最基层的员工,通常是指努力后的没有成效的情况;伤官见官,最忌“同根透”,“不自量力,以小图大”,必然失败,尤不利女命,大抵主眷属远离,婚姻不美满。
7、正官坐七杀,男命多受责斥,恐有诉讼之灾,女命大不利婚姻。
8、正官坐羊刃,多为力不从心之势。正官坐禄最好,羊刃只宜制七杀。
9、正官坐正印,或属“同根”而透出者,只要不见“刑冲会合”,皆作吉祥之论。
10、正官如果是以同一地支中,财官印同时透出天干者,最为有福,只忌“刑冲合会”而已。
女命正官
女命以官杀为“夫星”,通常是第一优先。
1、女命只有正官,没有七杀,则是以正官为夫,喜欢“体贴、会说好听话”的对象,即使是“善意谎言”,也无所谓;
2、女命只有七杀,没有正官,则以七杀为夫,喜欢有才干,能令自己敬佩的男人,即使有些霸气,也无所谓。
3、若“官杀”都有,切不可同时出天干,即是“官杀混杂”,是以上“双重”性格之人,明暗各一套,易有“纠纷”。尤其是以明见於“年、月”二柱天干,主在三十岁以前,婚姻不稳定。
4、正官在月支上,属于“墓、绝”之位,主婚迟。如:乙酉、乙酉、戊子、丁巳,“乙正官”绝于酉,即是以“夫”在“三十岁”以前,居于绝位,通常做迟婚之论。如果“乙正官”是与“天月德贵人”同一天干,则其生活条件“财富”仍可以从吉而论。如“乙正官”坐于“酉绝支”,若有刑冲,尤为麻烦。
“乙”之墓库在“未”,如果乙在月支上坐“墓库”之地,如:丙午、乙未、戊申、庚申,意谓“丈夫是在库中”,不好见人的意思,常见之情形:老夫少妻、不为外人所知的亲密感情、特殊但又合法的婚姻。
5、“独官一位贵”,女命贤淑,而有事业成就的丈夫。“独杀一位贵”同论,只要不见刑冲,皆作吉论。
6、日坐“正官”专位者,淑女。如“丙子”日主。
7、“正官”坐驿马,在月柱,颇有人缘,善于社交之女命。诸如歌星、明星等。
8、月柱“正官”坐“正官”,有婚变之兆。是“夫星”叠“夫星”,在感情上有两难之事。年柱、时柱,则不做此论。
9、正官多合,娇媚而坎坷。正官多合,甚有人缘,职业社交妇女不忌,而家庭主妇型,则不宜见此种正官多合之象。
10、月支“正官”当令,而在其他干支之中,却成“伤官格”者,恐难作“正妻”——有夫妻之实,而无夫妻之名份。
11、“年、月”正官成格,而在“日、时”地支之中,却见有专位之七杀,论为恐有“梅开二度”之虞,切忌再坐“驿马、桃花”之神煞;
12、正官坐桃花,主“夫良”,亦是贤妻。任何桃花,皆有不良之虞,唯有“正官桃花”,乃是“深宫良人”。
二、七杀
七杀是克制日主之“同性相制”,亦为隔七之序。天地之数逢七而绝。
“阳制阳、阴制阴”,其制无情,命学向以“小人、凶暴”为喻。“七杀格”要成格有用,必须:“食神制杀、杀印相生、身杀两停。”
七杀最怕“冲刑”,其余十神虽然也忌刑冲,唯七杀性暴,冲刑之後,尤为激烈。
七杀怕在地支多根,如果每个地支都有“官杀”,即主一生严重犯小人。经曰:“七杀多根,终身难除”。
七杀亦忌日主坐七杀之禄位,曰:“天元坐杀”(如乙酉日),等同身骑老虎,随时有意外之灾。
大忌月干七杀、年上七杀,不必成“七杀格”,经曰:“岁伤日干不和同,初年难免一场凶”。
七杀与正官的区别:
正官乃异性相制,性格温和敦厚;七杀属同性相制,又无制合者,性格刚强。
1、“七杀”过多者,扶弱抑强,见义勇为,固执不易听人劝言;
2、“七杀”透在“年干”,出生于“清贫世家”,或者是“幼年多疾”,或是性格顽劣;
3、“七杀”最忌“正官”齐见于天干,与正官忌见七杀同,“官杀混杂”;
4、“七杀”性刚,日主务必要强,最宜见“羊刃”,成为“身杀两停”,“七杀”反为日主所用,此人“刚中有制”,为成功人士。
5、“天元坐杀”者,若无“食神、羊刃”制合,则性急伶俐,心巧聪明,对人常有不信任之心,猜疑心重。
6、“天元坐杀”于专位者,只有“乙酉日、己卯日”,最忌日支所坐之“七杀”透出于“月干”,如果透于“月干”,必要有“食神、羊刃”制合,否则体弱多病,或夭寿。
如:甲午、辛未、乙酉、戊寅,日支酉中“辛”金为七杀专位,又透出于月干,称之为“埋根之铁”,四柱无“食神”出天干,亦无“羊刃”驾合,则作凶论。“酉”辛七杀,透出於“时柱天干”者,则作晚年之论。
7、“七杀”浮见于“年、月”天干者,性好变易,不易有定性。“无根”为“浮”。
8、“七杀”坐“桃花”,又逢刑冲者,视为因感情而引祸之论。男命、女命同论。“七杀坐桃花”只有六天,即:“丁亥、丁卯、丁未、辛巳、辛酉、辛丑”。又生于“子”时,大忌“午”运。
9、“七杀”不喜与“财”同根透出。
10、“七杀”生“印”,为“杀印相生”,大抵是作“精明练达”的商人而喻。
11、“七杀”透在时干,不论是否成“七杀格”,也不论“时干七杀”引于月支,是强是弱,俱皆作“性直不屈”,有不计困难、坚持己见的性格。
12、“七杀”在年干、时干各居一位时,称为“七杀两头挂”,在男命为“头胎子息有困难”,在女命则视为婚姻有阻碍。
13、“月、时”二天干为七杀者,主体弱多病。日主受左右两边“七杀”克制,克日主者为“攻身”,攻身后果之轻重,视“七杀”与“日主”之间,哪一方“根重”。如:甲午、壬申、丙戌、壬辰,壬水坐申长生,辰为水库,七杀根重。
14、“七杀”地支,坐入“三刑”或“对冲”,俱作“夫妻不和”之论(以女命为主)。
15、“七杀”坐“空亡”,夫缘薄。
三、“官杀混杂”与“三合七杀”
1、官杀混杂——天干透者易去,月支藏者难去。
五阳日,食神能去杀,又能留官;伤官但能去官,不能留杀,必须羊刃合,方能留杀;
五阴日,伤官能去官,亦能合杀;食神能去杀,而不能留官。
“合来”——无去官留杀,平生心志巧,不信任他人;
“合去”——去杀留官。
经曰:“年月日时或有四位官杀,明见官,用官;明见杀,用杀。”
“贪合不但忘官杀,忘印忘食亦可怜。
格中难有去杀贵,官杀俱去不成权;
官杀相连只是杀,官杀各分为混杂;
食神重犯作伤官,官星叠见只论杀。”
2、三合七杀
“六乙生逢巳酉丑,局中却忌财星守;
忽然行运至金乡,官取平生寿不久。
庚日全逢寅午戌,天干透土始为祥;
重重火旺身名显,命理休囚忌水乡。
六丙生人亥子多,杀星归印反中和,
东方行运功名显,运至西方反转磨。
阴水多逢己土伤,杀星须要木来降;
纵然名利能高显,只恐平生寿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