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师之调候用神及《大运实例》

文摘   2024-07-15 11:23   山东  

梁师言:当对八字有关“调候、格局、扶抑、刑冲、强弱、神煞......”等有了一种综合性的认知以后,下一步的程序,就是要批“大运”了。然而,在批“大运”上的层面,仍然以八字的本身形态来决定。在“调候”方面附以列表,以俾便于查阅与应用。这种关于“调候”方面的体系,在大范围之中,是属于“日主”对“月令”的调候,是指“格局”与“月令”这一方面的“调候”。有关二者之详细涵义,可以参阅《余氏用神辞渊》一书。

一、调候用神简表

1、甲日干

正月寅:丙、癸。丙火为主,癸水为佐;

二月卯:庚、丙、丁、戊、己,羊刃驾杀,专用庚金,无,用丙丁;

三月辰:庚、丁、壬,用庚必须有丁,无庚用壬;

四月巳:癸、丁、庚;

五月午:癸、丁、庚,无癸用丁,木多者取庚;

六月未:癸、庚、丁,上半月用癸,下半月取庚丁;

七月申:庚、丁、壬,伤官格者可专用壬;

八月酉:庚、丁、丙,丙为调候,庚为主;

九月戌:庚、甲、丁、壬、癸土从用甲,木多用庚;

十月亥:庚、丁、丙、戊,用庚、丁、丙为调候,水众用戊;

十一月子:丁、庚、丙,丁先庚后,丙火佐之;支见巳寅,暗藏丙戊;

十二月丑:丁、庚、丙,丁为必须 

2、乙木日干

正月丙、癸,取丙调候,癸水略则足,若火多者专用癸;

二月丙、癸,与正月同,卯忌强金;

三月癸、丙、戊,支成水局,会方者专取戊土制水;

四月癸,专用癸水调候为急;

五月癸、丙,上旬用癸,下旬丙癸兼用;

六月癸、丙,柱多金水先取丙火,忌戊己混杂;

七月丙、癸、己,有庚取丙癸克泄,取己土为佐;

八月癸、丙、丁,上旬癸先丙后,下旬丙先癸后,无癸可取壬,支成金局,则专用丁;

九月癸、辛,癸辛金见甲谓藤萝系松柏;

十月丙、戊,专取丙用,水多兼用戊;

十一月丙,专用丙火,火忌癸水;

十二月丙,寒谷之木,专用丙火。

3、丙日干

正月壬庚,壬水为用,庚为佐;

二月壬己,水从兼用戊;

三月壬甲,专用壬水,土厚以甲为佐;

四月壬庚癸,以庚为佐,忌戊混杂,无壬可用癸;

五月壬庚,庚通申支者更佳;

六月壬庚,同五月;

七月壬戊,水众取戊土兼制;

八月壬癸,四柱丙众,独壬为奇,无壬取癸;

九月甲壬,忌土厚众,先取甲为先;

十月甲戊庚壬,水众取甲,火旺用壬,木旺用庚;

十一月壬、戊、己,水众则以戊己制土;

十二月壬甲,土众者必须以甲辅佐。

4、丁日干

正月甲庚,用甲木必须兼用庚金;

二月庚甲,有乙者庚为优先;

三月甲庚戊,木盛用庚,水众用戊;

四月甲庚,木多者取庚为先;

五月壬、庚、癸,火成局者,壬癸二透为贵格,无壬者亦可取癸;

六月甲壬庚,用甲者不可缺庚;

七月甲庚丙戊,

八月甲庚丙戊,若为戊土成局,即伤官伤尽;

九月甲庚戊,于八月论取;

十月甲庚,甲为主;

十一月甲庚,同十月取用;

十二月甲庚,同十月取用;

5、戊日干

正月丙甲癸,三不可缺,先丙次甲次癸;

二月丙甲癸,同正月取用;

三月甲、丙、癸,土正当令,先甲次丙次癸;

四月甲丙癸,三月取用;

五月壬甲丙,调候为上,先用壬水,甲丙次之;

六月癸丙甲,壬水不足调候,癸水优先;

七月丙癸甲,初秋丙火为先,水众者用甲不用癸;

八月丙癸,中秋尤须丙火为尊;

九月甲丙癸,有金局者,癸先丙后;

十月甲丙,二者俱不可缺,缺者平庸;

十一月丙甲,丙为尊上,甲为佐之;

十二月丙甲,同十一月取用;

6、己日干

正月丙庚甲,忌壬水有根,如水成局,须兼用戊;

二月甲癸丙,忌甲己合土方佳;

三月丙癸甲,土众者甲为优先;

四月癸丙,调候为上,癸为尊;

五月癸丙,同四月取用;

六月癸丙,同四月取用;

七月丙癸,庚金当令,必须丙火制之;

八月丙癸,同七月论,但可酌取辛金;

九月甲丙癸,土盛用甲,土不成局用丙;

十月丙甲戊,调候以丙为上,壬旺兼用戊;

十一月丙甲戊,同十月取用;

十二月丙甲戊,同十月取用;

7、庚日干

正月戊甲丙壬丁,火多重土,火成方局用壬;

二月丁甲丙庚,无丁可取丙;

三月甲丁壬癸,支火旺用癸,干火旺用壬;

四月壬丙丁戊,支成金局,以丁为主;

五月壬癸,火旺无壬癸者,可用戊己;

六月丁甲,支成土局则甲先丁后;

七月丁甲,专用丁火,无甲不可用乙;

八月丁甲丙,丙火不可干透支藏,略取即可;

九月甲壬,用壬者忌见己土混浊;

十月丁、丙,无甲可用甲木;

十一月丁甲丙,丙不可缺,缺则平庸;

十二月丙丁甲,同十一月取用;

8、辛日干

正月己壬庚,以己土生金为主,己壬不宜争强;

二月壬甲,忌丁透干支;

三月壬甲,若丙辛合水,须兼用丙;

四月壬甲癸,无戊者为上格;

五月壬己癸,壬己不宜偏旺,无壬用癸忌丁;

六月壬庚甲,忌土旺;

七月壬甲戊,壬水为尊,不忌杂癸水;

八月壬甲丁,土盛甲为先,金旺兼须丁;

九月壬甲,畏火土旺;

十月壬丙,金清水白之格;

十一月丙戊壬甲,丙不可缺,余酌用之;

十二月丙戊壬己,丙不可缺,余酌用之。

9、壬日干

正月庚丙戊,比劫重戊为先;

二月戊辛庚,水多成局亦以戊为重;

三月甲庚丙,金成方局须兼用丙;

四月壬辛庚癸,比劫伏于庚辛;

五月癸庚辛,忌丁透干制癸;

六月辛甲,土众者甲先辛后;

七月戊丁,戊须支坐辰戌,丁须支坐午戌;

八月甲庚,水只宜一位;

九月甲丙戌,有合者,丙先甲后;

十月戊丙庚,木众之局,庚为优先;

十一月戊丙,二者不可缺一;

十二月丙甲丁,上旬丙为优先,下旬丁甲并用;

10、癸日干

正月辛丙,无辛用庚者,须丙庚均势;

二月庚辛,乙卯合庚优于用辛;

三月丙辛甲,上旬用丙,下旬辛甲并用,不可用丁;

四月辛,庚亦可代取用;

五月庚辛癸,不可见强力之丁火;

六月庚辛癸,同五月取用;

七月丁,有金局者,丁须支通午未;

八月辛丙,二全者水暖金温,但不宜并列,隔一位为佳;

九月辛甲癸壬,忌土盛;

十月庚辛戊丁,水多戊为先,金众丁为先;

十一月丙辛,丙不可缺,缺则平庸;

十二月丙丁,宜夜生,根通午未戌者贵,若火成方局,则须庚辛。

二、调候用神在大运中的实例

1、辛卯、辛丑、乙卯、己卯——女命

大运: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

日主乙,生於丑月,“寒谷之木,专用丙火”。调候以“丙”为用神,忌“癸水”出干。此造四柱原无“丙”火,“大运”则以“寅、巳、丙、午”运为佳运,以“癸、辰”二运为衰运;

乙日生于丑月,以“丙伤官格”,或“戊财格”为最佳,此造独成“辛七杀格”,兼带“己财格”。单以格局而言,是“财生杀”,日主虽有三个“卯禄”,若仅以“身强、身弱”而论,尚不至于有失“身、格”之平衡,然而,在以“调候大运”上而论,“身、格”之强弱为其次之事,而以“丙火调候”为先。故以“巳”运之后,十五年佳运。参阅《余氏用神辞渊》。

2、辛丑、辛卯、癸丑、甲子,女命

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

癸日主,生于卯月。调候以“庚辛”为用神,忌“丁”字出干。此造四柱无“庚”,但以“辛”金权取。

此造在“格局”上,是以“辛偏印”成格。依“余氏用神规则”,无“丁”字出干者,可主成功(无非是“辛偏印”不及“庚正印”为佳)。

取“调候用神”喜忌,与“格局”合而论之,即是“庚、申”运为佳(此造只有“申”运,并无“庚”运可入。)“丁”运为凶,此造“丁”运中,又正值“冲提”之运,从重论断。“乙、丙”运中皆为否兆,以“乙合庚、丙合辛”,应为“诸事不顺”。

3、丙午、乙未、壬午、庚戌;

大运: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壬日主,生于未月。取“庚、癸”为调候用神【查表,丁日主六月,调候用神为“六月甲壬庚,用甲者不可缺庚”】,“格”入“伤官格”。此月生人,重点并不在于“伤官配印”,或者是“伤官生财”,独以“庚、辛”印成格为第一优点,因此,在“格局”上,乃事属平常。

以“申、酉”运为佳,取“丙、戊”运为否。此俱是以“调候用神”的立场,而来批其吉凶。至于其余干支之“大运”,则须要别行采例其余的“大运”规则来推论。

4、壬申、乙巳、庚辰、己卯

大运: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

庚日主,生于巳月。取“壬、戊”为调候用神【查表,“庚金日干,四月壬丙丁戊,支成金局,以丁为主”】,格入“财格带食”,以“壬”食神入格,亦为“调候用神”,可论吉命。

“己、丁、午”为否运。“调候用神”的立场,是以“调候为急”,所有其余“格局、身强弱”等问题,俱视为次要之事,若以“五行四时喜忌”的“调候”而言,大运先批“调候用神”的范围,其次才再论“庚辰魁罡,先财后印,时坐专财......”等事项。

5、甲午、甲戌、丁巳、癸卯

大运: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

丁日主,生于戌月。以“甲、庚”为调候用神。此造虽然是“甲、庚”调候用神俱用,但是在“格局”方面,却是“甲印、癸杀”,二者俱无坐根,形成“闲格”,独以“调候”取胜。故而,在“大运”中,动合“调候甲、庚”字面者,吉凶尤紧。

以“寅、庚”运为吉,“庚辰”运中,虽然是“冲提”之运,由于“庚”为调候用神,四柱不透,大运中透出,冲提之中仍以吉论。“丙”运克泄于“庚、甲”,故而论否。

以上几则“命例”,在批“大运”之际,但仅以“调候用神”的层次而论之,至于“调候用神”,遇到“冲、克、刑、合”之事,有下列两项须要注意:

一是“调候用神”,在大范围之中,是不宜有“冲、克、刑、合”的现象出现。一旦“调候”遇到“冲、克、刑、合”的情形,也不是一律论凶;其中亦有不忌“刑、克、冲、合”者;

二是在以上几则例式中,虽已注明“吉凶否泰”,但吉凶程度,仍需要参考《大运例表注释》。

辰辰的爷爷
龙湖逸翁(易学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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