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以下内容以梁师《子平基础概要》为蓝本,兼及其他资料
一、取格局
除“特别格”外,一般以“天透地藏”或“三会、三合”为取格依据。
1、天透地藏
如“甲”日主,生于“辛酉”月,“辛”是甲木正官,酉中藏干辛,“辛正官”藏于月支而透于月干,天透地藏,故取之为“正官格”。十干通论。
以此取格可以有“正官格、七杀格、食神格、伤官格、正印格、偏印格、正财格、偏财格”,没有“比肩格”、“劫财格”。与日主五行相同之比肩、羊刃归“建禄格、月刃格”等外格。
“天透地藏”取格顺序:
(1)“月支”透“月干”为第一优先;
(2)“月支”不透“月干”,而透出于“年、时”天干,为第二优先;
(3)“月干”坐根于“年、日、时”地支者,为第三优先;
(4)除这三项优先外,其余只要天干的“十神”,在地支所藏之天干中,也有这种“十神”,也可以取之为“格”。
如果同时透出一种以上“格局”时,则以这二种格局五行属性是否相同辨别之。五行相同,作偏格而论,如同时是“正财格、偏财格”,作偏财格论;五行不同,则以当“月令”者为先,如月令透出“食神格”,而他支透出“七杀格”,则以“食神格”论。
2、三合、三会
如果四柱八字中,没有“天透地藏”的十神可以取格,则取地支中有“三合”,或者“三会”的五行。
如:“甲”日主,
地支有“寅午戌”或者“巳午未”,可以取为“伤官格”(不取食神格);
地支有“申子辰”或“亥子丑”,可以取为“偏印格”(不作正印格);
地支有“巳酉丑”或“申酉戌”,可以取为“七杀格”(不作正官格)
;地支有“辰戌丑未”全者,可以取为“偏财格”(不作正财格),
其余日主依此类推。
例一:
劫 | 卩 | 杀 | |
癸 巳 | 庚 申 | 壬 子 | 戊 申 |
戊丙庚 | 戊庚壬 | 癸 | 戊庚壬 |
杀才卩 | 杀卩比 | 劫 | 杀卩比 |
1、天干:年上透出“劫财”、月上透出“偏印”、时上透出“七杀”,“劫财”无普通格可取,只观察“戊”七杀与“庚”偏印,在地支中是否有“根”。
2、“戊”七杀在“年月时”地支之中,俱有“戊”七杀,可以认之为“七杀格”。
3、“庚”偏印在“年、月、时”地支之中,亦俱有“庚”偏印,也可以认之为“偏印格”。
4、如此,戊七杀与庚偏印,二者皆成格之时,则以在“月柱”之中,“天透地藏”者为第一优先之格局。
5、以月柱“庚申”是偏印格天透地藏,故此八字可认为是“偏印格”兼带“七杀格”。
例二、
伤 | 财 | 伤 | |
壬 辰 | 甲 辰 | 辛 巳 | 壬 辰 |
乙癸戊 | 乙癸戊 | 戊丙庚 | 乙癸戊 |
才食印 | 才食印 | 印官劫 | 才食印 |
1、天干:伤、财、伤;
2、地支藏干无“壬”伤官、“甲”正财,地支三辰一巳,亦无“三会”、“三合”成局;
3、只有取“同类相聚”勉强认格,此八字,月柱天干有“正财”,而月柱地支有“偏财”,故此,以“正、偏财”合而议之,可以取为“财”格。【伤官生财格】
例三、
才 | 官 | 官 | |
乙 酉 | 丙 戌 | 辛 酉 | 丙 申 |
辛 | 辛丁戊 | 辛 | 戊庚壬 |
比 | 比杀印 | 比 | 印劫伤 |
1、天干:偏财、正官,
2、地支藏干:月支藏干无透于天干者;
3、地支三合、三会:申酉戌三会西方金局,与日主五行属性相同,无法取格。
4、地支月令中藏一个“丁”七杀,正官透干,可认之为“七杀格”。
【辛金生于戌月,金之余气,临官于酉,年禄。】
例四:
伤官 | 正印 | 食神 | |
己 丑 | 乙 亥 | 丙 子 | 戊 子 |
癸辛己 | 甲壬 | 癸 | 癸 |
官财伤 | 卩杀 | 官 | 官 |
1、天干:伤官、正印、食神;
2、地支藏干:正印、食神无根,只有“伤官”成格;同时,“亥子丑”三会水局,为日主“丙”的七杀局,由亥子丑三会,气贯月支,故此,此八字以“七杀格”为主格,兼带“伤官格”。
二、日主强弱
辨别“日主”是强、是弱,虽然是学习“子平法”的优先事项,但论命并不是视“日主强弱”为唯一优先,譬如:丙日主生於酉月,日主并不得令,仍必然是以壬水为第一优先。不论日主如何弱,不论是入何“格”,“缺水”则全盘皆墨,简而言之,“日主强弱”的范围,是在“调候用神”之後。
在没有了解“调候用神”的全面涵义之前,可以暂且以“日主强、弱”作为初阶段的推论范围。
论“日主”强弱,有两个层面来认识:一者是“单式”,二者是“复式”。“单式”是指“得令、得地、得党”,复式是指“生克制化”。
单式:
1、得令
“令”者是“月令”,是指日主的五行,与月令之五行相同,即:
甲、乙日主,生于“寅、卯”月任何一个月;
丙、丁日主,生于“巳、午”月任何一个月;
戊、己日主,生于“巳、午、辰、戌、丑、未”任何一个月;
庚、辛日主,生于“申、酉”任何一个月;
壬、癸日主,生于“亥、子”任何一个月。
2、得地
“地”是指“地支”,得地与得令原理相同,一样是以甲、乙日主,地支要有寅、卯二支中之任何一支。“得地”与“得令”的差别在于——“得令”是指“月柱”地支、而“得地”则是指“年支、日支、时支”中之任何一支。
得地与得令,差别是“日主”的“禄、旺”地支,是在“月支”,或者是在“年、日、时”地支。“日主”年禄、建禄、日禄或归禄不同,影响的年龄段也不同,即:
年禄主1~15岁,是幼年之强,尚未入世,虽强亦无实际益处;
建禄主16~30岁时,如果不是格局佳美的话,只是“少年得志”,尤其是命学在清代之时,那时有科举制度,月支得令又有好格局,可以视为“三十岁之前,即可中进士”等美事,人生在三十岁前事业就有根基,乃是最为理想之事。
日禄则视为三十岁以后,虽比得令于三十岁前略为迟了一些,不过尚不失过迟。
日主在时支上得地,又称“日禄归时”,或“时上羊刃”,只要在“配格”方面没有太大的差错,则是主45岁之后,才可以发越,这也就是一般常说的“走老运”了。
3、得党
得令与得地,都是以日主天干,在四柱地支之中,循查“禄、旺”二位,而得党,则是以日主天干,在“年、月、时”三个天干之循见其相同之五行,也就是指天干有“比肩、劫财”,即是得党。如:甲子、丁卯、丙子、丙申。
复式:
以“日干”比照“年、月、时”三个天干,以及四柱之四个地支,分别观察它与“日主”的生克制化的关联,需要经验与直觉。如:己未、丙寅、甲子、庚午,甲木生在寅月,显然是“得令”的一种,但如果以“复式”论日主强弱,则需综合判断。
1、年干“己”,是日主所克之财,是消耗日主的力量;
2、年支“未”,是甲所克之五行,也是消耗日主的力量;
3、月干“丙”食神,是甲所生之神,也是消耗日主的力量;
4、月支“寅”,是甲之禄位,是正面力量;
5、日支“子”,是生甲木之五行,是正面力量;
6、时干“庚”,是克甲木之神,是负面力量;
7、时支“午”,是泄日主之神,是负责力量。
依上而论,三干四支,只有“子、寅”二支是帮扶日主的正面力量,其他五干支皆是克泄日主之神,乃是生者少、克泄者多,虽然是“月支建禄”,仍作“日主不够强”而论。
三、论神煞
神煞是查列在四柱八字上的,所以每一种神煞的特征,其显现时期,是依据本运之时间而论。即:
神煞在“年”,主幼年;在“月”,主青年;在“日”,主中年;在“时”,主晚年;
神煞带“三合、六合”,则其效应年也随带延伸。如“桃花”原本是在“月支”,而带“日月”地支六合,则“桃花”自“月”之青年期,六合入“日柱”,延伸至中年;
神煞坐“空亡”,不论吉凶,俱皆作减半而论;
神煞坐“禄”坐强势,坐“绝”则接近於没有,不论吉神、凶神,俱皆作相同之论;
神煞坐“空亡”,原地支又带“三合、六合”,是恢复原有神煞之特征。
1、孤辰,是指“孤僻、孤独”,不喜在“月支”见之。不论男女,在月支上带孤辰,恐有不易合群之征,皆有三十岁以後始论婚嫁之兆。女命最忌月干“正官”或是“七杀”坐孤辰,遇之,即是“夫星”坐孤辰,有独居之兆。在时支,则晚年有修道之心。
2、寡宿,与孤辰含义相去不远。通常合称“孤寡”,不利婚姻,若同一柱中带天月德贵人者,亦不甚有碍。“男怕孤,女怕寡”,男命比较怕太迟结婚,而比较从轻衡量“离婚”等。
3、大耗,是指“意外”破损,或者是属于一种“不必要”的破费。单独坐一个“大耗”,则为害不明显,如果大耗与桃花同柱,则是因异性而大破资财。大耗与驿马同柱,则是“迁地、变动”,一种“越动越不理想”之破损。
4、天德,是指“天德贵人”,是先天之福。譬如“父母有财势、丈夫有地位...”等等,是属于一种“很自然、本来就有的福气。”天德在日干,则终生有福;在年,是幼年;在时,是晚年才有。怕冲克,不忌合。
5、月德,女命最喜“天月德贵人”在“日干”,或者与“夫星”同干。月德,指月德贵人,也是女命最喜用之贵人。
6、天乙,天乙贵人,是後天解难之神。是指遭遇困难之时,而有人帮助。用之男命则可,不命不宜多带“天乙贵人”,除非明星、歌星、交际名女人、社交名媛...等。经曰:“合多贵众,裙歌扇舞”,即是指“天乙贵人”。
7、文昌,是指文昌贵人,然此贵人者,但主“诗书”文者甚佳,未必是厚福之所指,“福业”仍是以“格局、用神、日主”而论。女命亦不宜文昌贵人多见,多见文昌者,近似“李清照”等才女而已,未必是福。【文昌即日主食伤,女命食伤多见,克夫】
8、羊刃,即是五阳干地支有“帝旺”之位,大抵是主“性刚”之象征,最利於“七杀”格。“羊刃”对女命未必有益。
9、干禄,是日主天干之“临官”,只代表日主近于中和、不弱,只要有好“格局”,即为美造。
10、红艳,红艳专情,与“桃花”性质有相当之差别。命带红艳,在今日的社会而言,并无太大不良的评价,在清代则否。“红艳”大抵是指“爱一个人,不论对象之身份、财力、年龄,即使是与一般平均观点不同,也一样不畏人言”,如一位大户千金下要下嫁一位工友。也可以视之为“单恋、暗恋”,是不会干扰法纪的一种。
11、将星,命带将星,并不是指此人日後可以有“将军”之命,而是指“有理想、有气度”的一种领域,即是常说的“从容不迫”。
12、华盖,是“艺术”之神,其艺术成就的高低,是与命格成正比的,其“福业”之厚薄,仍然是以“命格”上之层次而推论。
13、驿马,是指“多有迁移”之意,其“福业”也是以命格而定。经曰:“贵人驿马多升迁,常人驿马多奔波”。
14、劫煞,是“择日法”中“三杀”之一,乍观“字义”似乎属于一种很不吉祥的神煞,然而,只要不与“亡神”对冲,其凶兆亦不甚烈。若与贵人同柱,则可解凶。
15、亡神,与劫煞的含义有近似之处,只要不是“亡、劫”对冲,或者是会齐“三刑”,其凶不显。
“劫煞、亡神”,只要不遇对冲、三刑,又为日主五行所克者,终无大碍。
16、桃花,大抵是指男、女感情之事,以居凶者为多,可以论吉者,只有“正官坐桃花”。
外桃花——“子午卯酉”日,生于“子午卯酉”时。
残花煞——“申子辰”日,生于夏季,又值巳时;寅午戌日,生于冬季,又值亥时;巳酉丑日,生於春季,又值寅时;亥卯未日,生于秋季,又值申时。
裸形桃花——甲子日,庚午时;庚午日,丙子时;【日干坐沐浴之地,地支相冲】
滚浪桃花——丙子日,辛卯时;辛卯日,戊子时;【干合、支刑】
“神煞”只是一种“命”中之特征,并不能决定是“吉”是“凶”,吉凶层面,仍然是以“刑冲合化”,以及“旺、绝”而论。譬如:“贵人”是吉神,逢刑冲一样无用;“亡劫”是凶神,若为日主五行所克制,反为我用。
关于“神煞”的实际应用,须兼顾以下一些重点:
1、“神煞”在四柱中之任何一柱,要依据人生之实际形态而推论,不可单独以“字面”而来论取。譬如:桃花在年柱,以年柱主1~15岁,以这一种幼年时期,虽坐桃花,亦等于没有意义。“孤寡”在时柱,以时柱主46岁以後的岁月,故此,既使不带时上的孤寡,五十岁以上的人,本来也应该颐养天年,此时的孤寡,并不需要特别的注意。
2、神煞要论“坐旺、坐绝”。譬如:以卯支是桃花,则“乙卯”为“旺势桃花”,征兆明显;而“辛卯”则是“绝桃花”,征兆不明显。
3、神煞要兼论“刑冲合会”。神煞的地支,若是遇冲,则是以这一神煞的特征而论其征兆。譬如:驿马逢冲,则主“帮助你的人,不是一个人帮到底,中间有更易接替之情形;甚或者,‘贵人’只帮了一半,而中途脱身。”设若“驿马”合“贵人”,在女命则作“驿马合贵人,终必落风尘”。
合者,则以二项主要的概念而论之:一是“合”入之各种神煞,按每一种合入之神煞的性质,融合而解释;二是“二柱相合”者,要将年限延伸,如“月、日”合者,则以“16~45岁”的范围而视之。
4、神煞要酌情融合“六亲”的喻义,譬如:“偏财”坐“驿马”专位在年柱,是可以解释为“父亲很忙碌”的人。“正财”坐“天月德贵人”又坐“生旺”在“月干”,可以解释为“可以得妻力协商之人”。
神煞在大运、流年上也以相同的程式而推论,无非只是对神煞的特征性,在时间上之“久暂”而已。
神煞与“格局、调候、流月...”等,其相互之间的关联,并不明显。
“子平神煞”与“星盘神煞”有异,不可相互混合应用。即是指“子平”法,不采用“星盘”法“勾绞、官符、丧门、吊客”等之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