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唐山东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东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唐山东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公开摇号方式选任唐山东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唐山东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学院路丰南段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2MA0E68J567。2019年9月29日经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怀远。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会议及展览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为编入《河北省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唐山中院范围)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具有从事破产清算工作的相关经验,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均应具有破产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具有化解信访维稳的能力,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纸质版1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的规模、业绩及业务团队介绍;
2.拟委派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及联系方式,以及参与相关业务培训的说明或相关证明;
3.拟开展本案管理人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等;
4.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同时承诺自行筹措垫付前期破产费用;
5.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6.管理人承诺书:保证申报书所载内容及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假,直接取消参加选任资格。
四、选取方式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以公开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各一家。如只有一家机构申报,在其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本院将直接指定管理人。
五、申报时间
申报期限截止至2024年11月1日下午5时前。逾期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参选。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地址:唐山市丰南区国丰大街130号)。
联系人:魏丽丽
联系电话:0315-8736623、1853256786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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