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润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创业   2024-10-22 17:47   河北  

保定润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7月19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保定润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2024年10月16日,保定徐水区人民法院裁定润垚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

为保障润垚公司重整工作顺利推进,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提升润垚公司的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企业概况


润垚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4日,登记机关为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期限从2016-10-24至2066-10-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9MA07X1EM59,位于保定市徐水区正村乡于坊村,法定代表人霍雪花。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刘芳洁持股60%,霍雪花持股20%,周红芳持股10%,王丹持股10%;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制造、销售(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02

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公告由润垚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润垚公司管理人。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需要随时延长、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工作,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本公告中的数据及信息仅供参考,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重整案件有关情况,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四)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五)本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03

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各主体均应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 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04

招募流程


(一)招募公告

自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信息披露平台以及其他自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遴选报名工作开始。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视为同意按润垚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24时

2.领取和提交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前联系管理人,领取并填写《保密承诺函》。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意向书

报名意向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意向重整投资人概况,包括但不限于说明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②参加重整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③送达地址确认信息:包括意向重整投资人名称、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2)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所介绍函。

(3)联合体报名要求

联合体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有关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委托文件,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4)签署保密承诺函

同意对知悉的重整案信息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承诺函。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印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3.报名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管理人联系方式见后)。

(三)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步筛选通过后5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以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过初步筛选的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

管理人账户信息:

名称:保定润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华夏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850000001237522

(四)尽职调查和提交投资方案

通过初步筛选并按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润垚公司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意向重整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同时应当按照重整投资人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要求,尽职调查过程中履行保密义务。

(五)遴选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通知及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遴选保证金,作为竞选战略投资人的遴选保证金。《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投资人情况说明、重整投资计划、重整资金金额和具体支付时间、重整资产范围、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履约能力、履约担保措施、经营方案、员工安置方案、交割和过渡期安排、税费负担等内容;重整投资资金报价应高于重整范围内资产的评估值(以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符合遴选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管理人将结合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重整资金及支付方式、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综合实力等多个方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方案进行评审;符合遴选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仅一名的,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组织与其再行协商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不可撤销。《重整投资方案》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应加盖骑缝章;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印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式叁份应予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意向重整投资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未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提交资料不完整的、未按时足额缴纳遴选保证金的,均视为放弃遴选。

经评审选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相关方将依据《重整投资方案》正式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据此制定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经徐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前述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遴选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共计人民币350万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转换为《重整投资协议》中执行重整方案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05

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一)对于未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经评审未被选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评审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原付款账户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和遴选保证金。

(二)对于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未能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依据《重整投资协议》起草的《重整计划(草案)》在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又决定不投资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和遴选保证金。

(三)如重整计划获得徐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因重整投资人不能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投资价款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向徐水区人民法院申请终止执行重整计划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已缴纳或支付的保证金、投资款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如依据各方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徐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自重新招募投资人之日或法院裁定终止润垚公司重整案重整程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包含报名保证金、遴选保证金)。

(五)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报名保证金或遴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热忱欢迎有实力和投资意愿的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管理人电话:刘律师13933276736、崔律师15231962600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商务中心六楼河北虹天律师事务所

邮箱:runyao0719@163.com

特此公告。


保定润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ND-


识别二维码关注

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破产管理人信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