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智电慧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本院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受理鼎阳智电慧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该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鼎阳智电慧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5日,住所地保定市恒滨路118号,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郭亚宁,登记机关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电力系统自动化测控、调制软件的研发、销售及维修服务;电气项目咨询、设计及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高压开关及其高压成套设备、低压开关及其成套设备、电力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设备、母线槽、电力电缆附件、绝缘制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气设备、电力系统的运行、维护、维修及技术服务;售电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内燃机及配件、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其他通用设备的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合金、金属制品的加工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已编入《河北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具有一级以上管理人资质的中介机构可报名参与竞争;
2.申报机构及其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三件及以上从事破产案件(审结或审理中)相关经验。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相应的证件、资料(一式三份)。
申报书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的时间、规模、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近三年在破产案件工作中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工作团队成员名单及团队人员学历、工作经历、执业年限、主要业绩等;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四、选任方式
1、选任方式:我院相关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机构经通知后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摇号选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报名并通过审查的中介机构按时到场参加摇号并进行监督;
2、选任规则:我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中,随机摇号选取两家,一家为管理人,另一家为备选管理人,如只有一家申报,在其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将直接指定为管理人。
五、申报时间
申报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1.如管理人未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2.本公告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等司法解释执行。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保定市向阳北大街3003号
联系人:刘贺楠(0312-6779817,1773120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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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