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创业   2024-11-18 19:18   河北  

关于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2023年3月10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3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3月10日作出(2023)冀0302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及工作进程,经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定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中科遥感产业园16-4号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

请参会人员于12月5日上午8:45入场。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特此通知。

管理人联系电话:庞律师13930323106、赵律师18617844111。


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8日


-END-


识别二维码关注

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破产管理人信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