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宝岛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秦皇岛宝岛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秦皇岛宝岛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经济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24601138056L。
法定代表人:唱庚芝,经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注册地在秦皇岛市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为二级及以上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 3 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件、资料等。如发现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被列入黑名单。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在破产和清算案件工作中的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的工作团队成员名单及具体工作经历、执业年限。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管理人工作方案。
四、选取方式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通过竞选、摇号、抽签等方式选任破产财产管理人,如只有一家申报,在其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本院将直接指定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
联系人:彭士宝,电话 0335-7135376;路昆,电话 0335-713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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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