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律
公众号|明律如是说
有一个女的来咨询一起涉及北京四合院10几间房的继承纠纷。这案子案情比较复杂,涉及到大小老婆(被继承人解放前娶了两个老婆)及两房各自子女,涉及到被继承人的遗嘱行为能力(他有老年痴呆),涉及到遗嘱形式要件(签字有争议),涉及到代位继承、转继承(有好几位继承人死亡)等。
女的不停地提问,我不停地回答,她还时不时蹦出一些一般人不大会用的法言法语,什么表见代理、意思自治、必留份等。
因为人物众多,案情复杂,确实嘴巴不好讲清楚,我后来只能拿出纸笔给她写写画画。
女的自称是原告之一(即小女儿某某某),她是站在原告角度发问的,但是交流了一会儿,我觉得不太对劲。每当我问到一些细节问题,她要么讲不清楚,要么含糊其辞。
后来,慢慢醒悟的我指着我给她画的继承人列表问,你说实话,你是这里面的谁?
她指了指被告这边的一名女儿。
我有点儿生气了,我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咨询?
她说,她想角色置换逆向思维,知道原告怎么进攻,这样才能知道自己怎样防守。
我说,凭你能说出不少专业术语,你前面应该已经咨询过不少律师了吧?
她说,是的,不过我前面都是以被告角度去咨询的,今天我想换个角度看问题。
因为是公益咨询,我没有拒绝的权利,只能继续给她咨询。
她一个人就问了快1小时,要不是后面有人在催,我猜她是可以咨询到活动结束的。
最后临走了,她还特意拿走了我给她写写画画的那两张纸。
这个咨询者虽然不讲武德,但确实挺思路开阔,脑路清奇。
要是条件允许的话,当事人这样逆向咨询,确实可以知己知彼,换位攻防的。
不过,明律觉得没必要。正常情况下,咨询者咨询问题,也可以问一些从对方角度出发的事宜的。
隐匿真实身份假冒对方去逆向咨询,自作聪明,不诚信,徒增不快耳。
*明律,陈明,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电话1312259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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