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律
公众号|明律如是说
一篇很长的,精彩又曲折的办案纪实,学法律的人,搞法律工作的人,或者对法律工作有兴趣的人,应该会看得进去,看得津津有味。里面的细节真实接地气,还有一些小干货。
几年前的五一节前两天,胡律把我叫到了他办公室。
“小柯,这个案子你帮我顶住,开一次庭,我给你一万块”,胡律一边碾着抽了一半的香烟一边低声说。
我摩挲着手里厚厚的一堆材料,有点儿吃惊,一万块?那可真是不少了,快抵得上我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胡律看我没有立即表态,又语带“诚恳”地说,小柯啊,你是团队里的大师兄,基础最扎实,经验最丰富,也只有你能担此重任了,那些人都是靠不上的。我准备再干几年就退了,这个摊子迟早还是得你来撑着的啊。
我赶紧 “受宠若惊”地说,胡律,您说笑了。
嗤,这空心汤圆我已经吃了不知道多少碗了,再当真的话,也未免太天真了。
胡律说的“那些人”是团队里授薪的其他人,他们要么拿律师证时间不长,要么还在实习期,胡律不放心把案子交给他们。
胡律开的薪资略高于平均线,但胡律不挑案子,宁滥勿缺,团队的事情很多,每个人都很忙,胡律忙着揽活,其他人忙着干活,没个尽头。这样一算,对于发工资的胡律来说,这薪资性价比还挺高的,但对于领工资的我们来说,这薪资性价比就挺低的了。胡律的团队总是有人进进出出的,胡律也无所谓,反正要吃这碗饭的新丁有的是,不怕招不到人干活儿。
我跟着胡律小五年了,是唯一一个一直没动的,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大师兄。
不过我也准备跳槽做提成律师了,我已经偷偷跑过谈过几家律所了。无它,唯缺钱尔。我准备买房子了,如果继续留在胡律团队,我连房屋按揭都还不起。
这个案子是一家叫福地建筑的本地国企的,胡律只签了一年常法合同的顾问单位。案子在外省大竹中院一审,诉请合计一亿三千余万元,案由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项目是大竹的一个住宅小区,福地建筑是总包,现在是分包之一的观群公司起诉福地,索要未结的工程款。原告的证据比较齐全:闭口价合同、签证、验收报告、结算文件、发票及投递证明、补充协议、付款协议等等。
胡律说,福地你知道,是比较新的重要客户,顾问合同还有几个月就到期了,听说公司那边对于是否续约,有不同的声音,这个案子我们得好好打啊。
我说,胡律,说实话这案子看不出有什么胜算,吃力不讨好的。
胡律笑了笑,这个你就别担心了,客户也知道这案子是要输的,他们的要求就一个字:拖!总之想尽办法拖延就是了,坚持就是胜利。律师合同、所函、委托书就写我们两,对外说以我为主,实际上以你为主。正式开庭我还是得去的,但预备庭啊、谈话啊、做笔录什么的,我就不去了。前面你想想办法,让程序尽量走得慢一些。没问题吧?
我想了想问,预备庭、谈话、做笔录算一次开庭吗?法院发了传票,但因我方原因又取消或延期的,算一次开庭吗?
胡律说,算的,都算一次的,一次一万块。
我看了下材料,答辩期到5月14日,举证期到5月29日,开庭日期在6月6日,证据交换庭。
一万块一次,确实挺诱人的,我决定了,做完这一票,再跳槽。
被告拖时间首选管辖权异议,方便快捷没成本。
我决定先从管辖权异议着手,申请把案件从大竹中院移送到麦城中院,一旦提了管辖权异议,第一次开庭肯定就会取消的。这样一万元就到手了,和捡的一样。
当然这个管辖权异议十有八九是不成立的,一审会裁定驳回,我方再接着上诉,等二审也驳回了,估计两三个月也过去了。
翻阅了一遍材料后,我略感为难:其一,按照最高院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地,即由建设工程地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不适用一般管辖及约定管辖。其二,即便能适用约定管辖,双方签订的合同也没约定麦城中院。
简而言之,就是这案子大竹中院管辖是没毛病的。
这种情况下,我当然可以没话找话地“硬提”管辖权异议了,但这样做是有风险的。我前几天刚看到一则某法院处罚了一名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律师,认为该律师在明知某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为拖延时间恶意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上诉,某法院以该律师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对其罚款10000元。
这当然是极端的个例了,可谁知道大竹中院会不会依葫芦画瓢抄作业呢?罚款事小,丢面子事大。
还是得找个面子上也过得去的理由。
我将对方的起诉材料翻了又翻,却找不到至少面子上过得去的提管辖权异议的理由。
这时团队里的小戴抱着一纸箱材料过来了,小戴在团队里工资仅次于我,虽然他还没律师证,虽然他来团队的时间也不算长。小戴说他和胡律刚从福地建筑回来,这是这个案子福地给的资料。
我一边翻着福地提供的新鲜热辣略显杂乱的资料,一边寻思:奇怪,胡律去福地建筑为什么不叫上我呢?而是叫上小戴呢?
在对合同协议进行分类整理,比对之后,我发现了一份对方没有提供的增补合同。这份因电梯间施工量增加而签订的施工增补合同金额只有百八十万,但里面的争议解决条款是约定到某仲裁机构仲裁的!估计是当时套模板套错了。
合同纠纷案件,仲裁和诉讼是只能二选一的,互不兼容。
于是,我起草了一份管辖权异议,称本案有约定仲裁,不应由人民法院审理。另外,原被告之间存在施工、勘察、设计、买卖等多种法律关系,勘察、设计、买卖等法律关系都不应由大竹中院管辖。
胡律粗粗看了一遍后,提了几个语序、文字、排版方面的修订意见,就让我发给小戴。
胡律说之前福地都是小戴联系的,让他去找福地的人盖章,这个案子也让小戴协助我,和福地对接。
5月14日,我将一式两份的加盖了骑缝章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中的一份和一套应诉手续用EMS寄给了传票上载明的法官助理。
三天后,我将打印好的EMS投递记录以及EMS底单放到了卷宗里。
一万元了。
六一刚过,我收到了大竹中院邮过来的裁定: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最后一段称不服本裁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大竹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该省高院。
这个结果既在情理之内,也是意料之中。
我特意打电话给法官助理,问6月6日的庭还要开吗?
他说,都管辖权异议了,取消了。
挂了电话,我想,上诉肯定是要上诉的,不求改判,只求拖延时间。
6月12日,我把两份上诉状放进EMS壳子里,开始填面单,当写到收件人地址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点子,停了下来。
我为什么要把上诉状寄到大竹中院呢?我可以直接寄给该省高院的呀!
民诉法虽然规定了“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但同时也规定“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这表明,法律并没有禁止当事人直接把上诉状提交给二审法院,把上诉状直接提交给二审法院也是可以产生“上诉”的法律后果的。
我方完全可以直接把上诉状寄到该省高院,这样绕一个弯子,更能拖时间。
想到这一点后,我马上和胡律进行了沟通。最终我们决定让福地建设自己邮寄上诉状给该省高院。毕竟律师来寄的话,拖时间的用意太明显了,让当事人来寄,还可以推脱几句。
我们叮咛当事人须用EMS寄出,快递面单上载明案号和上诉状字样,保存好邮寄底单,收件人就写“立案庭”。
6月14日,我用福地交给我的EMS面单上记载的单号上网查了一下,该EMS被签收了。
六月底,我收到了大竹中院的传票,安排在7月25日上午开庭,证据交换。
我以为我很快会收到该省高院的驳回管辖权异议的二审裁定,但一直没收到。难道一审法官是要当庭给我二审裁定? 这路径也不对啊。
我本来想打电话问法官助理的,电话都拿起来了,又放下了。反正要拖时间,干吗这么主动呢?
我准备了两份福地盖好章的申请:一份是延期举证一个月的申请,一份是要求鉴定合同协议上福地印章的申请。
延期举证称,系争工程的项目经理“失联”了,很多关键证据材料的原件都在其手里,暂时无法取得。
鉴定印章是因为福地建设告诉我们这些合同协议上盖的印章有些不是他们公司备案的印章。干工程的,用章的材料挺多的,有时用章也很急,外地的项目为了方便和提高效率,经公司同意,常常会刻一些“克隆章”放在项目那里,本案就是如此。
我先寄出了延期举证的申请。
没几天,法官助理给我打电话,合议庭不同意。
我说,确有困难。
他说,自己克服,这是你们自己管理的问题,不利后果自行承担,再说前面都干吗去了?
我说,前面在管辖异议,不应计算举证期的。
他说,管辖异议后也给了充足时间的。
话不投机的通话结束后,我还是整理了一些证据以备开庭,我问胡律要一起去吗?
胡律说,我就先不去了,这只是证据交换庭,估计是法官助理主持的,后面应该还有正式庭的。再说,到时候你把鉴定印章的申请一交,估计交换庭也开不了。
我深以为然。
到时候就两万元了。
7月24日下午,大竹机场,福地建设项目上的孙工开车接我去城区。
路上我问,这项目怎么回事?怎么会被人告了呢?
孙工说,这项目是去年空降的公司总经理——戴总带来的“开门红”项目,当时初步估算能赚至少一亿元,公司上下都很振奋。鼎盛时期,这个项目公司派了四五十个管理层过来呢。现在项目停了,这边也只剩下几个人扫尾了。
我问,为什么停了呢?
孙工说,这个项目是东湖风景区边上依山傍水的别墅为主的小区,项目做了一小半时,这边出台了一个什么《大竹市东湖风景名胜景区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风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风景区内各单位已有的住宅应当逐步搬迁”。然后,就停工了……
原来如此。
第二天一早,我一个人去了大竹中院,项目上的人都有事儿,来不了。
新盖的大竹中院外貌有点儿像人民大会堂,挺气派的,就是里面还有股若有若无的装修味。
法庭里开着空气净化器,摆着活性炭,绿植也不少,就这,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还都戴着口罩。
书记员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原告方来了两个人,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律师,姓周,一个二十来岁的男青年是单位员工,姓王。
我和原告方互相打量了几眼,没说话。
我一边掏卷宗,一边问书记员,你们没做空气检测吗?
书记员说,做了,报告说是合格的,但还是有点儿呛。
法官助理赶紧咳嗽了两声,书记员也就不说了。
我拿了律师证给书记员看,问她要管辖权异议的二审裁定。
书记员一脸懵逼,回头去看法官助理。
法官助理也一脸懵逼,他对我说,你们没有上诉啊,哪来的二审裁定?
我说,我们上诉了,是当事人直接寄给高院的。
法官助理狐疑地看着我,说,有吗?
我赶紧拿了EMS底单和投递记录给他看。
他批评我,干吗寄到高院?上面不是写了寄给我们吗?
我忙做羞愧状,说,当事人自己寄的,我们也没交代清楚,不好意思啊。
那你们干吗不补寄一份给我们?或者提前说一声呢?法官助理质问我。
我回答,我以为高院已经处理好了呢。
法官助理嘟囔了几句,出去了。
原告周律师说,你们故意的吧?
我赶紧说,我经验不足,疏忽了,比不得您这样的老法师。
我跑过去和周律互换了名片。
周律师哼了一下,说,你怎么过来的?高铁吗?
我说,坐飞机过来的。
我和周律寒暄时,法官助理带着承办法官来了,承办还穿着法袍,估计正在开别的庭被叫过来的。
承办倒是挺和气的,他问了一遍事情的前因后果,看了我这边的材料,告诉法官助理,别开了,去找高院核实一下情况,如果确实有上诉,让他们尽快处理。
承办对我说,柯律啊,这事儿呢,就过去了,后面不要再有这样的“疏忽”了。我们人少案多,忙不过来的,排一次开庭不容易的。你也是专业人士,希望多理解多配合啊。
我双手合十,说,理解理解,配合配合。
这一万元貌似是该省高院助攻的,意外之喜。
两万元了。
8月26日是周日,上午我就到了大竹机场,还是孙工来接的,他说项目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下午,孙工陪我以看现场的名义,逛了东湖。
东湖可真大啊,我走得脚都酸了。
我问了他们项目经理“失联”的事,孙工笑了笑,没细说。
第二天孙工开车送我去大竹中院,他说这里不好停车,问我几点能结束?
我说,不用太久的,顺利的话,半个小时吧?
法庭里活性炭和绿植依旧在,空气净化器和法官助理、书记员脸上的口罩已经不见了。
我抽了抽鼻子,装修味还有,但已经淡多了。
我拿出有备而来的口罩和要求鉴定合同协议上福地印章的申请书。
书记员阻止了我戴口罩,理由是院里发文了,不让戴口罩参与庭审,称“法庭是一个庄严的场所,戴口罩开庭不符合司法礼仪”。 我只能把口罩收了起来。
但书记员没法阻止我提交鉴定印章的申请书。
书记员扫了一眼我的申请书,回头去看法官助理。
法官助理接过书记员递给他的申请书,越看脸色越难看。
法官助理说,你们工程做了一年多,款都付了一大半了,现在要鉴定印章真假?
我忙做羞愧状,当事人要鉴定的,他们说有些文件公司没有用章记录。我们也解释了,公章真假和合同效力不一定直接挂钩的,当事人还是坚持要鉴定,没办法,没办法。
那你们干吗不早点儿提交呢?法官助理质问我。
我说,您看这落款日期,我们也刚拿到的,觉得邮寄还不一定有当面提交快呢。
法官助理嘟囔了几句,又出去了。
周律大声说,柯律,你这样搞,不厚道啊!
我赶紧说,这事儿,我们律师又做不了主的,不让鉴定不行啊。
周律师哼了一下,问,你飞过来的吗?
我说,对,现在很多飞机比火车还便宜呢。
法官助理带着承办进来了,这次承办没穿法袍。
承办还是那样的和气,他说这种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印章真假并不是很重要。
我诉苦说,我们也是这么说的,当事人非要申请鉴定的,这也是一节基础事实,查明了也好。
承办说,那选鉴定机构需要你们一起来法院摇号的,你到时候要来一趟的。
周律插话,我们不同意鉴定!他们就是在拖时间!
我心说,周律,看破不说破啊,都是同行,你这样就不厚道了啊。
承办转身对周律说,没办法,这是人家的权利。
我连忙双手合十对着法官和周律一通作揖抱歉,理解理解,配合配合,谢谢啊,谢谢啊。
三万元了。
我接起电话,里面说,柯律,为什么要鉴定公章啊?这有啥意思啊?
我寻思,孙工干吗关心这个事儿?再说这也是公司同意的。
我心想对自己人就实话实说吧,就回答,拖时间呗。
电话那边的人大声反问,拖时间?!
我一听,不对劲啊,这电话里是谁啊?
您是?我问。
我是周律,法官让我和你们联系确定检材。
我额头上冒出黑线和汗滴,尴尬啊,这周律的电话和孙工的电话号码前面挺接近的,我搞混了,两人的电话我都没存通讯录。
通完电话后,我立即把孙工和周律的电话都存到通讯录里。
吃一堑长一智,现在手机内存都很大,电话号码尽量多存通讯录吧。
9月18日,我来大竹中院,和周律一起摇乒乓球,选定鉴定机构。
法官助理也在场,做了笔录,确定了检材,开了鉴定费的缴费单。
法院的走廊里,周律又问我是不是坐飞机来的?
我纳闷他干吗老问这个,是女儿在做空姐?还是儿子在做机票代理?
这就四万元了?
我是不是该找胡律结算一下?落袋为安。
回律所后,我找胡律结算这个案子的四万元,至少先把我这几次的往返机票给报了(住宿是孙工那边安排的)?
胡律碾灭了刚吸了两口的香烟,说,小柯,我有没有亏待过你?
不管有没有,这种送命题我只能回答,没有。
胡律说,这个案子还没办完,等办完了,咱们一起结算,包括机票,可以不?
我还能说什么,我只好说,可以的。
双11刚过,我还没等来网购的快递,就先收到了鉴定报告和传票,11月22日上午开庭。
拆开鉴定报告一看,果不其然,七份和本案有关的合同、协议里,有五份都加盖了非备案的印章。
我拿鉴定报告给胡律看,他看了后,拍着桌子说,这下好办了,可以操作了。
我问胡律,操作什么?
胡律笑而不语。
过了几天,小戴交给了我一些公安的刑案受理资料,系争工程的项目经理涉嫌私刻公章罪。
狠!太狠了!
为了拖时间,“先刑后民”都用出来了......
我问小戴,真把人抓了吗?这刑案真要办下去吗?
小戴说,人取保候审了,公安只是立案,应该不会办下去的。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可能就涉及国家赔偿了。
哦,缓兵之计啊。这种民事案件审理中如果有涉嫌犯罪的刑案出现,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审理,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我把这套刑案的资料复印了一份,又附上《中止审理申请书》,寄给了法官助理。
11月19号,我接到了承办的电话,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和气,说实话,我挺佩服他的涵养的。
承办电话中称,合议庭研究了一下,觉得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与私刻公章的刑案关联不大,该刑案不影响民事案件的审理,本案可以继续审理。但是,这个事儿还是要提交庭里院里讨论一下的,所以11月22日的开庭就先取消了。
又拖了一庭,不知道这一庭对应的一万元算不算呢?
四万元?伍万元?四万五千元?
我看了下传票,上面审判人员写了三人,事由是“开庭”。
我打电话给法官助理,问他是证据交换还是开庭?
法官助理说,是开庭,承办说这个案子时间有点儿长了,先直接开一庭吧。
我问,那干吗不排在12月呢?
法官助理说,反正今年也结不了案的,干吗排在12月?
他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我问胡律,开庭要一起去吗?
胡律兴致不高,说这案子估计至少得开两庭,这次他就先不去了,下次去。
我问小戴,胡律怎么对这案子不是很在意了?
小戴说,福地的顾问合同到期了,新合同发过去了,还没签。
原来如此。
1月6日下午,我又到了大竹机场,没人接,孙工也撤了,福地在这里已经没有人了。
1月7日,大雪,白袍加身的人民大会堂式样的大竹中院看起来颇为庄严肃穆。法庭里已经没有什么异味了,活性炭和绿植也已经不见了。
周律依旧关心我的交通方式,问我这样的大雪,航班会取消吗?
我也颇为忐忑,看了看APP和小程序,没看到航班取消的通知。
开庭了。
估计所有的人都在想:终于开庭了,这都发了几张传票了?
法官在念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我鬼使神差地拿起了传票,心想,还能拖时间吗?
等一下,除了审判长和承办,另一个法官的名字怎么和传票上不一样啊?
合议庭组成人员宣布完了,承办问我是否申请回避?
我没回答这个问题,反问,传票上记载的是张某某法官,今天来的是郭某某法官?
承办解释说,张法官去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了,所以今天来的是郭法官。
我说,我不知道是否要申请回避。
一直没说话的审判长有点儿生气,说,申请就是申请,不申请就是不申请,哪有不知道的?
我解释说,民诉法规定要至少提前三天发传票,传票上要记载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信息,就是要让当事人有时间有条件去了解这些人是否需要回避的。现在你们当庭更换审判人员,我没有时间没有条件去了解郭法官是否需要回避,所以我无法表态。
审判长质问我,你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说,具体条文我现在说不出来,但立法本意和法律逻辑就是这么回事儿。
眼看着审判长要发飙了,承办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审判长怏怏地宣布休庭,然后敲了一下法槌。
几位法官出去商议了。
过了一会儿,承办把我叫到法庭外的走廊上,其他法官都走了,只有承办一个人。
承办还是一如既往的和气,他说,柯律师,我觉得你说得对,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法律程序容不得瑕疵,我已经说(shui)服了审判长,今天的开庭取消掉了。
我不仅佩服承办的涵养,还佩服他的认真,或者说“书生气”。
易位而处,我是做不到他这样的和气,也不会去和审判长争辩这个法无明文的事情的。
又多了一万?
刚出了大竹中院的大门,我就接到航班取消的通知短信了。
这个周律师,嘴巴开过光了吗?
宾馆已经退掉了,我拎着沉重的公文包,一时竟不知该何去何从。
一辆黑色的奥迪停在了我身边,周律师摇下车窗,问,柯律,去哪里啊?
我说,借您吉言,航班取消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了。
周律师说,上车上车,我送你去高铁站吧。
上车后,周律师把我一顿数落,说我太过了,拖时间拖得有点儿“赖兮兮”了,反正他就挺生气的。
我心想,这周律师也是个好人啊,生气了还让我搭便车。
1月30日,我接到这天值守的小戴的电话,告诉我有个法院快递。
我让他拆了拍照给我看。
然后我就在微信里看到了2月3日下午14点的传票,大竹中院,这个案子的。
我晕,腊月二十九,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一切都无可挑剔。
虽然没有证据,但我相信他们是在“整”我。
这承办看起来挺和气的,没想到是这样的人。
我打电话给书记员,问她开庭日期是不是有误,恰逢春运,现在不管飞机还是火车,都是一票难求啊。
书记员幽幽地说,日期没错的,我也不想开这个庭的,但这个是审判长特意安排的。
审判长?看来我错怪承办了。
我在心里对承办说了声对不起,虽然他完全不知道我内心的这场戏。
我联系了胡律,他说他已经在海岛上穿着泳裤晒亚热带的太阳了,让我自己看着办。
我问,还要设法拖延,让至少再开一庭吗?
胡律不置可否。
1月31日,我用12306刷了一天票,刷不到。
2月1日,我用各APP买机票,也买不到去的票,但刷到了一张3日晚上回程的机票。
同日,我寄出了书面的答辩意见和质证意见,以备不测。
2月2日,经人指点,我跑到了机场航空公司柜台蹲守,等退票。
从上午十点一直守到快天黑,才守到了一张晚上九点多的头等舱的退票。
我迫于无奈,买了这张头等舱的票。
2月3日凌晨三点,我爬上了大竹某五星级酒店的床。
2月3日下午,法庭内,周律师照例问了我交通方式。
审判人员入席了,开庭前,审判长貌似关切实则狭促地问我怎么来的?
我还没开口,周律就说,他“打飞的”来的,他都是坐飞机的。
审判长说,“打飞机”啊?年轻人身体好啊。
打飞机?你才打飞机呢,你全家都打飞机!这审判长绝逼是故意的,当地话“的”和“机”是泾渭分明的,不可能也不应该混淆的,周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我也貌似恭敬实则刺头地回应,哪里哪里,领导才经常“打飞机”的,论“打飞机”,我肯定不如领导的,甘拜下风。
审判长用法槌终结了这个龌龊无聊的话题,开庭。
庭审很正常,主要是承办在问,审判长和另一个法官几乎没发言。
出于对承办的尊敬,我很配合,没刻意拖延时间。
但没办法啊,建设工程的案子,材料都是死多死多的,开了三个小时,质证都没走完。
还得再开啊……
还有钱拿吗?
大结局
腊月二十九,天色黯淡的傍晚,地处偏避的大竹中院门口,我孤零零一个人站在马路边。我打不到车,网约车加价也没人接单。
周律的黑色奥迪又停在了我身边,他摇下车窗,问,打不到车?
我说,是呀,这个地方,这个点儿,没有车啊!
周律问,黑车坐不坐,没有发票那种?我有个初中同学跑黑车的。
咳,我还以为周律又要开车送我呢,自作多情了。
周律打通了电话,讲了几句当地方言,然后捂住电话问我,300块可以吗?
这里去机场打的一般也就100块上下,但这个时候,我哪里敢挑啊,误了航班,我弄不好就要在大竹过年了。
可以的,300块可以的。
周律把他同学的电话给了我,看着我们电话里谈妥后,他才挥手离去了。
我带着沉重的案件卷宗直接回家了,这个点儿,律所也没人上班了。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我背着卷宗到了律所,正在整理时,小戴来了。
他见状说,师兄,还在研究这个案子啊?
我说,没有的,整理一下而已。
小戴犹豫了一下,把我拉到了一边,给我讲了一些事情:福地空降的戴总是小戴的叔叔,所以福地才会和胡律签了顾问费不低的常法合同,所以小戴才能拿仅次于我的团队第二的薪水。戴总拿这个项目是靠他在大竹做领导的同学,这个项目当初立项审批都没毛病的。那个《大竹市东湖风景名胜景区管理条例》是该领导的“政敌”弄出来的,是“阳谋”,所以项目被停了被拆了。福地预支了业主许多款项,但也没全部给分包,多余的钱都被戴总截留挪用了。项目停掉后,业主、分包都要福地掏钱,但截留挪用的钱一时半会儿又回不来,所以戴总要求“拖时间”。胡律要求涨顾问费,戴总也同意的,但要求这个案子一定要拖住。截留挪用的钱有相当部分“踏空”了,回不来了。事情捂不住后,戴总主动向组织坦白了问题,被平调到边缘化没花头的别的单位去任闲职了。戴总走了,续签顾问合同的事情也就搁置了。新领导也不太在意这个案子的结果,反正都是前任的烂摊子,福地也赔得起。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最后,小戴表示他也要走了,因为胡律和他谈了要降薪的事情。
听完小戴的话,我决定等胡律来了,无论如何,高低先把这案子的钱结了再说。
夜长梦多啊。
我算了一下,按照胡律之前的讲法,我这边应该有7万:法院先后发了6张传票,我还为鉴定摇号确定检材跑了1次,7次,一次一万块。另外有待报销的差旅费若干。
胡律上班第一天午饭后,我就带着卷宗、发票去找胡律结算费用。
胡律说,小柯啊,你这个算法欠妥的。不管怎么说,一个案子至少要开一次庭,所以这个一次是打底的,就像二楼到一楼实际不是两层,而是一层一样。
胡律显然挺得意自己举了这样一个绝妙的例子,露出了微笑。
胡律又说,再说刑案那次,都是我这边儿去操作的,你是坐享其成的,这次也不能算。
对于胡律说的这一次,我倒是没异议,确实与我无关。
还有啊,胡律看了下差旅费的明细和发票,板着脸说,你最近这次开庭,坐头等舱,住五星级宾馆,客户很不满意,也因此不和我们续签了,我这边儿损失很大啊。
我去,这不是事权从急嘛,腊月二十九啊,有机票有宾馆就不错了,谁还敢挑啊?再说福地丢了,关我啥事?胡律你不要乱扣帽子啊!
当然,上面这些话我都没说出口,毕竟我还指望胡律给我结钱呢。
最后,胡律给我结算了伍万圆。头等舱机票和五星级宾馆住宿费,胡律给我报了一半,我自己垫了小几千。
钱到手后没两个月,我就转所了。
坚持就是胜利?
坚持不一定胜利,也许坚持到底,只有一地鸡毛。
戴总、胡律、孙工、周律师、法官助理、承办、审判长、小戴、我,大家都没错,但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事情无论过程还是结局都谈不上美好。
年少时,谁不曾立志要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最终,却难免让世界把我们变得不美好。
此事古难全。
特别说明:本文有虚构成分,人名地名单位名等均为化名,如有雷同或近似,纯属巧合。
备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任何时候、任何情形下,均不作为笔者的正式法律意见。
*明律,陈明,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电话1312259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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