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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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了10个涉及抚养费的常见法律问题,希望能对大家妥善解决此类纠纷有所 帮助,促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于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具体范围及构成,法律并无很细致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作如下理解:
生活费是指维持子女日常生活必须支出的基本开支,如必要的食物、衣物、居住、交通、通讯等方面的费用。
教育费主要为子女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基本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文具费以及子女必须接受的基本教育项目的相关支出。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如各类辅导班、择校费、游学费等,则宜由父母协商确定,法律未做强制性要求。
医疗费一般为子女受伤或住院时产生的合理的医药费、住院费,具体如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必要辅助器械费等。若子女发生大额的医疗费用,一般应由父母双方平均负担。
请注意前述法律规定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后结尾的“等费用”里的“等”字赋予了将来扩张抚养费范围的可能,也赋予了法官在处理个案时根据个案特殊情况扩张抚养费酌情自由裁量之可能。
当然,司法实践中,法官在裁量抚养费时,支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之外的费用的,确实极其罕见。
综上,抚养费纠纷中必须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否则会因为诉讼主体不适格而被裁定驳回起诉。
具体法律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条第一款,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未成年子女是指未满18周岁的子女。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有两种情形:其一,年满18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二,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自身具备劳动能力宅家啃老的成年子女,无权主张父母支付抚养费。
如果父母双方没有就此进行过约定,发生纠纷后也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院不会支持子女要求父母给付大学期间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主张。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如前所述,所谓抚养费就是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无论父母是在婚姻存续状态,还是离婚状态,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都是子女所必需的,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的父母,有法定义务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即便父母未离婚,子女也可通过其法定代理人来起诉不承担不支付抚养费的父亲或母亲。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法律层面,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相同的法律地位。
不过,对于非婚生子女而言,若生父或生母否认亲子关系,需要先确定亲子关系后,才可以向生父或生母主张、追索抚养费。
自主协商确定抚养费金额时,法律规定倒在其次,主要看当事人自己的能力与意愿,数额由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零到巨额,都可以的。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抚养费金额应该都议定了,写多少就是多少。去法院诉讼离婚的,如果双方能协商确定抚养费金额,法院一般也会按这个金额出具法律文书的。
诉讼离婚中,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金额不能协商一致,则由法院依法裁量。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的规定,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
实践中,一般需要结合上述因素和个案情况予以确定。
1、 子女的实际需要
指子女在日常生活等各方面的需求,主要包括前述的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恰当的教育需求,以及必须的医疗需求等。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指根据父母收入多少来确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负担能力。对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比例给付(一般为其收入的20%到3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例如收入过高或过低,父母自身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子女长期生活居住地的普通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一般参照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指标予以认定。2024年上海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约为49656元。
最后,法院会综合前述因素以及个案具体情况,酌情裁判一个抚养费金额。
答案是,除非其表态自愿支付2万元的抚养费,否则法院判决的话,是不会支持到2万元这么高的金额的。
因为虽然法律有规定可按父母月收入的20%到30%确定抚养费,但是请注意抚养费需要考量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三个因素来综合确定的,法院不会简单机械地直接按须支付抚养费一方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判决。
抚养子女一方往往会罗列很多费用,用于证明子女需要的抚养费很高,也会提供对方的收入凭据,证明对方收入水平。
然而,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判例基本上都是参考了“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金额的。因为算来比去,十有八九“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是最低的那条线。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是指当地大多数普通人家、普通工薪阶层的生活水平。因为法律保障其实是托底保障,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保障的是基本的生活,而不是富足乃至奢侈的生活。
以上海为例,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49656元,就是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
抚养费的数额应当以正当且必要为限,并非是机械按照父母一方月总收入20%-30%来确定,“收入20%-30%”确定抚养费本身也不是强制性规范,在一方收入畸高或畸低时,简单地以收入比例来计算子女的抚养费是片面的、欠妥的。
综上,若父母一方月收入10万元,想让其支付每月2万元的抚养费,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协商确定,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协商确定。
以上海为例,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49656元,抚养费法院会判多少呢?
49656元除以12个月等于4138元,那是不是说上海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基本在4000元左右呢?
不是的,上海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大都在2000元左右,判三五千元的都算高的了。
原因有两点,其一,即便离婚,抚养孩子也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在法律上,孩子的抚养费是要由双方共担、而不是一方全部承担的。
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但实际上,除非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免去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否则,法院还是基本按照一人承担一半抚养费来处理的。
因此,上海居民月人均消费支出4138元,父母各负担一半,抚养费就判2000元左右了。
其二,如前所述,抚养费就是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基本生活需要的话,标准就较低,日子也过得不是那么滋润。
仅凭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这个孩子应该是这样生活的:上公立学校,不能上私立学校,不上辅导班、补课班,不能学钢琴绘画击剑马术;出门步行或骑自行车或坐地铁公交,不能拉差头(打出租车),不建议坐私家车;主要穿校服,日常穿班尼路,买巴拉巴拉优衣库都得看标签;在家吃饭,还不能经常吃海鲜大闸蟹等贵一点儿的,出去可以吃麦当劳肯德基,大餐不能经常吃;可以去逛免费的公园,可以去西郊公园(动物园),什么迪士尼欢乐谷,过生日或2月29日才能去……
父母都想让孩子成才的,想让孩子过得好的,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所以有好学校肯定是要上的,什么辅导班课外班才艺培训肯定是要拉满的;孩子的物质要求,只要不是特别过分,不是实在负担不起,肯定是要满足的。按照这个标准这么一算,在上海养孩子,4000元一个月确实是低配了、贴地板了。
不过,没办法,法院判的抚养费就是个基本保障。
哦,另外说一下,如果孩子在离婚前已经上私立学校了,确实产生了大额学费的,法院一般也会酌情支持在抚养费金额里的。因为要保障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稳定,不因离婚而让孩子的健康成长受到太大的影响和波及。
因此,如果想要高额的抚养费,还是尽量协商吧,指望法院判决,基本是指望不上的。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8条,如果父母有负担能力;如果存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如果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或者法院原先判决或者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基础已不存在或者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据实增加子女的抚养费。
另一方面,父母也可以主张减少抚养费。一方如果出现一方收入明显减少,虽经过努力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的;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一方又有能力的; 一方处于服刑期间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的等情形,主张减免抚养费的,法院也会支持。
另外请注意一点,当父或母请求减少抚养费后,一旦其恢复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抚养金额,乃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积怨较深,对抗情绪严重,会把抚养费给付事宜和探视子女事宜捆绑挂钩起来。
一方:你不付抚养费,还有脸来看孩子,拒绝你探视。
另一方,你不给我看孩子,我凭什么付抚养费,我就不付。
在法律层面,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挠另一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另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理由;反之,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也不应以另一方不给探视子女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若长期不付抚养费或不给探视孩子,则双方关系更加紧张和恶化,并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成长造成一定的伤害。
最后,希望大家在遇到抚养费问题时,能够深思熟虑,三思而后行。
虽然法律上说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除非有特殊情况(例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出国),法院基本都是判按月支付抚养费的。
所以,抚养费并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种持续性的义务,不是判完就两不相见,后面难免还会为此打交道的。
事情想在前面,话讲在前面,权利义务弄弄清爽,总要好过一时上头,减免了对方的抚养费;总要好过考虑不周,后面踩地雷踩坑,灰头土脸还胸闷头疼一肚子怨气。
*明律,陈明,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电话1312259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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