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化纠纷丨工伤赔款也能担保履行?看法院如何调解!

文摘   2024-11-13 11:30   吉林  

工伤事故,是每一位劳动者都不想面对但不得不正视的问题。它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伤痛,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不幸遭遇工伤,

我该怎么办?


案情回顾

吕工友是某木业公司员工,2021年11月在公司院内摔倒致四级伤残,被认定为工伤。他受伤前月薪4384.92元,之后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等共70余万元。仲裁委员会裁决后,木业公司不服并诉至法院,同时申请鉴定吕工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审法院判决木业公司支付吕工友20余万元费用,并按月支付50余万元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共120个月)。吕工友家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案件进入二审。


调解过程


二审法官在处理吕工友与木业公司的工伤赔偿案时,考虑到双方权益与利益平衡,进行了耐心调解。双方就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50余万元存在分歧,吕工友家人担心经济压力和木业公司未来履行能力,而木业公司则担忧款项被不当使用及自身经营压力。法官经社保部门咨询后,提出木业公司分期支付并担保,同时额外支付利息的方案,获双方初步认可。

调解中,吕工友家人还提出木业公司取走的团体意外险保险金近2万元应一并解决,木业公司则主张保险金归属。经法官释明,团体意外险为职工福利,保险金应归吕工友。


最终,在法官及双方代理人的努力下,达成调解协议:

木业公司分期支付工伤赔偿款及额外利息,并支付保险金,由股东提供连带保证和抵押担保,同时约定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吕工友的工伤赔偿案例为劳动者解决纠纷提供了新思路。二审中,通过案外人担保、约定违约责任、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利息等措施,全面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同时一并处理诉讼外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体现对劳动者的关怀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这种平衡保护理念有助于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关爱劳动者,通过平等沟通、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工伤赔偿纠纷,既保障劳动者权益,又缓解企业支付压力,实现双方利益平衡,为企业维护声誉形象提供有益参考。




作者:王文立

初审:韩   菡

复审:那华鹏

终审:徐   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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