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以990万买下小区198个车位。
此时,该小区路边还没实行道路管制,路边还能免费停车。
几年后,不让路边随便停车了,一时间小区车位紧张。女子以10万一个的价位出让车位。结果,小区其他业主找来调解员,让女子以原价5万一个卖给他们。那么这件事后来怎样了?
01 案件回顾
湖南长沙某小区,几年前,这个小区旁边的道路还能免费停车。
该小区地下车位价格相对较低,五万块一个,但也很少有业主买。
一位颇具商业眼光的李女士,敏锐地察觉到了其中的商机。李女士从事商业活动多年,有着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果敢的决策力。(文中人物为化名)
李女士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她在酒桌上听朋友说,那个路段早晚得实行道路管制,长远考虑还是要有个车位比较靠谱。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女士回来后,果断与开发商协商,最终以每个车位约 5 万元的价格,豪掷近 1000 万元,一口气买下了 198 个车位。
几年后,小区附近的道路果然被交通部门管制,不能再随着把车辆停放在路边了。
李女士瞅准时机,决定出售这些车位。她将价格定为每个 10 万元,虽比市场价稍低,但对于几年前的买入价而言,利润已然可观。
小区业主们得知这一消息后,却是炸开了锅。他们认为李女士的行为不道德,是在利用市场紧缺的局面赚取暴利。
在他们看来,李女士应该以原价出售车位,因为正是因为李女士囤积车位,导致他们没有车位买。业主甚至找到了调解员,期望能通过调解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
想起一句笑话,有理找法院,没理找调解员。
面对业主们的强烈诉求,李女士回应道:“我当初购买这些车位也是承担了风险的,市场行情变幻莫测,我只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商业行为。我有权利决定车位的出售价格,不能因为大家觉得价格高了就要求我原价出售。”
那么,如果站在法律角度看,李女士囤积车位,又以高价卖出,合法吗?
02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分析,李女士购买车位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她作为车位的所有者,完全有权决定如何处置这些车位,包括以市场价或更高的价格出售。
《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通常是经营者为了排除、限制竞争,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李女士囤积车位的行为,更多是出于投资,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主观故意。虽然这种行为可能会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认为影响了他们购买车位的机会和价格,但这种影响主要是在小区范围内,对整个车位市场的竞争格局影响较小。
至于业主说的“囤积车位,哄抬物价”,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李女士的车位定价10万,是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的。
对于车位这种商品,业主有权自主定价转让。只要交易双方是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这种价格差异的交易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在调解员的积极介入下,双方展开了艰难的协商。
最终,李女士不堪其扰,做出了让步,同意以每个车位 8.5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业主。
03 结语
有网友认为:调解员也是有点意思,正常车位出售他去调解,怎么没见他去调解下那些炒楼的?让他们也按原价卖啊!
也有网友认为:那开发商是不是可以找调解员,让他们去调解,让业主把房子涨价的钱补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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