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姐妹心疼父母老年住房拮据,各出30万为父母买房,弟弟铁公鸡一毛不拔。没想到,父母去世后,两姐妹卖掉房子,得到120万房款,正当两姐妹准备分钱时,买房时一个子没出的弟弟蹦出来,也要分钱。两姐妹同意,被弟弟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件回顾
安徽王女士的父亲是个泥瓦匠,辛苦大半辈子,供养三个孩子都上了大学,还拿出所有积蓄给儿子在大城市买了房。
到头来,老两口只能挤在老家三间平房里过晚年生活,这是他们的祖宅,已经破烂不堪,下雨天是外边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王女士是家里的老大,她大学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每次她回娘家,看到苍老的父母,和他们住的危房,就心疼不已。
王女士想把父母接到自己家住,但老人恋乡土,不想去。王女士就跟弟弟妹妹商量,看三家出钱,能不能给父母在市区买套房子。
妹妹小王女士表示没问题,自己这几年做生意也挣了点钱,能拿一部分钱。(人物均为化名)
但他们的弟弟小王却一口回绝了,他说自己刚生了二胎,手中没钱。
两姐妹也知道弟弟的德性,家里的事从来指望不上他。
于是,小姐俩各自出资30万给父母买了一套房,他们原本要以父亲名义买,但老人担心自己百年后,这房子惹事,坚决不同意写自己名字。
姐妹俩商量后,房产证上只写了大姐王女士的名字。
看着父母搬进了新房子,笑得合不拢嘴,姐妹两个感觉这钱花的太值了。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父母相继去世。这些年来,弟弟很少回家,父母生病住院,也是两姐妹轮流照顾。
父母去世后,两姐妹就找人把房子给卖了,这些年城市发展很快,虽然他们当时买的是郊区的房子,卖的时候也翻了一倍,卖了120万卖房款。
两姐妹准备一人六十万,把钱平分了。谁料,弟弟突然冒出来说,房子是爸妈的遗产,有他一份,他要40万。
父母有事,数他躲得最快,现在看到钱,倒是积极起来了。
姐妹俩不同意,弟弟一气之下,把姐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母的遗产。
02 法律分析
《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继承首先应遵循遗嘱的意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
本案中,父母的遗产包括父母留下的六万块存款,和老家老房子一套。
存在纠纷的这套房子,实际出资人是王家两姐妹,且房产证上写的王女士名字。也就是说父母只有居住权,而对房子没有所有权。这不属于遗产范畴。
因王家姐妹主动放弃老房子继承权。故法院判决,王家父母6万元存款(遗产),由三人平分,涉案房产属于王女士,不属于遗产范畴。弟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03 结语
据了解,王家姐妹顾念亲情,并没有继承父母6万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而是都给了弟弟。
网友们纷纷表示:什么养儿防老,这弟弟就是白眼狼,讨债鬼啊。真是太不要脸了,这种人就该一分钱分不到才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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