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离婚后花150万买保时捷,竟被前夫“兄弟”撬锁开走。兄弟:“先把你前夫欠的80万还了,车我就还给你!”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2-19 12:06   山东  

在浙江嘉兴这座城市,一场因豪车被拖引发的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


01案例回顾

(事件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人物均为化名)


去年 2 月份,李女士豪掷 150 万购入一辆保时捷帕拉梅拉,这辆车平时就停在自家小区的地下车库。

然而,一天下午,平静被打破,一群来历不明的人强行拖走了李女士的爱车。监控画面令人震惊,一辆白色的车将保时捷拉走,后面还有人拿手机拍视频,过程中车子不停地闪灯。

李女士对此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车会以这样的方式被拖走。经过一番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李女士的前夫金先生是搞工程的,欠了张大哥他们总共 80 万工程款。张大哥他们一直找金先生要钱,他不出面,于是便找到了李女士,将她的车开走。


张大哥和金先生平时关系也算可以,经常称兄道弟的,他也知道金先生离婚了,但他觉得那有猫腻。他认为李女士和金先生是假离婚,要她先还 80 万工程款才还车。

李女士则坚决表示自己已离婚,前夫欠款她不知情,车是自己买的。


02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纠纷涉及到诸多法律条款。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关键。根据《民法典》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在这个案例中,金先生欠张大哥的 80 万工程款是在他与李女士离婚前产生的。虽然李女士声称不知情,但法院在调查后认为,离婚前金先生已欠张先生工程款,该欠款应为李女士和金先生的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法院还考虑到李女士购买保时捷的时间距离离婚仅相隔 3 个月。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排除购车款来自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而李女士又未能证明 150 万钱款来源,金先生存在以离婚逃避债务的嫌疑。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和金先生共同偿还张大哥 80 万债务。李女士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03结语


这一判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这李女士也太倒霉了吧,离了婚还得背上前夫的债务。”


也有网友认为:“如果真是假离婚来逃避债务,那这种行为就不应该被纵容。”


还有网友提出疑问:“那李女士的车到底该怎么办呢?难道就这么被抵债了?”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离婚后的债务纠纷往往十分复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使离婚后,也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应该更加谨慎,明确债务的性质和责任。


同时,对于债权人来说,也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强行拖车等过激行为。

总之,这起豪车被拖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更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法律问题。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以及在面对债务纠纷时应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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