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黑龙江,男子与妻子申请离婚,万万没想到,离婚冷静期内,妻子竟透支他的信用卡11万元,男子怒将妻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黑龙江,男子小张最近在跟老婆闹离婚,心里本就烦得不得了。然而,让他更闹心的是这天他准备进货时,发现卡里的11万元竟不翼而飞,经过一番查询,发现竟是妻子小吕干的,愤怒之下,小张将妻子告上了法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原来啊,男子小张在当地经营进出口生意多年,一直以来生意都还不错,同时,父母健康、有儿有女、有房有车有存款,堪称是人生赢家了。如果一定要找点不足的话,那便是妻子小吕花钱大手大脚了一些,凡是看上的东西就没有不买的,哪怕是几万块钱的包包,买起来眼都不带眨一下的。这在以往,小张倒也无所谓,毕竟每年能挣上几百万,妻子这点花销他还承受得起。
所以,便一直宠着妻子,甚至直接将自己十几万额度的信用卡都给了妻子,妻子花起来也不心疼。事情的变化发生在2021年,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小张的生意从这一年开始便持续下滑,从原先的每月能盈利几十万,渐渐地开始只能保本,甚至开始出现倒贴。看着银行卡里的存款在快速地减少,小张变得非常焦虑,而老婆还是一如既往的大手大脚。起先,小张只是委婉地提醒妻子,如今是非常时期,希望妻子能节俭一些,然而妻子小吕却并未当成一回事。小张拖着疲惫的身躯刚进家门,便看见妻子正在镜子前挎着新买的包包来回地照。见小张回家,妻子小吕丝毫没有注意到小张的异样,反而挎着包包来到小张面前让其品鉴一番。
小张看了看柜子上摆放着的各种各样的包包,气不打一处来,瞬间暴怒。然而,即使吵架了,小吕也丝毫没有收敛,想买的还是一如既往的买。
经过无数次的争吵,时间来到了2023年3月的某天,两人再一次发生了争吵。此事过后,小张对小吕算是彻底的心灰意冷,而小吕也觉得小张不可理喻。
于是,二人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给了两人30日的结婚冷静期,此后,两人便分居了。离婚冷静期满后,小张和小吕再次来到民政局,然而,对于子女和财产的分配问题二人始终无法达成协议,于是民政局驳回了两人协议离婚的请求。两个月后,因为协议离婚不成,小张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人离婚并分割财产。法院审理后发现,并无证据证明小张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一周后,小张准备进货,在准备货款时才发现自己的储蓄卡,竟不知在何时被扣掉了11.1万元。小张经过一番查询才发现,原来是被绑定了自动还款的信用卡银行扣掉的。
小张这才想起来,自己的那些信用卡还都在妻子小吕手中。
再一查询信用卡账单,发现这些钱竟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小吕花掉的,除了其中一笔3万元是取现用了的,其余8万多元均是在某地消费掉的。这让小张十分气愤,明明都要离婚了,这不是故意恶心自己么。
愤怒之余,小张再一次将妻子小吕起诉到法院,要求妻子小吕返还其在离婚冷静期内恶意透支其名下3张信用卡,共计11.1万元。法庭上,妻子小吕辩称透支款均为信用卡提现,且全部用于偿还案外人王某、邱某等三人18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同时,婚后小张的多张信用卡的反复消费、偿还均是老公小张授权的。不过,对于上述说法,小张认可向邱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和婚后存有多张信用卡反复消费、偿还的情形,但自申请离婚以后,并未授权小吕继续使用他的信用卡。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具体到本案中,就是小张与妻子在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给予30日的结婚冷静期合法有据。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小吕明知二人在申请离婚,且未获得小张的授权,依旧透支小张信用卡11.1万元。
但小张认可3万元的夫妻债务,且证实小张透支3万元用于偿还了该共同债务,故该3万元不属于小吕恶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其余8.1万余从透支账单看,小张的两张信用卡在某地消费7万元,并非提取现金,系个人消费支付,小吕也不能证明其用于家庭生活。
因此,小吕明知要离婚,仍大额透支对方信用卡且无法作出必要性、合理性解释,故其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故小张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信用卡纠纷系银行向小张主张权利的特殊性,且透支也并未用于家庭生活,故系个人债务,因此判决小吕应将8.1万元返还给小张。
一场夫妻之间的纠纷,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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