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重庆,老人30年前娶残疾还带小孩的女子,为让继子健康成长放弃生育,万万没想到,30年后继子竟然不养老人!法院判了!
重庆,王大爷老实本分了一辈子,然而,最近却遇到一件非常烦心的事。(文中人名均为化名)30年前,王大爷40岁,靠着种地和农闲时帮别人打打短工维持生活,由于家境贫困,所以一直未能结婚生子。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与邻村丧偶多年的马大姐相识。马大姐天生有小儿麻痹症,有一条腿不利索,丈夫因为一次意外离世后,带着一个11岁的儿子辛苦度日。同是天涯沦落人,王大爷见马大姐过得如此艰辛,心底萌生出想照顾他们母子的想法,一有空便会去马大姐家帮忙。同时,马大姐也被王大爷憨厚老实和做事踏实的性格吸引,但每次看王大爷一个人过得邋里邋遢的,她心里又有些不忍。于是,爱的种子在两个人的心底悄悄生根发芽。一来二去,两人最终结婚走在了一起。然而,为了不让妻子太辛苦,又看着尽管已经11岁的继子每天叫自己爸爸叫的也很亲热,加上担心有了自己的小孩会慢待了继子。此后,王大爷更是将继子陈某(为了不影响孩子心态,婚后王大爷并未给继子改姓。)视如己出。因为没什么特别出众的能力,并未过上幸福的日子,但一家人的温饱王大爷还是保障到了。看着继子一天天长大,也一直都挺孝顺的,所以王大爷也是开心得不得了。然而万万没想到,自从继子陈某娶妻生子后,一切都变了。刚开始那几年倒还好,王大爷身体也还利索,夫妻俩的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晃十几年过去,老伴患上了一些慢性病,而王大爷年老体衰也没法打工挣钱,生活越来越艰难,但陈某夫妻二人对他们也是不管不顾。这天,面对着老伴遭受着病痛的折磨,但是自己又毫无办法的王大爷终于来到了法院。在向法官问清楚,自己告继子不赡养自己不会留下“案底”、不会影响工作后 ,这才向法官请求起诉继子夫妇,要求给他们赡养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其次,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王大爷夫妇年老体衰且体弱多病没有生活来源,作为子女,继子陈某夫妇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在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联系了陈某夫妇,然而陈某一阵沉默后道出了实情:他愿意赡养,但家里大事都是媳妇李某作主,李某觉得公婆没给自己带小孩且王大爷只是继父,没义务赡养他们。
最后,法官又拨通了陈某妻子李某的电话,经过法官的一番告知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开解后,继子陈某夫妻随后主动给王大爷打来了电话,并承诺一定会赡养他们。
一场亲人之间的纠纷这才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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