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了!”北京,男子误将37000元转到他人卡里,卡主拒绝归还,万万没想到,男子竟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乐活   2024-08-13 22:13   贵州  

“太炸裂了!”北京,男子误将37000元转到他人卡里,卡主拒绝归还,万万没想到,男子竟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北京,王某是一名小老板,开着一家化工公司,生活忙碌却也知足。

近来却因为自己的一次疏忽,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啊,前段时间,王某给自己的材料供货商转账结算货款,在输入收款账号时,输错了1个数字,导致直接将37000余元误转到了刘某的账户上。

当王某意识到转错账以后,立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王某联系到了卡主刘某,但刘某拒绝返还这些钱,原因也很不可思议。

原来啊,直到公安机关找到刘某,刘某才知道自己竟然还有一张这样的银行卡。

刘某察觉到自己的信息被不法分子冒用了,随即也报了警。

在得到警方的许可后,刘某立刻将上述银行卡办理了挂失销户,而卡内金额也已经划转到销户银行的专用账户,其并未提取出来。

因此,当王某要求刘某退款时,刘某拒绝了王某的诉求。

王某来到销户银行,要求退款,结果销户银行称不清楚王某与刘某的资金往来情况。

银行还称,刘某在该行以伪冒账户为由申请办理了销户,相应款项已经转到该行专用账户。

如果法院判决应予返还,该行则予以配合划款。

王某无奈,只好将刘某和销户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其误转进刘某账户的37000余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会如何判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王某因操作不当将钱款转入刘某账户,刘某无端得到一笔钱,符合不当得利的情况,所以应当予以返还。


但刘某注销了账户,相关款项处于销户银行的控制之中,故销户银行应当予以返还。


王某误将37000余元转到刘某的账户,但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以及其他经济往来,刘某取得上述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返还。


但该笔款项因刘某办理伪冒账户销户,相关款项已被转入销户银行的专用账户,相关款项已不在刘某的支配和控制下,故对于王某要求刘某返还钱款的诉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因涉案账户注销后的相应款项已经划转至销户银行的专用账户,处于销户银行的支配和控制之下,故销户银行应当将37000余元返还给王某。


最终,法院判决销户银行返还王某37000余元。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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