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安徽,女子与男子同居生子后分手,孩子由男方抚养。万万没想到,3年后孩子意外身亡获赔36万,女子竟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分钱!法院判了
湖北,男子陈某最近心情真是差极了,辛苦养育了8年的儿子就这么没了。此时,更让他心痛的是昔日心爱的女友却将他告上了法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2013年,陈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女子张某,陈某生得高大,面容英俊,在人群中比较惹眼。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一来二去两人成了男女朋友关系,开始同居在一起。两年后的5月,张某发现自己的例假推迟好久还没来,于是两人便到医院检查。与陈某不同,女子张某却开心不起来,她开始思考着她和陈某之间的未来。
张某想的是有了孩子以后,将来的生活怎么办。陈某来自农村,家境一般,跟他谈恋爱还可以,但结婚却是她从未想过的事。陈某在明白张某的心意后,也没有强求,只是承诺张某自己会更努力地挣钱,将来能给她们更好的生活时再结婚。随着孩子的出生,以前甜蜜的二人世界变成了三人的家庭生活。
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因为多了一个孩子,陈某的收入始终不见太大的增长。
时间很快来到了2021年,尽管对5岁的儿子小陈有些不舍,但张某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于是便跟陈某提出了分手。分手后,两人商定儿子小陈跟随陈某生活,抚养费由陈某自理。虽然辛苦,但陈某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觉得再辛苦也值得。因为陈某平时要上班挣钱,所以儿子小陈提出自己可以独自上下学。看着懂事的儿子,陈某工作比以前更努力了,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儿子过上更好的日子。可麻绳专挑细处断,这天放学后,小陈独自回家却被案外人田某驾驶的收割机不慎碰到,不幸的是8岁的小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之后,陈某怀着悲伤的心情与田某达成和解,田某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360000元,陈某收到该360000元并对胡某表示了谅解。没多久,小陈的生母张某得知后,便跑来找陈某,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份死亡赔偿金。本就处于悲伤中的陈某,闻言,直接言辞激烈地拒绝了张某的要求。遭到陈某拒绝后,张某怒而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儿子小陈的死亡赔偿金进行分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死亡赔偿金是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对近亲属自身利益受损进行的救济,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不能平均分割,应根据死者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生活紧密程度、情感联系等方面综合考量。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该360000元的性质是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小陈的近亲属共同共有,张某是死者小陈的母亲,是小陈的近亲属,作为共同共有人有权参与分配该360000元。
但从陈某、张某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来看,小陈自2021年至去世一直由陈某直接抚养,张某未直接抚养,相比陈某与死者小陈生活更紧密一些。
最终,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返还张某死亡赔偿金1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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