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欢平律所|在购买社保的情况下,能否确认双方属于劳务关系?

文摘   2024-10-09 18:00   广东  

胜诉案例

Winning cases


前情简介:



A公司是一家经营多年的家政公司,长期为顾客提供家政上门清洁的服务,旗下有多名合作的保洁人员。A公司按照合作分成的模式向保洁人员派单,经保洁人员完成指定任务,交由客户验收确认收款后,按照月度结算的模式向保洁人员发放提成。在本案中,B工作人员虽然与A公司在开展合作之前已经签署了《服务协议》,但是在合作后期A公司为B工作人员购买了社保,并且每月提供工资明细核对工资。为此,B工作人员认为A公司是为了规避用工主体责任,违法签订了《服务协议》,认为已经购买社保并且具备工资明细的情况下,双方应当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并且提出了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确认在职工作期间的全部劳动关系,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为此,A公司为避免产生损失,为此找到我方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律师代理工作和结果:



在正式接受A公司委托时,本案距离开庭时间仅剩5天,由于劳动仲裁案件对于举证时限的要求相对比较严格,为了争取在开庭前能够将答辩资料交给仲裁委,方便庭前的证据交换,我们在第一时间联系A公司的负责人沟通相关案情。通过了解,我们发现双方对于工作交流的主要证据都在微信上产生,并且关于业务开展的电子平台展示仅能到A公司营业场所打开。因此,律师团队立马联系A公司的负责人,表示需要相关业务对接人员的协助,并且时间会跨度在周末,需要大家一起加班完成。对此,A公司负责人表示时间紧任务重,一定会配合律师的工作,于是我们律师立即赶往现场,查看相关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登录公司网站查看业务接单平台,并且逐一截图、录屏,整理答辩要点,终于赶在开庭前2天将足足五百多页的证据和答辩资料交到仲裁委手上,安心等待开庭。开庭时,面对我方提交的证据,B工作人员的陈述自相矛盾,显得有点苍白无力,无法自圆其说。最终,仲裁委很快的出具了仲裁裁决书,驳回了B工作人员的全部仲裁请求。


律师分析及建议:



本案的劳动仲裁并不复杂,但是却存在众多工作难度。其一,公司为非正式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购买社保,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考虑下,增加了本案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风险。其二、公司以固定时间、固定方式的形式向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并且提供包含全勤奖、奖金项目的工资明细,表面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发放模式。其三、公司业务管理人员对于用工模式的风险把控意识不强,虽签订合作协议,但是却要求工作人员定时定点到公司签到参加培训和开会。其四、案件涉及资料和数据众多,公司却临近开庭才决定委托律师处理,给予律师工作的时间减少,难度增大。但是,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接受本案委托后,就要尽最大努力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律师分析,我们认为案件的关键要点在于双方的工作模式是否符合法定的认定劳动关系的条件。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本案的情况是符合第一款和第三款的条件,那么关键的争议点就在于劳动者是否符合第二款的用工管理。为此,我们向仲裁委员会提供了大量的聊天记录及平台接单记录,显示劳动者不接受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其表现为劳动者可以自由决定工作时间,劳动者虽然有参与部分开会和培训,但是由此形成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并不紧密,所反映的人身依附性相对较弱,由此也最终获得仲裁委员会认定对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不予采纳。


律师建议:



对于用人单位,要严格区分劳动关系或是劳务关系,首先建议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属于劳动关系就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关系或者其他合作关系的,分别签署对应模式的书面合同。其次,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无法定义务购买社保和公积金。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购买的,建议提前由申请人出具申请,说明事由,后公司出具告知书明确是否同意,并提示申请人不改变工作的性质,由申请人确认签字。再次,对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按照约定按时发放工资。对于建立劳务关系或者合作关系的人员按照约定发放劳务报酬或者合作款,在付款时备注清楚,不要混淆。若有发放明细的,建立劳务关系或者合作关系者除非有明确约定,否则不应当包含有视同接受公司管理的考核奖金等报酬部分。最后,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管理的过程中,提高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及时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律师介绍 

Lawyer introduction

罗欢平律师

ROLENDO

重庆大学法律硕士
香港科技大学EMBA
律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全网新媒体粉丝超650万

矩阵账号粉丝更是逾1000万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广东罗欢平(南沙)律师事务所

广东罗欢平(白云)律师事务所

2016年获聘为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研究员

2017年广州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团体三等奖

2017年获聘为广州市广播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

"特约法律顾问"

2017年荣获《律战行动》节目组“月度战士”称号,

第一季冠军

2019年成为"九三学社社员"

2020年获聘为广州市司法局“广州云普法”团队成员

2020年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0年担任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2年担任九三学社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

社会和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2年担任广东省律协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2年11月荣获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授予的

"公益直播彰爱心,司法助农有力量"荣誉称号

2022年11月荣获连州市乡村振兴农产品

"公益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3月荣获陕西广电助农好物

"公益宣传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3月在陕西乡村振兴直播活动中荣获

泾阳县西红柿"公益宣传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8月担任天河区公益律师普法宣讲团成员

2023年获得《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提名

2024年1月获得中政法举办"首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入选案例

2024年3月获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房地产法律服务专家团及房地产传媒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4年9月获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律师介绍 

Lawyer introduction


梁金莺律师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办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侵权损害赔偿等各项民商事案件、诈骗、

职务侵占、故意伤害等各类刑事案件




团队介绍 

Meet the team




说明 illustrate

除精研实务外,我所承办的案件中有大量胜诉判决(或者代理效果较好的案例),因同事平时都较忙,一直未能抽出时间专门整理、分享出来。后续我们会陆续分享更多的案例出来,欢迎大家阅读、点赞、收藏+转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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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作者 | 梁金莺律师
审核 | 李志成实习律师
排版 | 蒋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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