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隐罪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

文摘   2022-09-21 08:07  

案情


甲的域名被盗,但侦查机关一直未能查获是何人所为。后来丙从网上以低于市场价的10万元价格购买了该域名,并带破该案。问对丙能否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浅析


从初步感觉上看,丙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得域名,应推定其具有购买赃物的故意,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似乎没问题。


但问题是,由于上述认识违背了认定犯罪的逻辑顺序,因而得出的结论是不妥的,有先入为主的错觉。


在认定犯罪过程中,主观认识在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之后。在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中,应始终围绕法益为核心。犯罪是侵害法益的事,如果没有法益被侵害,那么就不会达成构成要件符合性。其中的方法就是要通过实质犯罪论来进行解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保护法益是司法秩序,是办案秩序。本案丙通过网络购买,使得犯罪行为人浮现,并未给办案带来不利,似乎也无推定不利的事实。若定掩隐罪,与该罪名的目的不符合。因此,不宜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综上,掩隐罪是事后妨害司法的犯罪,事前和事中的,都不能定该罪,这也是它和帮信罪一个重要区别点。该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重在行为对象的选择,而非行为方式的选择。其保护的法益是司法秩序,而非财产权。



微法码
公益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