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莺
2024年12月6日,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统称“晶科能源”)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起诉Abalance公司、WWB公司、Fuji Solar公司、Vietnam Sunergy Joint Stock Company、Vietnam Sunergy (BAC NINH) Company Limited、VSUN Solar USA Inc和TOYO Co., Ltd.,以及Vietnam Sunergy Cell Company Limited(统称“VSUN”)侵犯专利。被告VSUN Solar(帷商)属于日本Fuji Solar公司,其在越南的子公司TOYO Solar已于2024年7月正式登陆纳斯达克,股票代码为TOYO,涵盖了4GW TOPCon电池产能和4GW组件产能。这是中国光伏企业近期在海外的又一起专利诉讼,就在两天前,天合光能在美国对阿特斯发起的337调查,正式被立案。目前来看,中国光伏企业遍布美国、欧洲和中国的专利诉讼对象,多为中国本国的竞争对手,其中尤其以天合光能、晶澳、晶科三家从LG退出光伏产业而购买的TOPCon专利为主,成为维权的主要专利。
包括天合光能起诉江苏润阳和阿特斯,并发起337调查,以及晶澳科技起诉正泰新能,都是这批LG的专利。
根据起诉书显示,晶科能源是2023年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其组件出货量占前十大模块供应商年出货量的19.3%。晶科能源五次获得全球年度模块出货量冠军。此次出手起诉日本旗下的越南光伏企业,并没有使用其购买的专利,而是用自有专利发起的诉讼。涉及的两件专利均是名为“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和光伏组件”的专利US11,581,454;US11,824,136,两件申请于2021年的同族专利。这也表明,中国光伏企业除了在利用他国专利达成商业目的外,也正在探索利用自己的专利从而证明中国创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