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莺
终端厂商遇到专利诉讼,到底是独自承担,还是交由供应商处理专利问题,这就要看双方合作的协议的实体条款了。
由于目前专利权人大多是向终端厂商展开维权,以此希望获得比与零部件供应商更高的许可费,因此大部分的专利纠纷大多还是终端厂商来解决。但是也有一些供应商,也是要承担其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的。
例如,欧洲钢铁巨头安赛乐米塔尔在欧洲起诉中国汽车制造商小鹏汽车所使用的热冲压钢板侵犯其专利,按理说,此类诉讼小鹏应当会将纠纷转移给供应商来主要解决。再如,当年戴姆勒遇到诺基亚、夏普等Avanci成员的诉讼风险时,华为以供应商的身份其实替戴姆勒处理了不少纠纷。
2024年12月1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公布了英特尔对爱立信两件专利的初步挑战结果,经审理后,PTAB拒绝受理(Institution Denied)英特尔对这两件专利的挑战IPR申请。原因是未发现可以可以破坏其专利性的充足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是爱立信与英特尔之间爆发了专利纠纷。而是英特尔“帮助”联想,在向爱立信的专利发起无效挑战IPR。
也就是涉案专利是爱立信在美国北卡莱罗纳东区地方法院,以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联想发起的侵权诉讼和337调查中,所用到的专利。
目前,爱立信与联想之间的专利许可纠纷主要涉及两个主线,一是涉及蜂窝技术的4G/5G的诉讼纠纷,二是涉及视频编解码HEVC等技术的诉讼纠纷。
本案正是后者。
2023年12月12日,爱立信向美国北卡莱罗纳东区地方法院起诉了联想旗下的六家公司,指控其侵犯了HEVC/H.265技术的四件专利US9,641,841(去块滤波控制); US10,142,659(去块滤波);US10,708,618(参考图像信令); US10,708,613(编码器和解码器及其编码/解码视频序列图片的方法)。
随后,2024年1月,爱立信又向ITC提起了337调查,涉及的也是这四项专利。并且进一步指出侵权点:侵犯'841专利权利要求1-3、5-7、9-11、14、15和16中一项或多项;’659专利的权利要求1-7和10-16;'618专利的权利要求1-19;以及'613专利的权利要求1-9。
截至目前,上述四件专利中,由英特尔主动发起无效挑战的是前两件专利('841、’659),也就是此次被PTAB拒绝受理的两件。
而另外两件专利中,只有一件专利('618)被提起了无效IPR,请求人是联想,请求日期是2024年12月10日。另外一件专利('613)目前还没有无效挑战的记录。
根据起诉书显示,爱立信在2023年10月11日向联想提供了爱立信HEVC/H.265产品组合的许可,但直到起诉日,联想也未接受该报价。
爱立信在起诉书中还抱怨了联想在许可谈判上的拖延。
实际上,早在2010年,爱立信就寻求与联想集团谈判专利许可事宜,但是联想集团将爱立信引向联想美国公司,并指定位于北卡罗来纳州的联想美国员工代表联想进行谈判。然而当联想美国公司继续使用拖延策略时,爱立信再次要求直接与联想集团谈判。联想集团员工同意,但还是要坚持联想美国员工参与谈判。
直到最后一次2023年10月11日的谈判破裂,双方正式走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