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三阶段,对应三类供应链金融:订单采购、存货保管、销售回款

文摘   2024-12-24 09:30   内蒙古  

供应链金融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二是资金需求具有确定性,三是随着交易阶段发生动态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以及供应链金融产品也围绕这三个特点展开。
供应链金融作为有别于传统信贷的融资模式,能够为企业提供产业链上相应节点的融资服务,提高营运资金的周转能力。从业务切入节点来看,涉及了订单采购、存货保管、销售回款三个阶段。
一、订单采购阶段
订单采购阶段相应的是预付账款环节,采购方作为资金需求方为了预定采购、获取货物而进行的融资,可以理解为未来存货的融资。通常,根据采购的定位不同,分为两种状态:
一种状况是,采购方作为经销商,通常是零售行业。相对上游较为弱势,在采购构成中需要支付预付款,甚至全部货款才能取得货物,经销商模式下,融资是为了采购,进而销售,着重点在于货物是否畅销。
另一种状况是,采购方作为代理承包方,通常是电子产业、汽车制造产业。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多样化的采购,进而将采购环节外包,并且由采购承包方垫付采购费用。而采购承包方模式下,融资是为了给特定需求方(发包方)垫付采购资金,并完成采购任务,着重点在于发包方能否履约。
在预付账款环节存在融资需求可以概括为两类:一是经销商,二是代理采购商。针对第一类主体,比较典型的是保兑仓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是基于预付款融资的一种,这种模式通常是为供应链中处于核心企业的下游提供融资方案。针对第二类主体,比较典型的是怡亚通在代理采购方面的融资模式。
二、存货保管阶段
从采购到位至销售完毕,或者生产阶段至销售完毕,均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这时候货物资产处于存货保管阶段。存货保管阶段除了在企业自有仓库存放,还可能在物流企业或者港口企业的仓库保存。此外,存货除了静态的存放,也可能表现为处于运输途中的动态阶段。
存货作为资产存在的一种形式,实际上是对企业现金流的占用。资金需求方,可以货物进行质押获得融资,往往是标准化的货物具有较强的可质押性。
存货用于质押获得融资,相应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仓单质押融资、动产质押融资等。在实际运用中,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拥有货物的控制权,是这类融资的主要需求主体。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通常根据仓单提供资金支持,以仓单标的物为质权,为债权实现提供担保手段,并且借助外部物流仓储企业作为监管方来实现对货物的把控。
由于存货既有静态储存,也有动态运输的状况,因此金融机构也可提供存货动态模式下的融资方案,核定库存总量,库存保持最低限额。这种模式下,往往需要借助物联网技术对货物的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三、销售回款阶段
从销售完毕至等待回款这个阶段,形成了应收账款,这个阶段的融资需求都是为了加快销售回款。通常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上游企业作为大型企业主体,销售量比较大,通常形成了较大的应收账款额度,但是众多分销商的支付周期存在差异,为了加快自身销售的回款,将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二是强势的下游主体会要求上游企业给予较大的商业信用额度或者较长的期限, 将资金链的压力转移至上游,使得企业承担较大的负债端压力。通信行业、医药流通、建筑工程类的企业这方面的特点较为突出。
应收账款的额度大小以及账期的长短是影响企业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快资产的盘活,产生了将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转卖获取融资的需求。
在销售回款阶段形成的应收账款,是一种以债权形式存在的资产。企业可以将这个权利作为质押获取资金支持。根据资金的直接需求方,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销售量较大的核心企业,二是应收账期较长的弱势企业。
第一种情况,核心企业是应收账款的融资方,由于销售量比较大,通常形成了较大的应收账款额度,但是众多分销商的支付周期存在差异,为了加快自身销售的回款,将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这种模式下的融资,是基于应收账款分散、小额多笔,违约率较低,可以形成应收账款资金池。
第二种情况,也就是应收账期较长的弱势企业作为融资方的情况较为常见。通常可分为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模式。直接融资主要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而间接融资主要是资产证券化的模式,如房地产企业供应链ABS。

供应链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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