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5.1 x 4.2 x 2.3厘米的小木盒,在其侧边的开口处,正好可以塞入1.5厘米厚的一只火柴盒。如果没有木盒保护将两者融为一体的话,也许这只已经破损的火柴空盒不会保留到现在。
火柴盒的盒面,是闻名于世的三星商标。正面是源自瑞典火柴的“三星”图案,背标的“恒顺公司”被认为是火柴经销商。从火柴盒侧边的“拣选上品每盒壹百余根”和“日本神户小林火柴厂制”可知,这是来自日本制造的“洋火”。
日本的火柴工业,诞生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自有日本制造的火柴之后,就开始了向中国市场的输出。
图片取自《日本登录商标大全精选》
从注册商标的资料可见,1906年1月神户的火柴制造商小林吉右卫门申请获批三星商标。画面以“红三星为记”和“极上品火柴”为文字标注,衬托出与瑞典火柴相同的三星图案。“注册商标”和“小林·日本制造”的英文,表明它是三星的牌号在日本的又一次被使用。
小木盒内的三星火柴,应当归属1906年之后“日本制造”向中国的出口之列。空盒侧边不见擦划的磷片,说明它还不是安全火柴。但已脱落的玻璃砂面,加之装盒数量的一百余支,证明它是硫化燐火柴的可能性最大。
1918年的夏令时节,日本工业资本在青岛开设的山东火柴工厂和青岛燐寸株式会社这两家大厂相继投产。其中,山东火柴的投资方即为小林吉右卫门。
当山东火柴工厂在华阳路运营的同时,小林吉右卫门又与村井八百吉等人共同创办了东鲁燐寸株式会社。厂址就近选在同一条华阳路上,位于山东火柴相邻的马路东北侧。随着两厂的持续运转,1920年6月小林家族借助中国人的名义,在潍县开办了一家外表酷似民族企业、但实际上是由小林忠雄把控的华兴火柴工厂。
由此推断,木盒内的三星火柴,至少应在1906-1920年间,由日本运抵中国市场销售。当现地化的生产成为火柴供应的主流时,由日本本土向中国出口火柴的贸易行为即告终止。可以肯定的是,这只由木盒裹带的三星火柴空盒,已经足足有了百年的历史可查。
1931年10月出版的第十期《统税公报·火柴商标汇刊》,登载的“审查登记之牌样”出现山东火柴工厂的“三星牌”。同样的三星图案,突出以“三星为记”和“上品火柴”的文字外,火柴盒侧边的“精良硫化燐火柴”字样,表明它与自日本进口的“红三星为记”的品质相差无几。
抗战胜利后,三星火柴的牌号因为有了标购山东火柴的部分设备,又出现新组建的国华火柴公司而得以延续。直至1955年公私合营时期,国华火柴厂并入信昌火柴厂后,作为三星的这一跨越国界的商标才被完全终结。
一只破损的火柴空盒,居然有着百年的历史可以追溯。与之相关的城市工业发展的脉络,不也有同样需要细细探查、慢慢追究的可能和必要吗。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