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路17号被认定为“中国现存最早电影院”的历史档案,与当年《胶州报》刊登的一则售卖电影票的广告高度相关。
2018年“出版物”第105页的图片展示及其文字标注的“《胶州报》第568期有关水师饭店放映电影的广告”,与2013年“电视片”所展现的一系列镜头相互陪衬。由此,确凿的史料和准确的史事看似让“中国第一”的地位无以撼动。
早在N年前,细心的文史研究家和民间爱好者即对这些表层资料有着异乎寻常的鉴别力和判断力。前段时间,当湖北路17号的故事再被提起时,自然而然又指向那份重要报纸的外观式样。据业内人士的判断,所谓《胶州报》的视觉感受,无非是来自建国初期贵州出版的《新黔日报》的巧妙组合。
对照电视片出现的《胶州报》,镜头清晰显示着“第568号”的报纸期号。报头下的信息难以辨识,便找到与其临近的一期《新黔日报》为必要的参考。
这份报纸是1951年5月20日出版的“第528号”。所见的信息包括价目的“每期六百元”、地址的“贵阳市中华南路四百零六号”以及特别说明的“贵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特准出版”等。
有了上述文字线索,再与“假胶州报”的报头信息对照,可读出模糊的文字轮廓与实有报纸的完全吻合。另外“订阅处:全国各地邮局”与“本报电报挂号:二四八〇”等,又使得假报的文字外形更趋真实。
以1951年5月20日“第528号”推算到“第568号”,四十天过后所见“假胶州报”的制作,应当依附于1951年6月29日《新黔日报》的头版版面。
四天后出版的“第532号”报纸,即为1951年5月24日的日期。如果说这天的报纸与青岛还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作为长途电话区号的532,它在六十年代末成为青岛的电话区划号码。
难以想象的是,蓄意造假的《胶州报》为什么就落到《新黔日报》的头上呢。据记载,中共贵州省委机关报《贵州日报》的前身《新黔日报》,于1949年11月28日在贵阳创刊。相隔三千多里路的贵州与胶州,难道还能在共同拥有的“州”字上找到三条竖的构架缘由不成。
第902号《新黔日报》出版时,正值1952年6月1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的新闻,有多篇国内外的报道呈现。其中,四版报纸的第三版,以“我长大了做什么?”为题,刊登了四名小学生的作文。
文章的题目分别是,我要做一个“和平保卫者”、我要做一个工人、我要做一个女拖拉机手、我要作一个人民教师。幼小的年龄,祖国的未来。他们的真心话语,发自肺腑、感人至深。
虽说所见的标题用字,出现三个“做”和一个“作”的不同表达。但大概率是,最后的作是做的误用。作假和做假,两词皆存在。至于其细微的差别,恐怕只有真正做的一方或一人,才能眼观六路、心知肚明,犹如胶州报的出现一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