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裔美国旅行家、作家、外交官海司(Ernst von Hesse-Wartegg,1851-1918)从1894年开始在南亚和东亚地区旅行,其足迹遍及印度、新加坡、香港、中国大陆、日本、朝鲜等地。1898年,他的《山东》一书在德国出版。
作者以敏锐的观察、独有的视角、特殊的身份,通过在各地的游历和实地的采访,重点介绍了胶州湾和山东省的情况。该书的全名,称作“山东与德属中国——1898年从胶澳租借地到中国圣地和从扬子江到北京之旅”。
海司的《山东》总共294页。从第124页开始的12个页面,他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的是“济南府大观”。其中,涉及当地的店铺在售卖洋杂货时,提到了火柴、香烟等皆自日本进口而来。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火柴在日本试制成功并投入批量生产。1877年,日产火柴开始出口上海。随着中日间海上运输航线的开通,日本出产的棉纱、棉布、火柴等工业品与中国本土的柞蚕丝和农产品互动,形成近洋贸易的东西对流。
海司所感受和观察到的中国社会风貌,以在《山东》一书第124页右下角的一枚“义和”牌号的火柴盒标贴为有效的见证。
这枚带有MADE IN JAPAN字样的老火花,是典型的“日本制造”的火柴商标,且以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为题材。画面中心位置的元宝和上端的圆形方孔钱,分别由汉字的“进宝”和“宝钱为记”组成。加之两侧竖列的“义以为利”与“和气生财”,着力突出商标的主题内涵。
据《日本登录商标大全精选》的记载,“宝钱为记”是1896年由兵库县明石郡的火柴制造商鹫尾长三申请注册的火柴商标。
鹫尾长三,兵库县明石郡明石町人,生于1850年、卒于1915年。祖上以酿酒为生,自从他继承家业以来,又扩大到棉织产品和火柴制造。1893年11月,“鹫尾长三燐寸制造所”就在明石町设立。1896年1月,创办“鹫尾燐寸工场”。同时位于明石站前的“鹫尾合资会社”,则是他拥有的分工场。
明治维新后,神户和大阪相继开埠。中日通商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商人赴日经商的群体日渐增多。当日本大力推广其火柴海外销售时,在日华商又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即华商订购火柴给日本厂家提供资金融通之际,事实上也为华商获取销售的主动权创造机缘。
由此推测,海司的书中所记载的在济南当地所见销售的日本火柴,很大程度是在日华商代理并经由上海、烟台等港口而输往中国的沿海和内地市场的。
从“宝钱为记”的商标于1896年11月在日本获取注册,到海司在德国1897年11月强占胶州湾后开启的山东各地游览,前后时段的吻合,正好让火柴商标本身成为历史事件的有形资料和追溯过往的无声见证。
也就是说,德占时期山东全域和青岛一地的进口火柴,在不排除存有欧洲产品输入的前提下,近洋的日本在扩展海外贸易方面依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直到日德战争、日本伺机占领青岛后,其本国的工业资本开始纷纷涉足在岛城的台东镇投资建设火柴大厂时,带有“日本制造”字样的“洋火”,才被现地的日资企业所出产的商品慢慢替代。
以火柴商标为参照,所见“义以为利”的前提条件,大大地让位于异邦的占领和殖民的统治。看似“和气生财”的致富秘笈,更是远远地偏离和平的期待与安全的保证。
二〇二四年四月廿五日 记录
二〇二四年十月六日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