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瑞典火柴,少不了“三星”的牌号。以三颗六角星为图的商标,来自瑞典南部中央地段的小城延雪平(Jönköping)。从1844年起,这里成为火柴工业的中心并建有世界上最大的火柴厂。
瑞典的三星商标见之日本火柴,以小林吉右卫门注册的同款三星为代表。相同图案的装饰飘带,分别显示“红三星为记”和“极上品火柴”的汉字。三颗星的上下,则是“注册商标”和“小林 日本制造”的英文。
红三星的商标,是相对于同款的单色三星而言。1917年11月,小林吉右卫门在青岛台东镇的华阳路开办山东火柴工厂,主要商标以“三星”为主。据1928年成书的《胶澳志》记载,山东火柴的资本额80万元、开工时间1920年3月。
实际上,1920年3月是山东火柴与东鲁燐寸两家公司合并的时间。1918年4月同在华阳路设立的东鲁燐寸株式会社,其股东之一就包括小林吉右卫门。而在山东火柴工厂设立后不久,首家于1916年在岛城开始火柴加工的明石燐寸工场寻求到与山东火柴的合并。
日资工厂在青岛一地的运营,使得从日本本土进口火柴的数量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以山东火柴工厂和1918年6月开工的青岛燐寸株式会社为核心的两大家生产性企业,在殖民统治的护佑下成为青岛地区火柴市场的实际垄断者。
从档案资料可见,山东火柴使用的两枚主要商标是“三星”和“福星”。其中,三星的正面即为三颗星的图案、上下辅以“三星为记”和“上品火柴”的广告用语,背标是“三星”的牌号、侧边配以“精良硫化燐火柴”字样。
与“精良硫化燐火柴”文字不同的另外一枚三星火柴商标,在同样位置印有“阴雨不变”四个字。装饰飘带之下的文字,由“上品火柴”更新为“顶上火柴”。这枚商标也被认为是山东火柴工厂所有。
1938年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后,原先的山东火柴为服务日本侵华的需要,华阳路的厂址改作军用。抗战胜利后,作为敌产的山东火柴工厂的部分设备通过招标方式,由新组建的裕隆火柴厂和国华火柴两家公司分别购得,并于1947年先后开业。
位于松山路的国华公司,除了在火柴盒侧边标注“青岛国华火柴公司制”的厂铭外,三星商标的图案内容和装饰纹样,皆沿用原先的设计。待至公私合营时期,国华火柴与其他七家工厂同时并入顺兴路的信昌火柴厂。自此,“三星火柴”在岛城彻底消失。
当瑞典的三星火柴商标由日本进入中国市场时,以神户的坂本(J.Sakamoto)为生产商的日本三星火柴又由新兴隆公司和新裕隆公司售往新的市场。从公司名称推测,它可能是东南亚市场,但有待进一步求证。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