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最高年资医生不审核抢救记录和签名,罚!

学术   社会   2024-06-18 23:28   广东  

知医团队的第136篇原创文章


这份抢救记录,参与抢救的人员有:刘某某主任医师、卢某某住院医师、某某护师、某某护士。
大家再留意一下,签名的只有卢某某。
看看这份:
参与抢救的人员高姓副主任医师,但签名的只是黄姓主治医师。
再看看这份:

参与抢救的有魏姓主治医师,但签名的只是叶姓医师。

这是笔者随机在团队办理的案件中,找到三份不同医院医院的抢救记录,一家是三甲医院,两家是二级医院。

关于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要主持抢救、审核抢救记录和签字这个规定,笔者之前在《盘点那些已经改了的病历书写规定(二)》一文曾提及,但估计很多医生没注意。

规定如下: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二)基本要求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不过,别不信邪!

我们可以看看下面这个行政处罚案例:

卫健委认定现场抢救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未对《抢救记录》进行审核和签字,属于未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急危重患儿抢救制度”,加上未落实“首诊负责制度”,罚了医院5万元,罚得很重。

基于发现有蛮多医院没有注意到这个,我还善意提醒了一些不是顾问单位的医务科工作人员。

有个医院医务科的工作人员很无奈地和笔者说:黄律师,我提醒没什么用,还是希望你能用案例来警醒他们。
遂有了本篇小文,希望看到这篇小文的参与现场抢救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能好好主持抢救,审核抢救记录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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